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企業管理規定
企業管理***Business Management***,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職能的總稱。MBA、CEO12篇及EMBA等均為常見的企業管理教育。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最主要內容之一。
本專業為農村培養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能從事鄉鎮企業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應用型專門人才。掌握本專業所需的基礎知識,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及分析、解決本專業實際問題和組織生產的初步能力。
***一***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的主要規定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共設九章三十條,規定有總則、集體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集體企業的權利和義務、職工和職工***代表***大會、廠長***經理***、財產管理和收益分配、集體企業與政府關係、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內容,其主要規定有:
1.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性質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按照《城鎮企業條例》規定,是指財產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它包括城鎮的各種行業、各種組織形式的集體所有制企業。
2.城鎮集體企業的組織機構
***1***城鎮集體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集體企業的權力機關。規定集體企業的職工是企業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集體企業章程行使管理企業的權力。集體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職工***代表***大會是集體企業的權力機關,由其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條例還具體規定了職工***代表***大會可以依法行使制定、修改章程;選舉、罷免、聘用、解聘廠長***經理***、副廠長***副經理***;審議廠長***經理***提交的各項議案,決定企業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等六項職權。
***2***城鎮集體企業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規定集體企業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廠長***經理***對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負責,是集體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廠長***經理***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選舉或招聘產生。其條件和行使職權、職責,條例均有具體規定。
農村企業管理髮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