孔乙己劃分段落
《孔乙己》是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夕繼《狂人日記》之後第二篇白話小說。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的方法,供大家閱讀!
1——3:交代了故事的背景和典型環境,為下文孔乙己的出現做鋪墊
4——9:孔乙己到店內喝酒的情形
10——11:孔乙己窮困潦倒到極致,偷書被打折腿
12——13:孔乙己的悲慘結局
孔乙己原文欣賞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⑴,大抵沒有這樣闊綽⑵。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夥計,掌櫃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罈子裡舀出,看過壺子底裡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裡,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下,羼⑶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櫃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⑷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檯裡,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⑸,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⑹,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⑺”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⑻”,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⑼,又不會營生⑽;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⑾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著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裡說些話;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櫃是決不責備的。而且掌櫃見了孔乙己,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們談天,便只好向孩子說話。有一回對我說道,“你讀過書麼?”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說,“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櫃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掌櫃也從不將茴香豆上賬;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麼?”孔乙己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著櫃檯,點頭說,“對呀對呀!……回字有四樣寫法⑿,你知道麼?”我愈不耐煩了,努著嘴走遠。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櫃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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