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子商務論文參考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8日

  隨著經濟和技術的飛速發展,全球電子商務迎來了快速發展時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電子商務論文,供大家參考。

  有關電子商務論文範文一: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

  一、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的法律構建

  交易模式的不斷改變能夠推動交易規則的不斷改變,這時長久以來交易法律法規的不斷進化的必經過程。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推進,拓寬了消費市場,增加了消費資訊量,還增加了市場的透明度。

  ***一***解釋與調整格式合同,解決消費紛爭

  在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於格式合同有著相關的法律規定,這些規定能夠對消費者的權益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時候不能過度認為所有電子商務消費糾紛都需要對消費者的權益進行保護,要採取靈活的判斷標準。經營者在經營的過程中,要儘可能的提供與商品有關的簡單詳細的資訊,並將成本,快遞,支付,撤單,售後等交易細則,適當的交給消費者,避免因為資訊缺失造成的消費糾紛。

  ***二***加強電子商務立法,規範電子商務操作規程

  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髮展,以往的法律法規已經漸漸的不能起到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不能滿足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要求,因此,需加快電子商務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工作,這也就必須考慮電子商務的立法原則。國家在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過程中要借鑑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同時要從電子商務的獨特性,切實的反應出電子商務的發展規律,規範電子商務操作流程,要針對電子商務存在的消費憑證易銷燬,和證據難以收集性,這就要求有關行政部門在接收到消費者投訴之後,及時進行處理,並立即調查取證和取得相關證據。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三***健全消費者的隱私權保護制度

  在消費者的隱私權保護的方面上,可以學習國際上先進的隱私保護制度,借鑑先進的隱私保護法律制度,確定基本的電子商務個人資訊保護原則。首先是告知原則,就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收集消費者的個人資訊時,就要告訴消費者蒐集了哪些資訊,收集資訊的手段和用途,以及如何來保護資訊的隱祕性。再有就是事先同意原則,經營者在收集資訊之前不但要做到告知原則,還有在收集資訊前就必須經過消費者的同意。其三是安全保護原則,對消費者的個人資訊的安全保護是經營者必須要做的。在經營者為了某種合法的目的收集消費者的個人資訊時,要在實現目的的情況下,做到最少的收集資訊和使用資訊。電子商務隱私權主要包括消費者的身份,住址,電話等等諸多資訊,因此消費者的隱私權在被經營者的利用下,要做好保護工作。

  ***四***治理網路消費欺詐和虛假廣告,解決消費者購物後退賠難的問題

  要嚴格治理電子商務交易環境,通過制定特殊的規則,要加強對虛假廣告的治理,給消費者提供一個公平的交易平臺,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力度,實行不定期的檢查和舉報有獎制度,對電子商務交易中的虛假廣告,***資訊,虛假宣傳等內容進行規範,讓經營者保證廣告的真實性和確實性。同時要不斷培養消費者的反欺詐能力和自己的防範意識,當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和經營出現消費糾紛時,有關部門要在處理時,在為了減輕消費者的負擔,降低投訴的成本,讓經營者來承擔舉證責任,同時建立一個完善的投訴體系,讓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通過網路投訴體系進行投訴。並有有關部門及時收取證據資訊,及時加以處理並反饋給消費者,進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有關部門要將強對消費者購物後退款困難的問題和賠付困難的問題,強化監管力度,制定合理的相關制度,督促經營者對售後服務的質量,從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結束語

  電子商務的發展給消費者合法權益帶來了許多問題,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的法律構建,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時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的法律構建也不斷的發展和完善,通過法律法規的建設,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從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有關電子商務論文範文二:電子商務信用風險論文

  一、信用風險對電子商務發展的影響

  隨著信用風險問題的日趨突出,信用風險已經成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因素。信用風險不僅對電子商務銷售方的心理和銷售購買行為存在影響,而且對購買方的心理和銷售購買行為也都存在很大的影響。一方面信用風險作用於電子商務交易中的銷售方,主要表現在銷售方對購買方按時足額付款的信任缺乏,以及售後購買方對銷售方做出不真實的公開評價而造成銷售方的銷售業績下降等;另一方面信用風險作用於電子商務交易中的購買方,不僅表現在對銷售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質量的不信任,還有支付方式的安全性、第三方物流的可靠性等方面的不信任。

  二、B2C電子商務的信用風險型別

  ***一***商品自身的可靠性風險

  可靠性風險是由電子商務活動中的不確定因素帶來的信用風險,B2C電商商務過程中所交易的商品依然是交易活動的核心,離開商品則交易便不存在,所以電子商務過程中的可靠性風險的最核心問題就是電子商務銷售企業提供的商品的可靠性問題,即商品主體的質量、效能、與電子商務網頁提供的產品描述的相符度等。商品自身可靠性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源於所銷售的商品的不可觸控性,通過網上購買到的實際商品與實體店體驗到的商品是否一致是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虛假宣傳的信用風險

  B2C電子商務的購買方主要依靠銷售方的網頁宣傳文字和宣傳圖片、廣告語等來決定自己的購買行為,如果宣傳文字存在誇大宣傳、不實宣傳,宣傳圖片存在非實景拍攝或圖片美化過度等現象,都會造成購買方的誤判,從而產生信用風險。虛假宣傳信用風險的產生原因,往往是因為銷售網頁的操控者是電子商務中的銷售方,銷售方可以隨時更新銷售網頁內的文字和圖片內容,往往存在騙取購買後立刻對產品的描述和產品圖片進行更改的現象。

  ***三***支付方式帶來的信用風險

  支付方式帶來的信用風險主要指B2C電子商務活動結算過程的安全性缺失及保障性不足帶來的結算信用風險,既可能給電子商務購買方帶來經濟損失,也可能危及銷售方的經濟利益。這一信用風險出現的原因,主要是由於電子商務的支付方式往往依託於網路匯款、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快捷支付、銀聯線上支付、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來進行操作,像淘寶這樣有支付寶平臺來管理付款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站對付款環節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仍然有很多電子商務形式是將貨款直接付於銷售方,這樣銷售和購買雙方時間和空間上的不對稱的付款方式是具有信用風險的,即使是支付寶平臺,依然不是完美無缺的,例如由於物流造成貨物“遲到”時,支付寶會自動預設交易成功,並將購物款打到銷售方賬戶,這個環節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信用風險。同時支付過程中個人銀行資訊、密碼資訊等存在洩露的風險,購買方是具有這樣的不安全感的。

  ***四***由第三方物流帶來的信用風險

  第三方物流帶來的信用風險主要是指B2C電子商務的有形產品在物流運輸過程中由於第三方物流企業原因帶來的信用風險,在當前的電子商務交易環節中,很多電子商務第三方服務平臺網站都將物流運輸作為評價電商信用的一個重要指標,但即便如此,漏寄、錯寄、郵寄丟失、運輸過程商品破損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出現這一信用風險的原因之一是網路交易貨物量的激增,尤其是“雙十一”、節假日等電商交易高峰期,第三方物流企業難以應對激增的投遞業務,不能保證電商產品及時準確的郵遞,給人們帶來信用缺失的感受,在這樣特殊的時期,也是電子商務欺詐等問題發生的高峰期內,物流服務企業如果寄送過慢會導致大量貨物貨未到,而支付平臺已將購物款打到銷售方賬戶,一旦出現商品寄丟及商品質量問題,購買方便丟失了保障。同時,第三方物流工作人員的消極工作或工作中不負責的態度,也可能導致這一信用風險的產生。

  ***五***缺乏監管帶來的信用風險

  缺乏監管帶來的信用風險就是指我國當前沒有切實可行的針對電子商務交易市場進行監管控制的法律法規,沒有專門的監管部門對電子商務進行監管而產生的信用風險。單純採用為有形市場制定的法律法規來監管電子商務活動,是存在不適應性的。並且,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專門從事對網路電子商務市場進行有力監管的相關職能部門,對電商銷售企業進行整合監管。同時,通過網路渠道進行銷售的商品不是由銷售方直接交付於購買方,而是通過自有的物流分銷渠道或第三方物流將商品送達,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環節較多,一旦商品送到購買方手中存在質量問題,監管部門也很難確定質量問題的出現,是歸咎於商品提供商還是物流環節。所以存在網購產品質檢困難的風險,同時購買方存在維權困難的風險。

  三、加強B2C電子商務信用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產品檢驗,保障產品質量

  為了降低B2C電子商務中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帶來的信用風險,建議發揮產品檢驗機構,如工商局、衛生局、質檢局等,主動加大對線上產品可靠性的檢驗力度,將線上產品與線下產品的監管、檢驗、懲罰措施趨同,使虛擬空間中的實際產品得到有形機構的檢驗。另外,B2C電商企業為了降低給購買方帶來的信用風險的感知,也可以加強對自有產品的監管力度,必要時可引入第三方質量認證機構通過科學的質量認證體系來對自有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規範。

  ***二***制定法規,保障電商真實宣傳

  為了減少電商產品生產企業或銷售方在網路營銷過程中的不實宣傳、誇大宣傳問題,在B2C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網站做好網頁監管的同時,國家權力機關要認清當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形勢,適時制定針對網路營銷的法律法規,在監督線上產品質量的同時,更要抓好對電商企業及銷售方的宣傳方式、宣傳語言合理性的監管,儘可能避免電商企業網站中資訊對電商購買方的誤導,以降低電子商務過程中由於虛假宣傳帶來的信用風險。

  ***三***完善電子支付平臺,保證交易安全

  支付平臺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是B2C電子商務交易環節的重要保障。從銀行貨幣融通機構來說,要不斷加大銀行交易平臺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將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快捷支付、銀聯線上支付等交易平臺的信用風險儘可能的降低,同時要降低支付平臺的操作難度,降低使用者在使用支付平臺時出現錯誤操作的可能性。從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提供的交易平臺來說,要不斷完善支付媒介平臺,網上銀行、支付寶、財付通、百付寶、國付寶等的建設,建立可以與買賣雙方進行溝通的支付平臺,在全面瞭解買賣雙方交易進度的基礎上再提供支付服務,以降低因買賣雙方資訊的不對稱和時間的錯位帶來的信用風險。從電子商務中的買賣雙方來說,應嚴格遵循支付平臺及交易平臺的使用規範,正確使用電子支付平臺,避免因自身操作不當而產生的信用風險。

  ***四***完善第三方物流體系,保障運輸可靠性

  為了降低由第三方物流帶來信用風險的可能性,物流企業首先要不斷自我運作和管理體制,建立高效、可靠的物流運維模式,全力保證貨物準時、保質保量的送達,降低貨物因運輸速度慢而帶給購買方的信用風險感知。其次,物流企業要不斷完善簽收人簽收制度,代收人代收時需要出具相關有效身份證件進行記錄,降低因簽收、代收過程中造成的貨物錯寄、丟失的信用風險。再次,物流企業在郵寄過程中盜取物流單據上個人資訊的現象有所存在,很有可能帶給買賣雙方對信用風險的感知,所以物流企業必須做好個人資訊保密工作,降低因個人資訊和購買資訊給電子商務的買賣雙方帶來的信用風險。

  ***五***加強監管,保證對電子商務的有效控制

  面對電子商務這樣一個龐大的,並且飛速成長的市場,政府非常有必要為其設立專門化的監管權力機構對電子商務過程中的各個環節的規範性進行監督和控制,當監管過程中發現信用風險達到一定程度時,應發揮權力機關的強制作用,通過強制手段來對電子商務進行維護和規範,藉助強有力的“手”最大限度上降低實際存在的電子商務信用風險和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各個環節帶給銷售和購買雙方的信用風險感知。五、結論B2C電子商務的信用風險,以目前的技術和法律環境,很難得以根本上的解決。本文從巨集觀方面對B2C電子商務的信用風險的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議。希望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對商家的資質、定價方式、商務宣傳進行理智分析,避免消費風險;也希望商家在B2C電子商務平臺通過提供優良產品和物流服務等來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商業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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