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章處罰規定有哪些
道路上隨時可見交通違章的現象。那麼,你知道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道路交通違章處罰規定,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道路交通違章處罰規定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2012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記分:***是攝錄******
1、闖紅燈,***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100元。
4、超速行車,***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100元。
6、逆行,***200元。
7、違停車,***200 元。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訊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什麼是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扣分週期怎麼計算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 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貼上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大理州交通違章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