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行政機構軍機處歷史簡介
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處"。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力機關,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為兼職。乾隆帝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為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末。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清代皇帝雍正的影視形象圖片
清代行政機構軍機處歷史發展
機構萌芽
清朝入關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仍然非常大。同時在內閣大臣中,南方與北方士大夫的黨派之爭仍然延續,黨爭與滿洲貴族內部矛盾糾纏在一起。為了加強皇權,康熙帝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設立南書房,康熙帝在翰林等官員中,"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入值,稱"南書房行走"。 入值者主要陪伴皇帝賦詩撰文,寫字作畫,有時還秉承皇帝的意旨起草詔令,"撰述諭旨"。由於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 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 。
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康熙帝親政以後,朝廷的權力一則受議政王大臣會議的限制,國家大事需經過議政王大臣會議,而這些滿洲王公貴族地位較高,有時與皇帝意見發生矛盾,皇帝也不得不收回成命;二則內閣在名義上仍是國家最高政務機構,控制著外朝的權力,康熙帝為了把國家大權嚴密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決定以南書房為核心,逐步形成權力中心。
正式設立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出兵。與此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帝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戶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還有軍機章京,由內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沒有專門的官員。 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內,靠近雍正帝寢宮養心殿,以便於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召見時,雍正帝指示各項事件應如何辦理,有時向軍機大臣詢問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以作出裁決。軍機大臣根據旨意,草擬文書。上諭形成後,不經過內閣,由軍機處直接發給有關官員。
雍正朝的軍機大臣,不過是傳旨辦事,對制定政策起的作用不大。雍正帝創立軍機處,把它和奏摺制度相結合,即以硃批諭旨答覆臣下奏摺,召見軍機大臣授以政事機宜,天下庶務總歸他一人處理 。
成為定製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帝駕崩,乾隆帝繼位,十月,罷軍機處,改設"事務處"。但不久又因實際需要而於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機處重新恢復,並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大了權力。軍機處重建之後,乾隆帝擴大了軍機大臣人數,任命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等六人為軍機大臣,軍機章京也由原來的十人擴充至十六人,滿漢各半。此後,隨著其權力的加大和處理事務的增多,人數相應又有所增加。在對人員編制不斷充實的同時,軍機處處理事務也日益增多,權力愈加擴大,各項制度也不斷趨於健全。
乾隆時期,軍機處擴大到"內而六部卿寺,暨九門提督,內務府太監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所屬,西南至伊犁、葉爾羌、辦事大臣所屬,迄至四裔諸屬國,有事無不綜匯"。 其職責幾乎無所不包。軍機處所承擔的職權,已使它超出內閣之上而成為全國政事的中樞。為保證其所負擔的各項職責能順利得到貫徹,乾隆帝還為它制定了各種具體的規章制度。乾隆十四年***1749年***,規定印信平時由內奏事處的誇蘭達太監收存,用印時,由值班軍機章京以鐫有"軍機處"三字的金鍉將之請出,用畢立即交還。為嚴格保密,軍機處中的聽差皆揀選十五歲以下不識字的幼童充任,而在軍機處值廬,還有專派的御史往復稽查,不準任何人窺探。如有地方督撫官員通過各種方式向軍機章京刺探情況,必嚴加處理 。儘管軍機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如此重要的作用,但乾隆帝卻始終未設專官,未立衙署。其職權範圍雖廣,但不過是僅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的一個皇帝私人的祕書班子而已。
後續發展
軍機處唯一的一次尾大不掉,是在和珅擔任領班時期。和珅掌權後,身兼軍機大臣和御前大臣,打破了制衡的框架,要求"凡有奏摺令具副本關會軍機處"。如此以來,在制度設計上,就令軍機處的地位大大提高,不僅參與決策,還實際掌控了資訊渠道,皇帝被操縱的風險大大增加。
嘉慶帝在翦除和珅後,立即廢除此條。此外,嘉慶帝還多次刻意地挫壓朝臣中尊崇軍機處的風氣,並否決了一位官員提出的在奏摺內機處抬寫以示尊重的建議。嘉慶帝對於軍機處的一連串打壓,主要是基於對和珅專權的撥亂反正,他本人對於軍機處的作用並不否定。在嘉慶時期,軍機處被提高到了"平章軍國重事"的宰輔地位。並且在制度的多方約束下,軍機處的確在成為一隻有力的臂膀的同時,並不傷及政權肌體。
道光帝時期,各處發往軍機處的奏摺必須先經皇帝之手之後,軍機大臣才能閱覽。道光三十年***1850年***咸豐帝繼承帝位後,奕欣被封為恭親王。不久他又進入軍機處,咸豐帝又命他在內廷行走。 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各國事務衙門後,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
咸豐十一年***1861年***辛酉政變後,奕欣被授予議政王,在軍機處擔任領班大臣,軍機處的權力大大提升。同時,自此直到裁撤軍機處,由親王擔任領班軍機大臣便成為慣例。所以慈禧太后與奕欣之間在權力上的矛盾、鬥爭日漸顯露出來。隨著太平天國的失敗,清廷政局逐漸穩定下來,慈禧太后的統治地位也日趨鞏固,於是就處心積慮地要削弱奕欣的權力。同治四年***1865年***,她以奕欣"目無君上"、"暗使離間"等罪名,下詔革除其一切差事。後出於政治需要,採取先打後拉的手法,仍令奕欣管理衙門,接著又恢復他的領班軍機大臣職務,但取消了議政王的稱號。從此,慈禧太后大權獨攬,軍機處和軍機大臣的權力被削弱。
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失利,奕欣受到"言路交章論劾"。慈禧太后乘機將奕欣等軍機大臣全體罷黜,把他及其勢力從軍機處和衙門全部清洗出去。 更換了醇親王奕譞、禮親王世鐸、慶親王奕劻等管理軍機處,史稱"甲申易樞"。奕劻、奕譞、世鐸的行政能力遠不如奕欣,但是對慈禧太后惟命是從。所以,"甲申易樞"後,慈禧太后的權勢進一步擴大,軍機處也變為慈禧太后統治的工具。
最終廢除
宣統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資政院會議上提出要求頒佈憲法、組織內閣、開設議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第二年就召開國會,並認為軍機大臣責任不明,要求設立責任內閣。
宣統三年***1911年***五月八日,清政府在立憲派國會請願運動的壓力下,實行所謂"責任內閣制"。下令裁撤舊設內閣及軍機處,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閣,自此實行了180餘年的軍機處被廢除。
清代行政機構軍機處主要職能
軍機處初設時,所掌僅限軍務。《清史稿·軍機大臣年表序》說:"初只承廟謨商戎略而已。"但以後事權逐漸擴大,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乾後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於內閣而於軍機處。 其具體職掌有如下幾方面:
一、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預官員上報之奏摺文書的處理。官員上報的文書,凡摺奏"請旨"者歸軍機處,照例的題本歸內閣,直到清末未變。
二、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交軍機處議奏,或密議,或交軍機處會同關係衙門議奏。特交的,由軍機處查議其可否,密擬辦法上奏;會同議奏的,或由軍機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
三、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軍機大臣審理擬定,或由軍機大臣會同三法司審擬。軍機大臣可在軍機處提訊,也可使用刑訊。應刑訊時,選用內務府公所或於步軍統領衙門進行。凡秋審案件,軍機大臣也參預。
四、重要文武官員之任免及各部尚書、侍郎、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鹽政以及駐防、都統、駐各邊疆地區之領隊大臣、辦事大臣等官員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應補人員名單,交皇帝選擇任用。遇科考,也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名單,奏請皇帝選用。複試或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命閱卷官。
五、考查行軍之山川、道里與兵馬錢糧:凡有行軍,軍機處根據有關圖書,考查山川險要,道里遠近,如系邊遠地區,圖書中沒有記載的,要考查新舊檔案並加諮訪。應用的兵馬、錢糧,則由戶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簡明確數備查。遇有皇帝查訊的問題,即時呈遞。
六、軍機大臣可奉皇帝旨意,以"欽差"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一些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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