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揚鑣的故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成語是歷史的積澱,每一個成語的背後都有一個含義深遠的故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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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時期,北魏有一個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屢建功勳。皇帝非常器重他,封他為河間公。

  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志。他聰明過人,學富五車,是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後,孝文帝採納了御史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東***搬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陽,元志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是很高的達官貴人,很是輕視。

  有一次,元志出外遊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面飛快地駛來。照理,元志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志:“我是御史,官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麼不給我讓路?”

  元志聽完李彪的話後,不以為然地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過是洛陽的一個住戶,哪裡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了。於是他們來到孝文帝那裡評理。李彪說,他是“御史”,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居然不肯讓道。元志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在他主管的戶籍裡,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御史讓道呢?

  孝文帝聽了他們的爭論,覺得他們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訓斥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便笑著說:“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意思是說,洛陽是我的京城。我聽了,感到你們各有各的道理。我認為你們可以分開走,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嗎?

  ——《北史·魏諸宗室·河間公齊傳》

  【求解驛站】分路前進,比喻因志趣、目標不同,而各奔前程,各幹各的事。揚鑣,舉鞭驅馬前進。

  【活學活用】這對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由於愛上了同一個女孩,最終~。

  【妙語點撥】元志與李彪路上不期而遇,互相指責對方沒有禮讓自己。為這場“爭端”做判官的孝文帝瞭解事情原委後,也難定是非,認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好讓二人分道揚鑣。事實上,即便是“得理”,如果彼此之間能“禮讓三分”的話,相信我們的交通必定更加暢通,社會關係也更加和諧。

  【近義】各奔前程、風流雲散

  【反義】志同道合、並駕齊驅

  相關人物介紹:

  元志,字猛略,河間公拓跋齊孫。

  少清辯強幹,歷覽書傳,頗有文才。為洛陽令,不避強御,與御史李彪爭路,俱入見,面陳得失。彪言:御史避承華車蓋,駐論道劍鼓,安有洛陽縣令與臣抗衡?志言:神鄉縣主,普天之下誰不編戶?豈有俯同眾官,避?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及出,與彪摺尺量道,各取其半。高祖謂邢巒曰:"此兒竟可,所謂王孫公子,不鏤自雕。"巒曰:"露枝霜條,故多勁節,非鸞則鳳,其在本枝也。"員外郎馮俊,昭儀之弟,恃勢恣撾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處刑除官。由此忤旨,左遷太尉主簿。俄為從事中郎。

  車駕南征,高祖微服觀戰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障之,高祖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喪明。以志行恆州事。世宗時,除荊州刺史,還朝,御史王顯奏志在州日,抑買良人為婢,兼乘請供朝。會赦免。肅宗初,兼廷尉卿。後除揚州刺史,賜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雖減李崇,亦為荊楚所憚。尋為雍州刺史。晚年躭好聲伎,在揚州日,侍側將百人;器服珍麗,冠於一時。及在雍州,逾尚華侈,聚斂無極,聲名遂損。

  及莫折念生反,詔志為西征都督討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隴口,與志相持。為賊所乘,遂棄大眾奔還岐州。賊遂攻城。刺史裴芬之疑城人與賊潛通,將盡出之,志不聽。城人果開門引賊,鎖志及芬之送念生,見害。前廢帝初,贈尚書僕射、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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