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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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
創業投資是以支援『新創事業』,併為『未上市企業』提供股權資本的投資活動,但並不以經營產品為目的。創業投資主要是以私人股權方式從事資本經營,並以培育和輔導企業創業或再創業,來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高風險、高收益的行業。
一般而言,創業投資公司會執行以下幾項工作:
*投資新興而且快速成長中的科技公司;
*協助新興的科技公司開發新產品、提供技術支援及產品營銷管道;
*承擔投資的高風險並追求高報酬;
*以股權的型態投資於這些新興的科技公司;
*經由實際參與經營決策提供具附加價值的協助;
*有較長期的投資規劃;
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基金的主要資助物件是一般投資者或銀行不願提供資金的高科技、產品新、成長快的風險投資企業;
二是創業投資基金以獲取股利與資本利得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資公司所有權為目的,創業投資者甘願承擔創業投資的風險,以追求較大的投資回報;
三是創業投資包含創業投資者的股權參與,其中包括直接購買股票、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方式;
四是創業投資者並不直接參與產品的研究與開發***R&D***、生產與銷售等經營活動,而是間接地扶持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務監督與諮詢,使所投資的公司能夠健全經營、價值增值;
五是創業投資屬於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管理團隊
創業投資事業的基金管理團隊通常將資金投資於具有成長潛力的新興科技公司。由於必須承擔極高的風險,基金管理團隊會替創業投資基金規畫一個不同產品、不同產業、不同發展階段與不同地區的投資組合,以降低、減少或分散所面對的投資風險。
當然,創業投資事業可能或可以因如此完善的投資組合獲得極高的回報。絕大多數的創業投資公司都有與其它創業投資公司或機構共同投資的經驗,這也是分散風險的另一種方法。通常創業投資公司投資於單一高科技公司時所佔的股權比例並不會太高,主要是受限於「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所規範的創業投資事業投資於每家被投資事業之金額上限不得超過該創業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此限制於新的範圍與輔導辦法,已不再規範。但是創業投資事業通常為分散風險,其主導或介入單一被投資高科技公司經營的可能性仍不會太高。
支援物件
1、創業投資基金支援的專案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的科技專案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專案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以研發階段專案為主。
專案處於研發階段:指專案以生產為目的,研製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方法、新裝置或對現有工藝、產品、生產過程進行技術上的實質性改進而進行的一系列技術工作;其成果應為一種具有新產品或新技術基本特點的原型***樣品、樣機***。
專案處於中試階段:指專案以生產為目的,利用研發階段得到的原型***樣品、樣機***、工藝、技術等成果進行產品的定型設計、獲取生產所需的技術引數等一系列技術開發工作;這一階段包括產品試製與設計、工業性試驗以及小批量試生產。
專案處於批量***規模化***階段:指專案利用中試階段的技術開發成果進行較大規模的生產活動。
2、申請創業投資基金的個人或法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在校大學生***含碩士、博士***。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3***申請人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在校期間品學兼優,無不良在校記錄。
投資方式
聯合投資:
聯合投資和組合投資是分散風險的重要措施,聯合投資***也稱辛迪加SYNDICATION投資***指多個創業投資者聯合對同一風險企業進行投資,一方面有利於創業投資者之間的資訊共享,提高專案選擇的準確性,加強投資監管和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另一方面,可以保證對風險企業的投資總額達到合理規模,增大了投資成功的可能性。
組合投資:
組合投資則指投資者根據專案***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對投資入股形式的要求***必需的和可能接受的方式***,創業投資家採取股權、債權、準股權、擔保等多種形式的組合投資策略,既保證專案***企業***對資金的需要,又儘可能減少專案***企業***失敗造成的損失。同時,對多家風險企業進行投資,通過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不會因一項投資的失敗而滿盤皆輸。在創業投資行業,“決不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是對這種投資方式最恰當的比喻。
合肥市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
為推動我區高科技產業加速發展,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更好的培育、孵化、扶持一批具有成長潛力的高科技專案,吸引更多國內外高層次人才落戶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創新創業,開發區管委會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並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執行宗旨
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專業服務、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或者成長初期的高科技企業進行資金支援,推動高科技企業加速成長,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第二條 資金來源
基金首期規模為3000萬元人民幣,由區財政全額撥付。
第三條 資金管理
首期3000萬元人民幣由合肥海恆投資控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海恆集團”***設立專戶進行運營管理。專案退出資金用於滾動投資。
第四條 投資物件
重點投向符合開發區產業發展方向並在開發區註冊納稅的處於種子期、初創期或者成長初期的新興產業,包括高階裝備製造、電子資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等,尤其關注開發區創新創業園專案。
第五條 專案來源
圍繞投資領域,由區經貿發展局、區招商部門、海恆集團共同建立專案庫。
第六條 投資額度
對單個專案投資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對被投資公司原則上不控股。
第二章 專案投資
第七條 專案選擇標準
支援的專案應基本具備以下條件:
***一***擬選擇專案符合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投資領域和投資物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二***公司產品具有較大的市場空間和較快的需求增長速度。
***三***技術產權明晰,在一定時期內具有相對領先性和獨特性。公司主要技術人員在同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
***四***專案創始人具有較高的專業素養,核心團隊具有較高的研發能力和管理能力,團隊成員之間具有良好的互補性。
第八條 專案投資流程
***一***專案選擇。由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招商部門和海恆集團共同參與,做好專案資訊的收集和篩選,確定擬投資專案。
***二***專案立項。由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招商部門和海恆集團共同參與,召開投資立項會,對擬投資專案進行立項審議,審議通過後形成立項會議紀要。
***三***專案調研。由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招商部門和海恆集團共同參與,成立專案調研小組,對立項專案開展前期盡職調查。
***四***專案評審。由區經貿發展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招商部門和海恆集團共同參與,設立投資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委會***,投委會負責對擬投資專案進行評審,形成初步意見。專案投資決策最終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五***專案投資。擬投資專案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決策通過後,海恆集團與被投資公司簽署《專案投資協議書》,並按協議約定時間撥付投資款項。
第九條 專案投資過程中所有重大事項的確定,均應形成書面材料,並與專案原始資料一併歸檔,所有存檔的專案資料必須為原件;海恆集團應安排專人負責保管檔案。
第三章 專案管理
第十條 專案管理
***一***海恆集團負責按照《投資協議》相關約定對被投資
公司實施有效管理。
***二***海恆集團原則不派員參與被投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但可以指定一名專案負責人擔任被投資公司董事或監事,參與公司決策,對專案重大資金運用實行監管。
***三***委派的專案負責人要定期檢查被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每半年向海恆集團提交專案情況的書面材料,報告被投資公司的實施進展情況、經營狀況以及存在的問題。
***四***應適時引進中介機構對被投資公司進行全程評估。
第四章 管理監督
第十一條 海恆集團不得將基金用於本辦法規定以外的金融性融資、股票、期貨、房地產、贊助、捐贈等支出,並接受開發區管委會對基金不定期檢查與資產審計。
第五章 專案退出
第十二條 專案退出
***一***退出時間。根據投資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退出時間。
***二***退出方式。上市、公開股權轉讓等。
***三***退出價格。投資專案可依照國有股權退出相關規定來確定退出價格。
***四***投資退出決策及實施。投資退出時,海恆集團制定投資退出方案,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決策通過後可實施投資退出。同意實施投資退出的專案由海恆集團與受讓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實施投資退出。
第十三條 損失核銷
投資專案出現或可能出現損失時,海恆集團應將企業情況及時報告開發區管委會並制定相應的方案***包括:資產處置方案、解散清算方案***,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決策。
投資專案處置、清算完畢後,海恆集團向開發區管委會遞交投資損失核銷報告,由開發區管委會審批後予以核銷。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區經貿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