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意如散文三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19日

  看著自己的寫錄,不經意的從中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安意如,不知怎麼有一種好似親切的感覺,可能是因為喜歡她的文筆的緣故吧。今天我們來看一下安意如的散文。

  安意如散文:愛之初,桃夭激情與勇敢

  河岸邊,第一樹桃花開了;人世間,又一對新人成家。你聽啊,是誰在唱: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妖童媛女,嬉遊河曲。或振纖手,或濯素足。”無意間看到這句話,怦然心動。他和她,年少的清怡,令我,想到初生桃花。

  潺潺河水近旁,少年仰起臉龐。日光流轉映照之際,他容光,竟如枝丫上抽出的桃花一般,雖沒有後來的飽滿潤澤,卻因天真而更形清媚,不被風塵浸染。身畔美貌少女竟因此頓失顏色,淪為陪襯。

  我想啊,希臘神話裡,愛神阿佛洛狄忒所喜愛的人間美男子——阿多尼斯,他所擁有的,正是這種讓人無法逼視又不能移目的俊美。看到他,就會想起世上一切美好而又短暫的東西。

  愛神賜予世人象徵愛的諸樣鮮花,他卻是愛神心上那朵桃花。阿多尼斯酷愛狩獵,愛在密集的叢林裡奔跑,追逐心愛的獵物。嬌柔的人間少年所熱愛的,正是與外表形成強烈對比的激烈運動,馳騁山林,獵殺獵物。

  他心中潛藏和嚮往的,是成年男子所擁有的勇敢、征服,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由。顯然,阿多尼斯並不願意被人當作玩寵或是嬌弱小孩去保護。狩獵,是他執意證明自己能力的方式。

  愛與美之神阿佛洛狄忒,是美豔絕倫青春永恆的象徵。當她從大海中降生時,凶惡的波濤為之平息,暴風驟停。世界為她的到來而靜默,被她的美折服。

  眾神的盛宴上,她以光的姿態傲然出現,她點化世間萬物,令它們芳香溢彩生機盎然。她使人世懵懂的男女懂得享受愛的甜蜜。她是眾神愛慕的物件,但她只專注阿多尼斯。

  為了阿多尼斯,阿佛洛狄忒可以忍受一切原本不屬於她的艱辛、苦難。她伴隨他,出沒在不見天日的叢林,在那裡,野獸和植物腐爛後形成的腥臭經年累月不能散去,形成瘴氣,瀰漫在四周,令人窒息。

  危機四伏。最令愛神辛苦的,是她心中時隱時現的不祥預感。她預感到阿多尼斯將會死於非命,這是命定的劫難。唯有守在他身邊,寸步不離,她才有可能幫助他避免死亡的厄運。

  可是有一天,阿佛洛狄忒有事必須返回奧林帕斯山。臨行時,阿佛洛狄忒叮囑阿多尼斯千萬小心,阿多尼斯始終不明愛神所指。脫離了愛神的呵護,猶如脫離了母親的保護一般,他甚至感覺前所未有的快感在胸中激盪,自由在召喚他,於是,他更加無所顧忌地奔跑在叢林中。

  阿多尼斯發現了一頭野豬,輕狂的少年又豈會輕易放過眼前的獵物?他要證明自己的勇敢和能力。愛神的告誡被理所當然地置於腦後。躍躍欲試的少年意識不到死亡的危險迫在眉睫。急於證明的後果是,阿多尼斯挺槍刺向野豬,被反撲過來的野豬咬死。

  當心神不寧的阿佛洛狄忒返回人間,她看見的是阿多尼斯血流滿地死去多時的慘狀。荊棘和石塊刺破了愛神的腳掌,淋漓血跡,蜿蜒了迷茫的尋覓之路。比身體之痛更難言明的,是痛失所愛之後無法挽回、不能言喻的悔恨,它們像驚濤駭浪無休止地重複湧來,將她徹底淹沒。

  從得知訊息的那一刻起,淚水從未停止流淌。愛神光彩照人的臉龐,因悲傷而失去了神采。此刻,有誰能分擔她的絕望和無助呢?她可以主宰世間男女的愛情,帶給他們希望,卻無法避免喪失自身所愛帶來的哀慟。

  回憶裡的那個少年,叫我如何不想念?因你是無可替代,所以失去了你就無可傾訴。天地萬物都不能給她安慰。神的苦痛更甚於凡人。雖能預知,但無力改變降臨己身的悲慼宿命。明知結局不可更改,卻依然要無望地繼續……然後,惴惴不安地等待結局到來。

  希臘神話就有這樣的痛快決絕,在命運面前,沒有人或神,可以絕對高高在上。

  阿佛洛狄忒親吻著阿多尼斯,他金色的鬈髮和蒼白的臉龐,他喪失了血色桃花般芬芳的脣。愛神所經之處,滴落在地的血化作了玫瑰——深愛與痛苦孕育愛之花,將尖刺包裹在嬌豔繁複的花瓣和芳香之下。

  在這個故事裡,愛神亦如人間的痴情少女,面對生命的意外,除了狠狠咒罵這該死的命運之外亦束手無策。甜蜜,美滿,相較於痛失所愛的傷害都是短暫的。

  愛是值得追求的,可是快樂總是易逝,永世不忘的是痛楚。這或許才是愛神留給人的啟示,是她自身痛苦的流露和凝結。

  也許,在看到阿多尼斯屍體的那一刻,她情願自己是狩獵女神,這樣就可以守護著他,讓他不受傷害,活在自己身邊。

  她對阿多尼斯的思念無處不在。他燦若晨星的雙眸可以驅散叢林的霧瘴。他偶爾展露的笑容可以令她眼前春暖花開。他遺落在水面的身影可以使河水清甜,清澈、歡快流動。

  河水溫柔地漫過腳背、手掌。嬉遊於河畔,曾一起度過無憂無慮的時光。少年的美,無論男女,都有一種淡定的、含苞欲放的嬌柔。

  初愛,不被驚擾,如此妖嬈,一如初綻的桃花。初愛所必須面臨的考驗,與之後的經歷一樣,凌厲,致命。若開始時,對這降臨己身的美妙感覺充滿感激,就必須有準備領受失去之時的椎心之痛。就如我們欣喜花開,就必須面對枝殘葉敗的頹唐,感傷。

  愛越甚,痛越深。這痛楚,除了自己領受,除了走過千山萬水後,期待有朝一日放下、釋然,別無出路。

  如今,讀到一些婉轉的詩句時,我心總是在歡喜之後悵然,因為已經能把握到歡悅之下隱藏的悲傷的脈搏。有些詞,的確蘊藏魔力,一眼望去就讓人低迴不已,譬如:“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天長地久,與子偕老不是沒有,而是太少,橫亙在中間的,更多是生死契闊。無論生活將人鍛鍊得多剛毅,就算你武裝齊備,當這些柔如春水的詞漫溢過來,依然能使人丟盔棄甲。心,不知不覺柔軟、鬆懈下來。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多麼溫柔有力的詞啊。時光慢轉,容顏老去,它始終堅貞地存在於那裡。光陰沁涼了它,堅固了它,不能使它毀滅,只能歷久彌新。每一次,無意間看到,依然在眼底熠熠生輝。

  提醒著,不要覺得自己老去,內心深處要留有一塊芳甸,其上終年芳草依依,落花染衣。依然記得,第一次被打動的感覺,第一次牽手,第一次輕盈如蝶的親吻,第一次靠在一起,第一次說好要在一起。

  桃花終要再開的,就在陽春三四月,灼灼地,漫山遍野,火一般燃燒,只是比火更柔靜,更持久不熄。此時你要迎娶的,也許不是兒時嬉戲的“小新娘”;也不是,曾經以為非他不嫁的人。

  懵懂的人都被幻象捉弄了,桃花微笑著,不動聲色地調戲了心懷愛意躍躍欲試的人。就像那首賀新婚的歌。其實桃花不過是婚禮的註腳,主角是那紅裳灼灼的男女。只是,桃花開得那樣好、那樣嬌,好到我們都以為它是主角。

  舊日柔軟時光,並不曾在回憶中變成化石。很長的時間裡,它被人為封印著。然後,在某一個關口,噴薄而出。只是如今,除了你自己,再無人知道心潮是如何洶湧的。前塵總要羽化歸去。

  當年的你我,捨生忘死地交好。我以為,你是我天長地久的主角。過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不過是你命中匆匆一筆註腳。

  我們都渴望收穫更多,所以各奔前程。最好兩兩相忘,各安天涯。

  真的,真的,絕口不提。沒有誰對誰錯。

  年少輕狂。偶然的駐足,感動,衝動,許下相愛相守的願望。要過了很久才知道,不過是彼此路過的風景。既然註定是過客,當初的邂逅,請當作誤會一場。

  Loveisover……時光匆匆如流水,誰也不要再提起。

  安意如散文: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

  生當此時。盡得愉悅,未嘗哀苦,比年方少艾更輕省,是連情竇初開都未開。天地無親,相悅也是無情。萌生的情感是青翠的,未及衰敗。

  很自然的,從初愛就寫到了兩小無猜。感情的狀態是順延的,從年少到了適婚的年紀。結了婚就要好好地在一起。若桃花只是讓人想到昭彰誘惑、妖嬈,那也不盡然美好,桃花最妙的是讓人覺得此生悠然靜好,誘惑你想和一個人相守到老。

  說兩小無猜。先說一部英國電影,《Melody》。直譯是好聽的、動聽的、悅耳的聲音,也可以理解為心動的聲音,不經意發生的怦然心動,如花如露的輕顫。中文譯名是“兩小無猜”,正契合詩意的美學。

  “兩小無猜”常與“青梅竹馬”並提。青梅竹馬的妙處應該是,命中註定的那個人,毫不設防地接近了,省卻了成年以後千山萬水、煙塵滿身地跋涉,無望疲憊地尋覓。

  1971年,漂亮的小男孩Dandy愛上了美麗的小姑娘Melody,那一年,他們十歲。他和她一樣,月光般皎潔,肌膚吹彈可破,眼神無辜天真,兩兩對望時,清澈見底,沒有哀苦的痴纏。

  Melody說,雖然我很喜歡地理,但是,如果能和Dandy在一起,我會更開心。

  是的,和我所喜愛的任何東西與任何事情相比,我還是更愛和你在一起。

  他們才十歲,他們不說喜歡,直接說愛。他們想結婚,因為結婚以後就可以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原來如此。是我們複雜了婚姻的意義,還是婚姻的混亂和始料未及,使我們忘卻了婚姻最原始的真意就是——讓兩個人,好好地在一起。

  最後,兩個嚮往婚姻的孩子在鐵路邊的舊房子裡舉行了簡樸至極的婚禮。全班的同學都來參加。孩子們用這個稚氣的集體行為宣告了他們對愛的珍重。我堅定地記得這個細節,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這看來是對成人世界價值觀的強烈反諷。

  長大之後的我們,對於結婚的物件,會不計身家,不理出身,不管是否有人反對,不計較婚禮的形式嗎?幾乎可以悲觀地斷定——不可能的!就算我們不想,身邊的人也會替我們打算,現實的種種也會提示人思前想後,顧慮重重。

  精明的男女,相信冷靜算計用心排布是必要的謹慎,是現實需要無可避免。於是,算計、計較的同時,也被別人算計、計較著……心意越來越悲涼,這就是用心機去愛的悲涼報應。

  他和她的婚禮,簡陋莊重。全班同學都參加了,給予祝福,老師們趕來阻止、破壞,兩個孩子私奔了。在燦爛的夕陽下,那燦爛的金黃一直延展到天盡頭,像一個未完結的夢。孩子們嬉笑著朝金色的遠方奔去……

  不用擔心,他們一定會回來。回到成人操縱的世界。傷心之後順從,或許隨著成長,還會忘記這一段浪漫的***。對抗以大人們獲勝告終——這是必然的,這是愛的代價。如果童年的愛是童話,如夢境般豔柔、靜美,那麼柔脆的童話與枯硬的現實對撞,註定以美夢灰飛煙滅為結局。

  有一天,不得不悲哀地發現,青梅已衰,竹馬已老。Loveisover……只是現在,當他們還滿心喜悅不思迴轉的時候,不要阻擋,就算是暫時縱容又何妨。

  誰不曾年少,情愫稍稍,心藏一個喜歡的人。仰望漫天星光只如凝望他的眼波,全部的願望加起來只求和他在一起,牽一牽手就覺得看見了天長地久。

  當世界還都那麼小,讓我們單純好不好?何況,除了年紀太小,誰又能否認他們彼此登對呢?

  那些被允許任性的年代,叫做青春。我選擇記得孩子的笑,明媚鮮妍如春陽。田野裡茂盛麥穗撩撥流陽,照耀年輕的眼眉。哼一首簡單的小情歌。不用理智去評析判斷他們可能遭遇的將來。不去想一切行為是否合理。《Melody》是一部過去式、現在時的電影。唯獨,是的,唯獨不指向將來。

  青梅,竹馬。既輕且媚,有青梅初露、柔嫩不可攀折之感。念想,這女童與這男童歡愉相戲的場面,心頭便冰雪消融,生出漫漫春暖花開來。看他們在海邊嬉戲,堆沙堡,一起坐在長椅上討論喜歡的科目……

  灼灼的桃花又在眼前閃耀,那句無名的話又顯現:“妖童媛女,嬉遊河曲。或振纖手,或濯素足。”我不知這句話的出處,偶然看見,只覺得動人無比。生當此時,盡得愉悅,未嘗哀苦,比年方少艾更輕省,是連情竇初開都未開。天地無親,相悅也是無情。萌生的情感是青翠的,未及衰敗。

  安意如散文:此心安處是吾鄉

  一個人,若放不開自己的心,即使富有四海,也是徒然困居一隅而已;若放下,即使顛沛流離,身無長物,也可揮手自茲去。

  李白有個與眾不同的特點,他詩中很多意態都是動的,連停頓亦飽含急切飛揚之態。譬如:“欲上太行雪滿山,欲渡黃河冰塞川。”“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簡直俯拾皆是,不勝列舉。這首《山中問答》卻是動中有靜,盡顯其悠然。

  這首詩,我是當禪詩來讀的。雖然禪歷來主張不立文字,道破語言是滯障,但是思想許多時候還是需要依靠語言文字來傳達。語言文字如擺渡的舟筏,藉此接近真理。至於登岸之後捨棄舟筏,那是另一重境界了。

  李白的詩,天然就生動豔美,真正是麗質天成,效顰不得。我有時不免掩卷悵然,漢字語言的魅力被他用得出神入化。這就好比習武,武功高到了極處的高手,差距只在毫釐,但個人天分所終,中間苦修登頂的過程,差距是不言而喻的。你從不見他如賈島般苦吟,就像你看不見吳道子皺著眉頭塗改畫稿,遣詞如作畫,他是隨心所欲皆成佳篇,信手拈來自臻化境。

  他賦予桃花別具一格的意象,以嫣紅桃花來比對蒼茫碧山,以桃花的熱烈來映襯清溪的明淨,意蘊卻比字面上能夠感知的更為清遠。桃花落於“然去”,象徵紛繁熱鬧的念頭消弭於自在本心。與許多人流露出對桃源的渴慕不同,他指出自性具足,不去依戀傳說,妄求桃花源——這正契合了禪宗強調“不假外求”的思想。尋常的詩,能做到意在言外就很好,李白的詩不單意在言外,其境更超拔於語言。

  決意要扶濟蒼生的人,首先要學習胸藏天下,所以他會一次一次歸隱山中。他是註定要出山入世的,建功立業是他的畢生意願。歸隱不是他的歸宿,似謝安那樣東山再起指點江山才是他追慕的風采。他所追求的境界是遊刃有餘,來去自如,而非汲汲以求。

  他的等待和自我節制終於有了成效,這絕頂聰明的男子,他不是一個不懂得依照世俗法則去經營自己的人,他很懂得去經營自己的名望。這一點他很類似謝安。天寶年間,他因道士吳筠、玉真公主、賀知章等朝中權貴的引薦入仕。

  入仕之初,明皇對他極盡禮遇。到後來君臣之間有了齟齬、不諧。他也明瞭及時抽身遠去的道理,被體面地賜金放還,沒有與恩主反目成仇,引火燒身。

  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就此了斷治世之心。他一直自認是治世之能臣,匡扶天下之才,只可惜不為所用。明皇認為他更好的職業是去做個名滿天下的詩人,發發清論也就罷了。

  我一直覺得明皇這麼做是對的。他洞悉了李白天真放誕的本性,他任性,容易被利用和傷害。雖有熱情,卻不適宜在政治的漩渦裡玩刀頭舐血的凶險遊戲。

  他不是個政客。說到底,明皇這麼處理他,是基於對他的保護,愛惜他百代不遇的才華。

  他恢復了自由身,回到了山野,攜一把鏽劍,騎一頭青驢遊走於紅塵,遙望長安一鉤殘月,月如霜,滿心寂寞一身風塵。

  有太多人為他抱怨不公。可這樣的結局對一個天性浪漫的偉大詩人而言,委實是最好的結局。

  李白這樣的人,你忍心他在政治鬥爭中不明不白地枉送性命嗎?我連想都不願想,他是死於某一場政治謀殺,屍骨不全死不瞑目。我情願他在家人身邊病死,情願相信他如民間傳說的那樣是太白金星轉世,酒醉之後在船頭撈月失足落水而死。

  他的後半生,依舊瀟灑卻不再逍遙。經歷了安史之亂、牢獄之災、流放、赦歸,他漸漸老去,眼看昔日明主倉皇西逃,情意兩心知,不會不黯然吧。帝國坍塌了,盛世轉眼翻成斷錦。黎民奔逃,輝煌化劫灰。那份慘痛,不是親身經歷,又如何能夠心知?

  好在他失意卻不消沉,詩風由激揚轉蒼勁,與杜甫的沉鬱遙遙相應。不得不說,是他年輕時的遊歷、在山中的自省幫他奠定了厚實的精神基礎,讓他歷經離亂而不倒。

  他努力過,至死都在堅持。他想到的,做不到;做到的,改變不了。那是悲壯的事實,是命運,再強大傑出的人都必須學會甘心,遵從命運。

  我想起另一個人,蘇東坡曾寫給好友王鞏《定***·常羨人間琢玉郎》這樣一首詞: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自作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年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王鞏受“烏臺詩案”牽連,被貶謫到地處嶺南的賓州。王鞏南行,歌伎柔奴不計艱險毅然隨行。元豐六年***1083年***王鞏北歸,與蘇東坡劫後重逢。席間請柔奴為東坡勸酒。蘇東坡問及嶺南生活的感受,柔奴不言生活之酸苦,答道:“此心安處,便是吾鄉。”東坡聞言深受感動,作《定***·常羨人間琢玉郎》一首贈給柔奴。

  數十年後,東坡被貶嶺南惠州,身邊亦有侍妾朝雲追隨。朝雲對他的情意絕不遜於柔奴之於王鞏。想他身處嶺南,看著相伴在側的朝雲,亦會常常憶起多年之前,那纖弱慷慨的女子含笑應對他的問話:“此心安處,便是吾鄉。”

  回過頭看,當年的贈詞竟成了他今日的自況。王鞏經歷的,他又來經歷一遍。日光之下,豈有新事?無非是上演過的橋段,換上不同的人再演一遍。他的柔奴即他身邊的朝雲,是了,道理多年前就有人為他言明,天地為家,此心安處,何懼之有?

  一個人,若放不開自己的心,即使富有四海,亦如徒然困居一室;若放下,即使顛沛流離,身無長物,也瀟灑磊落。這樣的人,是樂遊原上縱馬遠遊的五陵年少,揮手自茲去。

  鬢髮染霜,少年子弟終老於江湖。笑送春歸,心無悲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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