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處分決定
大學生在學校犯了錯,就會受到學校處分。那麼你知道怎麼寫嗎?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男,學號1280B135,中加高等應用技術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2012 級1 班學生;**,男,學號12802112,中加高等應用技術學院計算機專業2012 級1 班學生;***,男,學號12802127,中加高等應用技術學院計算機專業2012 級1 班學生;***,男,學號12803216,中加高等應用技術學院市營銷專業2012 級2 班學生;***,男,學號1280A218,中加高等應用技術學院市場營銷專業2012 級2 班學生。在 2013 年9 月22 日的安全檢查中,西校區10#樓235 宿舍**、**、***、***、***五名同學被查出在宿舍陽臺燒烤。
***,女,學號10072323,工商管理學院市場營銷專2010 級3 班學生。在 2013 年9 月22 日的安全檢查中,24#樓803 宿舍***同學被查出存放、使用電鍋一個。
***,女,學號10172230,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通訊工程專業2010 級2 班學生;***,女,學號10172215,電腦科學與技術學院通訊工程專業2010 級2 班學生。在 2013 年9 月23 日的安全檢查中,24#樓1118 宿舍**、***兩名同學被查出存放、使用電飯煲一個。
***,女,學號10072201,工商管理學院市場營銷專業2010 級2 班學生。在 2013 年9 月25 日的安全檢查中,24#樓801 宿舍***同學被查出存放、使用酒精爐一個。
學校三令五申,嚴禁使用違禁電器,以上九名同學無視校規校紀,置同學們的安全於不顧,我行我素,給宿舍安全帶來了極大地安全隱患。周健等九名同學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在學生中造成了極壞影響。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根據《**工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工商學院學生工作處
十月十日
範文二
根據《新疆大學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新大校字〔2010〕113號***第八章第四十九條:“考試作弊者,根據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給予記過及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的規定,經2014年5月28日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袁**等7名考試作弊學生記過處分,具體名單和違紀違規行為如下:
1.袁*****學號:20130602068***,女,漢族,人文學院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方向***專業2013~5班學生。該生於2014年4月19日參加《教育學》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2.麥爾旦******學號:20131003430***,男,維吾爾族,化學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13~2班在讀預科學生。該生於2014年5月11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四級***MHK4***筆試》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3.葛****學號:20131210203***,男,漢族,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專業2013~1班學生。該生於2014年4月19日參加《心理學》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4.布阿依*********學號:20122101724***,女,柯爾克孜族,電氣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2012~5班***直升本***學生。該生於2014年5月10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三級***MHK3***口試》考試時,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進入考場。
5.祖裡*******學號:20112001428***,男,維吾爾族,機械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2011~2班學生。該生於2014年5月11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三級***MHK3***筆試》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6.買爾孜*********學號:20132202425***,女,維吾爾族,建築工程學院測繪工程專業2013~2班在讀預科學生。該生於2014年5月11日參加《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三級***MHK3***筆試》考試時,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進入考場。
7.張*****學號:20132501037***,女,漢族,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2013~3班學生。該生於2014年4月19日參加《教育學》考試時,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範文三
經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學校食堂二樓,體育系任益等人吃飯,隔桌周子彥等人也在吃飯,由於任益等人喝酒時說話聲比較大,期間周子彥向任益這邊看,引起任益不滿,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彥打去,任益等人開始打周子彥等人,後致多人受傷。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陽被嚴重警告處分,楊鵬被記過處分,這三名同學不思悔改,再次參與打架。
鑑於以上所犯錯誤事實,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瀋陽化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體育系社會體育1002班學生任益、社會體育1002班學生薛海陽、社會體育1001班學生孟令旭、社會體育0901班學生楊鵬留校察看處分,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遵守校規校紀。
瀋陽化工大學學生處
20XX年1月8日
辦事處合作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