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業主的公開信範文
業主***Client/Owner***是在區分所有建築物內或者在一個建築區劃內擁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專有建築物空間或者房屋的所有權人。那麼你知道致業主的公開信怎麼寫嗎?下面小編整理了致業主的公開信,供你參考。
一
XX全體業主: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公佈之後,籌備組收到了業主提出的很多意見,涉及房產證、公攤水電費、幼兒園的開放、增加老人活動場所、增設兒童娛樂設施、小區道路的改善、小區設施的維修、公共排煙管、公攤面積的計算、小區的廣告收入,等等。
籌備組中的業主成員,與大家一樣,也很關注這些問題,而且也以個人的名義作了很多努力。但是,籌備組由於不是業主的代表機構,面對種種困難,也和很多人一樣,心有餘而力不足。問題的癥結,就在於沒有一個能代表全體業主的合法機構!
業主們!只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我們才能有自己合法的機構,代表大家跟各方面去打交道,去落實問題的解決辦法,去維護業主的利益。沒有業主委員會,我們只是一群空有法律權利的散兵遊勇而已!除了發發牢騷,提提意見,或者靠自己的力量作些軟弱的抗爭,我們還能做什麼?像大家上面反映的問題,是很普遍的問題,大家的意見也很集中,但為什麼就偏偏解決不了?
業主們!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南苑目前最大、最緊迫的事情!但要成立業主委員會,首先要通過《議事規則》,因為它是選舉業主委員會的依據。如果《議事規則》通不過,所有的工作就結束了,一切又要有熱心的人從頭再來,大家在長時間內又會處於一盤散沙的困境!
業主們!按照規定,必須有2/3以上投票權的贊成,才能通過《議事規則》。2/3!這是一個非常高的比例!考慮到各種因素,1200多戶的南苑,要有接近900戶投票贊成,才能通過!沒有您的支援,這個比例是很難達到的!
業主們!我們現在共同參與的,是決定南苑前途的大事!關係到每個人、每個家庭的切身利益。在這個時候,每位業主手中的選票,都非常關鍵!因此,籌備組呼籲全體業主,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從繁忙的工作中擠出時間,積極支援,大力配合,並投出您關鍵的一票!
籌備組也會採取措施,改善宣傳工作,對大家作出必要的指引和說明,請密切關注。謝謝!
xx
20xx年x月x日
二
全體業主:
大家好!
XX華府的物業是大家付出半生的心血所得,從辦理入住手續開始,廣大業主就悼進了一個不公平被欺詐的黑洞,XX物業以交房相挾,將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等“霸王條款”強加給廣大業主,以實規開發商繼續掠奪廣大業主的利益的目的。
以下資料清楚顯示,物業是開發商利益鏈上重要環節,
一,XX華府建築面積35萬平方米,物業費1.90元/平方米,每年物業費高達800萬。
二,XX華府:3XX0住戶,停車費按1戶1車計算,停車費收入高達600萬。
更今人髮指的是,小區地下、天台、露臺等共用部分歸全體業主,其開發建設費用已由全體業主賣了單,但物業卻要收取13萬一個車位,僅此額外收費就高達1億。
俗話說的好: “端誰碗,看誰臉”,在XX碗是雖然業主花錢賣. 但卻由開發商決定誰端碗,有人報料:物業公司經理年薪30萬,業主不僅沒有知情權、更談不上監督權和稽核權,權利被剝奪殆盡。在沒業主監督機制制約下,物業打著“服務業主” 的旗號,幹著為開發商掠奪廣大業主的利益的勾當。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我們與開發商、物業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關係主體。在利益被嚴重侵害面前,為何廣大業主沒有仼何選擇權呢?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XX公司利用資訊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將不平等強加給廣大業主。由於業主是以個人面對機構,存在資訊及心理弱勢,不得不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根據剛通過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專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可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有權要求提供下列檔案資料: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證明;業主名冊;建築規劃總平面圖;附屬設施裝置交付使用備案證明;綠化竣工總平面圖;物業服務用房配置證明;專項維修資金交存證明;成立業主大會必需的其他檔案資料。
廣大業主要依法行使法定權力,就必須成立業主委員會。業委會是斬斷開發商的利益鏈的劍,開發商會不擇手段的百般阻撓。因此,全體業主必須團結起來, 用法律的武器捍衛我們的權益,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
否則,被開發商繼續掠奪,將成為我們揮之不去的夢魘。
xx
20xx年x月x日
三
尊敬的上元雅園業主:
2006年來臨之際,北京新凱全體員工恭祝大家新年好!
2004年,我們進入北京的第一個專案上元破土動工並開盤銷售,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裡,各位與我們一起見證了上元的建設與成長。05年年末,上元A區正式交付使用,130多戶業主順利收房。拋開正在討論的焦點問題,我們首先感謝大家在過去一年裡給予新凱的支援、給予上元的關注!
網名為Libra61的業主提出的問題,相信也是集體收房業主共同關心的問題。這些問題,我司客服部經理已經多次在與業主及業主律師的溝通中,做出了迴應。鑑於大家的要求,我們也願意以網路作為輔助方式,再次重申,以便於更多的業主可以瞭解。
1、 關於驗與收的問題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有資格認定房屋是否合格、符合入住標準的機構是建委質檢部門。上元所有交付使用的房屋,均取得了建委質檢站的竣工備案表及測繪單位作出的《面積實測報告》,符合建築標準,具備了法律規定、合同約定的入住條件。
上元雅苑合同規定的交房截止時間是2005年12月31日,自2005年12月19日至2005年12月25日,小區已經全部完成了從開發商到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的移交。交房完成後,如果出現屬於整改的問題,我們都將積極及時予以解決;在服務方面,我們隨時準備接受您的批評和指正。另外,我們還要善意提醒部分業主,儘管您未履行收房手續,但根據合同的約定,房屋已視同合法移交給您。為了您的利益,請您儘快辦理相關手續。
2、 關於室外樓梯與裝置層
您所關心的室外樓梯,處於下沉花園與地面之間。在向政府報批過程中,相關用詞和報批內容的豐富程度還遠跟不上建築個性化發展的腳步,因此下沉花園在報批檔案上的反映是“採光井”。建築要個性化,又要符合國家標準,在某些細節操作上,是一個艱難的抉擇。集體收房業主們就此問題再次求證了國家相關部門,也獲得了正式回覆。我們將以政府部門的回覆為準,但如果有業主希望拆除該室外樓梯,我們也充分尊重業主的意願,免費進行。
說到裝置層,政府相關部門的回覆是未違反國家規範。且該部分為贈送面積,沒有任何公共裝置存放其間,未經業主許可,任何人無權進入該裝置層。更不存在他人主張該“裝置層”權益的問題。
以上是集體收房業主們關心的問題。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我們願意隨時溝通。雖然再三公佈客服熱線之後,只有一位業主通過這樣的渠道進行溝通,我們依然會保留它,並期待您啟用這一方式。如果業主們選擇按合同約定解決糾紛的方式來化解此事,我們也表示尊重。
隨著天氣日漸寒冷,在正式辦理收房前,我司為確保您家裡廚房、衛生間供水系統的安全,已經啟動了廚房、衛生間地採暖,使之低溫運轉,而產生的電費由我公司承擔。截至05年12月31日,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已過,房屋已經為各業主所有,相關權利和義務均由業主自行享有和承擔。同時,我們特善意提醒廣大業主:小區已經正式供電,為了您自身的利益,請您先購買電卡,保持廚房、衛生間地板低溫運轉,妥善保護供水系統。
謝謝您撥冗閱讀此信!
末祝業主們:家庭和美!家人健康!
xx
20xx年x月x日
致消費者的公開信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