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辯論賽勝出的技巧***2***
五、假言辯駁
在辯論中,運用假育推理進行辯駁是極富於邏輯力量的。例如:1984年,上海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共有八名被告,經法庭審判,結果其中七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二名、死緩一名、無期徒刑一名、有期徒刑三名,惟獨第六被告徐漢勇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擔任本案第六被告徐漢勇辯護人的上海市第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鄭傳本律師,通過認真閱卷調查,以及全面的分析研究,在法庭辯論中,依據事實和法律,為徐漢勇作了無罪辯護。請看鄭傳本律師的一段法庭辯護詞:被告徐漢勇在主觀上沒有共同犯罪故意,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一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據刑法原理和司法實踐,反革命罪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構成。而被告人徐漢勇卻沒有這種故意。鄭傳本律師這段法庭辯護詞中就包含了一個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構成反革命罪;被告徐漢勇沒有共同犯罪故意***沒有直接故意***;所以。被告徐漢勇沒有構成反革命罪。以上推理符合必要條件假育推理否定前件式的公式,其形式是正確的,加之這,形式正確的推理又是建立在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的基礎上的,因而,具有雄辯的說服力。正因為如此,鄭傳本律師被告徐漢勇的無罪辯護得到了法庭的採納。在一些法庭審訊的質詢性辯論活動中,如果法官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運用假言推理可以抓住被告的一些錯誤的推斷,並由此開啟缺口,找到犯罪的證據。
在辯論賽勝出的技巧二:讓道理說服雙方
一、自己的立場要講清楚
講清自己的立場,包括講清自己的論點。論據和論證***尤其是論點***,講清自己的立場,不致使對方誤解自己,引發不必要的新對立。例如:
四川的小劉和浙江的小楊是好朋友,零花錢經常一塊兒花。一次,兩人買榨萊,小劉買了一袋四川榨菜。小楊很不樂意:“你怎麼不買浙江榨萊?”小劉:“浙江榨菜的味道哪能有四川榨菜純正呢?”小楊:“你真不會吃。浙江榨菜的味道才叫純正呢!”小劉:“我不會吃?我是吃榨菜長大的,吃了幾十年,恐怕是你不會吃吧。”……
雙方都沒有把自己的立場講清楚。什麼叫“純正”?這是一個含義模糊的詞。也許雙方真正的對立是:小劉是四川人,喜歡吃麻辣味的榨菜;小楊是浙江人,習慣吃甜味的榨菜。由於沒有講清立場,反倒引發了新的對立:誰更會吃榨菜?
二、對方的立場要聽清
對於對方的立場,重在一個“聽”字。做一個良好的傾聽者,聽清對方的立場,有助於正確理解對方,不致發生誤會。
1.對方已說的話,要注意他是在什麼意義上說的。聽話聽音,一方面指要聽出對方有意義的弦外之音***如雙關語***,這一點做到不難。難的是在另一方面,要聽出說話者本人也不一定意識到的含義,例如:
奧運會亞洲九強賽中國對巴林一役中,李金羽射入兩球讓中國以2:1獲勝。但他又有兩個單刀球沒進,讓中國隊的淨勝球難以超過韓國隊。經常看足球的甲與經常踢足球的乙展開論辯。甲:“李金羽不行,中國前鋒不行。”乙:“李金羽不行?你上去試試看。沒踢過球就不要亂講。”甲:“沒踢過球,難道我就沒看過球嗎?”……
球迷甲說李金羽不行,也許是在跟世界級前鋒作比較;球員乙說李金羽行,顯然是在跟自己作比較,在這個意義上,雙方並無真正意義上的對立。問題糟糕在:由於互相沒有弄清楚對方的話是在什麼意義上說的,反而因虛假的對立而引發新的對立:誰有資格評球----經常看球的還是經常踢球的。
2.對方沒有說出來的,不要貿然替對方下判斷。
首先,與對方肯定的話相對的判斷,對方不一定否定它;與對方否定的話相對的判斷,對方不一定肯定它。因為相對判斷不是相反判斷。舉個例子,老師斥責小明:“作文裡該用句號的地方你怎麼不用句號呢?”日常論辯里人們往往認為老師的話包括這個意思:小明在作文裡該用句號的地方沒用句號,其實不一定,老師說這句話也許是因為小明的作文裡沒有句號,或者是僅僅在某一處該用句號的地方用了別的標點。
三、雙方的立場要辯析清楚
通過講清自己的立場,聽清對方的立場,從而對雙方觀點的優劣得失有個清楚的瞭解,明白真正對立之所在,這是從道理上軟化對立的關鍵。例如:
1999年高校擴招,輿論褒貶不一。在某電臺的直播訪談節目裡,一個高中畢業的外企總經理與一個大學青年講師為此事展開論辨。總經理認為:擴招無甚意義,絕大多數人都沒有上大學的必要,因為他們同樣可以生活得好好的;少數人也沒必要上大學,因為通過努力他們一樣可以有汽車,有洋房。大學講師則持相反的觀點:高等教育應該向更多的人敞開大門,因為人們應該學習更多的知識。在節目的最後,大學講師總結道:“我與總經理的根本分歧其實並不在於是否贊成高校擴招,而在於:到底是知識還是物質生活應該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
講師與總經理的根本對立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可貴的是講師在表面的對立之下找到了真正的對立。只有軟化了真正的對立,才算是真正軟化了對立。辨 析雙方立場,找出真正的對立,這是軟化對立的前提。
四,巧妙地改變自己的立場
日常論辯要軟化對立,所以不講究論辯賽的“守住底線”。打個比方,論辯賽雙方是兩塊拒絕融化的冰***誰融化誰輸***;而日常論辯的雙方則是兩團燃燒的火***真理之火***,湊在一起火焰才旺。為了軟化對立,日常論辯要求適時變化自己的觀點,以與對方取得一致。以下是兩種較好的作法。
1.把自己的觀點歸結到對方的觀點中去,讓雙方的立場都得到改造。例如:
某公司市場部經理與開發部經理為一種新產品的開發論辨起來。市場部經理認為:在開發一種新產品之前,應先作詳細的市場調查,看看消費者有無這種需求。開發部經理則認為:新產品的開發必須保密,讓顧客和同業競爭對手都感到神祕才好,兩人論辯了一會兒,都感到自己的立場有問題。市場部經理主動提出:開發部經理的主張是正確的,但開發之前最好進行一次一般性的市場調研。
市場部經理把自己的立場從詳細的市場調查調整為一般性的市場調研,以此來符合對方的觀點***要保密***,從而軟化了對立。
2.把對方的觀點歸結到自己的觀點中來,以引導對方,例如:
目前在校生近視眼發病率很高,醫生A認為主要是個衛生問題,是用眼不衛生引起的。醫生B則認為主要是個教育問題。 A:“近視眼大多是由看書時間過長。看書姿勢不正確等用眼不衛生引起的,自然是個衛生問題。” B:“你想過沒有,如果學生壓力不重,學生會長時間看書嗎?”A:“也會呀,他們也許會長時間看課外書。” B:“既然這樣,學校又為什麼不加強用眼衛生教育呢?”A:“可能教育了沒起作用嘛。”B:“教育居然不起作用,這難道還不是一個教育問題嗎?”
在這場論辯裡,醫生B巧妙地把A的觀點引入自己的觀點之中:即便是個衛生問題,也首先是一個衛生教育問題,從而還是一個教育問題。
辯論賽的技巧:有關辯論的戰術知識
對抗技巧:
這是短兵交接的戰鬥。辯論雙方在脣槍舌劍的較量中,往往呈現出尖銳的矛盾對立狀態。而這對抗性,也正是辯論引人入勝的重要特徵之一。對抗技巧的特點就在於針對同一事物能給出針鋒相對的結論。
1. 例證對抗
在論辯中,選取與對方所提及的相反的事例來與之對抗,從而構成尖銳對抗。如在“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中:
正方:對方辯友,請你們不要回避問題,臺灣的正嚴法師救濟安徽的大水,按你們的推論不就是泯滅人性嗎?
反方:但是對方要注意到,8月28號《聯合早報》業告訴我們,這兩天新加坡遊客要當心,因為臺灣出現了千面迷魂大盜。***笑聲,掌聲***
當臺灣大學佇列舉“正嚴法師”的例子時,如果復旦大學隊就此是不是泯滅人性展開討論,不僅難度大,而且將陷入被動。預示反方選取了“千面迷魂大盜”這一相反的例項,將對方的詰問有力地頂了回去,贏得了這一回合的勝利。
2. 名言對抗
當對方引用名言來為其觀點作證時,直接對名言進行反駁是不理智的。這時最好的辦法是引用與對方相反的名言與之構成尖銳對抗。如:
反方:就義利作用而言,利是基礎,是社會發展的原動力,而義呢,只是通過對利益關係的調節,來間接地影響社會發展。正是在對自身利益契而不捨的追求下,人類從洪荒蠻野走進現代化文明的瑰麗殿堂。法國哲學家愛爾維一語道破這種真諦:“利益是我們的唯一動力。”
正方:對方辯友跟我們說了一位法國人的話,那麼我也想回贈對方一段法國人盧梭的話,他說:“愛人類,首先就要愛正義。”***掌聲***
反方隊從古今中外名家名言的寶庫中找出愛爾維的話來論證重利的主張。同樣,正方也從這一寶庫中找出重義的名言來與之構成尖銳的對抗,使辯論更具有激動人心的色彩。
在論辯中要運用好名言對抗的技巧,平時對名言要有深厚的積累,辯論賽前更應準備好與對方觀點相對應的名言卡片,以便運用。
3. 史實對抗
當對方從歷史典籍中挑選與對方觀點有聯絡的史實來進行論辯時,我們也不妨從歷史典籍中找出與對方觀點相反的史料來與之構成對抗。可參照名言對抗,在此暫略。
4. 資料引證
很簡單,數字是一種非常有說服力的工具。不作贅述。
5. 煽情對抗
煽情,就是通過公眾的某些特殊利益,迎合公眾的心理來挑撥“是非”,並憑藉公眾在情感上的好惡,把假象說成真相,或把某些問題推向極端,以次達到征服對方的目的。對於煽情的對手我們有時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喚起公眾對己方的支援和對對方的憎惡來與之構成尖銳對立,此謂“煽情對抗”。如關於“離婚率上升是社會文明的表現”中:
反方:我只想請大家設想一個很簡單的場景,當越來越多的孩子在他們最需要關懷的時候,偏偏失去了健全的愛,這難道能說是社會文明的表現嗎?
正方:君不見,有多少孩子在父母的吵鬧聲中流著眼淚離家出走;又有多少孩子有家不願回,流浪在外而誤入歧途。他們是有一個家,然而,這樣的家帶給他們的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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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結局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