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判斷對錯是非的方法是什麼
倘若人沒有是非觀念,肯定無益於家庭和社會,甚至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家長教育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是很重要的。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aaaaa,希望可以幫到你!
教育孩子判斷對錯是非的方法
一、父母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榜樣
家庭是孩子成長的搖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通常孩子會以家長的言行作為判斷、衡量自己行為的依據,以家長的判斷和態度作為評價是非的標準,然後孩子通過模仿、套用進行自己的判斷衡量,於是自己的思想道德觀念就形成了。因此,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好榜樣。
二、幫孩子樹立正確的道德觀與標準
孩子就像一張白紙,純潔無比,家長描繪什麼,孩子的頭腦中就會留下什麼。因此,家長要用正確的思想觀念與標準來要求孩子,教育孩子,從小培養孩子,讓其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好公民,教育孩子熱愛祖國、文明禮貌、遵紀守法、自尊自愛、注重儀表、友愛互助、誠實守信、孝敬師長、勤奮學習、勤勞儉樸、遵守公德等等。切忌家長不能因為怕孩子吃虧、受挫折而給其灌輸貪圖享受、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等消極的思想道德觀念。讓孩子以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作為衡量、評判自己和他人言行的標準。
三、教育過程中加強對孩子的正面引導
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還應加強對孩子的正面引導,孩子難免會因為認識不清而犯錯誤,家長一定不要因此責怪、打罵孩子。要知道孩子的認知水平並非一天兩天形成,遇到這種情況,家長千萬不能急躁,應耐心細緻地為孩子分析、解釋,要注意因勢利導,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引導孩子自己發現錯誤,學會辨別是非,這有利於孩子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四、提高孩子的認知水平及辨別是非的能力
家長要想讓孩子把握好是非界限,提高辨別是非曲直的能力,就要先提高孩子思想道德的認知水平,豐富其思想道德知識。例如,告訴孩子什麼事是應該做的,什麼事是不應該做的;怎麼做是對的,怎麼做是不對的;哪些人的行為舉止是善意的,哪些人的是對自己有害的。教孩子識別一些謊言和欺騙,可以通過童話、寓言、故事,尤其是通過生活中的生動鮮活的例子教育孩子,幫助孩子進行分析,進而讓其形成自己正確的判斷。此外,家長還要積極引導孩子進行思考和實踐,從而讓孩子在現實生活中形成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養成正確的行為習慣。
學會明辨是非對孩子來說極為重要,因為這會直接影響孩子的將來,會決定其有怎樣的人生,因此,要想讓孩子健康的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成就輝煌的人生,家長就要早作打算,早早的教會他們辨別是非對錯。
孩子明白是非對錯的六句話
第一個問題是:“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呢?”
這個問題看起來不起眼,但是非常重要。許多父母碰到突發狀況時,會習慣性的以自己的思維下判斷:
“一定是你不乖,才會遇到這種情況。”
“一定是你先打小明,他才會打你。”
“一定是你做錯事,老師才會處罰你。”
但是如果我們不讓孩子從他的角度說說事情的經過,只是藉由自己的判斷有可能會有盲點,也很有可能冤枉孩子, 這時候要讓孩子有機會說話、說說事情的真實面貌, 即使真的是他的錯,他也會因為有機會為自己解釋而更甘心認錯,這時候也是在訓練他的敘述能力,讓他能清楚表達自己發生了什麼事情。
第二個問題是:“你的感覺是什麼?”
當孩子說出事情經過是事實,他也能藉由敘述去思考事情經過,在敘述的過程中也明白癥結點在哪裡,這時候問問第二個問題就能讓孩子抒發情緒,因為他自己心裡受到的衝擊純然是主觀的感受,無所謂是非對錯。很多時候,我們只是需要把自己的感受說出來而已。一旦說出來,哭一哭,罵一罵,心情就會好多了。
腦科學研究已指出,當一個人情緒強烈的時候,外在刺激不容易被腦部吸收、也不容易做出正確的判斷。這也表示著當一個人還有情緒的時候,其實別人說什麼他都會聽不進去。總要等到他心情平靜下來,才可能冷靜思考問題與給出正確的決定。
所以如果我們希望孩子能夠聽得進去我們的意見,我們就需要先了解他的感覺,要讓他的情緒有個出口,說出自己的委屈。
第三個問題:“那你覺得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呢?”
這個問題的背後是要讓孩子學會獨立思考的能力,可以不妨跟孩子一起做腦力激盪,引導他想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想各種點子,不管事合理的、不合理的、荒謬的、可笑的、無聊的、噁心的、幼稚的……
其實腦力激盪的重點就是允許任何看似無用、瘋狂的想法,而且不論聽到什麼,都暫時不要做批評或判斷。當你們再也想不出任何點子的時候,可以問問他…
第四個問題:“這些方法會有怎樣的後果?”
當腦力激盪告一段落,孩子的情緒平復、也瘋狂地提出了想法,這時候讓孩子自己一一檢視,每個方法的後果會是什麼?這時候你會發現,大部分的孩子都明白事情的後果。如果他的認知有差距或是想法有偏差,這時候就可以跟他好好討論,把他的想法矯正過來,讓他明白現實真相。這是一個很好的親子溝通機會,但是不要說教和急著給予判斷,只要陳述事實就可以了。然後問他:
第五個問題:“那你決定怎麼做?”
撇開成人的想法,孩子有可能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狀況,如果他了解後果,通常會做出最合理、最明智的選擇。這時候大人最重要的是言而有信,不能先問了他的決定,然後又告訴他的決定不能這麼做,那孩子以後再也不敢信任你了。而且,就算他選擇錯誤,他從這個錯誤中也可以學習到更難能可貴的教訓。接著問:
第六個問題:“結果怎樣?事情是不是想你想的那樣呢?”
也可以問他“下次碰見相似的情形,你會怎麼做?”強迫他去思考下次遇到同樣狀況該如何因應,並讓他有機會檢視自己的判斷與行為,並做出正確決定,也學著放手讓他承擔責任與後果。這樣練習了幾次,以後遇到問題孩子會去思考前因後果,並想出正確的解決方式。孩子就會有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不需要父母操心了。
0-18歲是如何判斷是非對錯的
1 嬰兒期:順從成人的要求和自我控制
12-18個月之間,學步兒能夠順從成人的要求了,他們揣摩養育者的心願和期望,並能遵守簡單的要求和命令。
不過,他們也會通過抵抗成人的指示來體現自己的自主性,但是對大多數孩子來說,對抗對抗行為遠少於順從行為,這表明兒童開始採納成人的指示。
聽話使學步兒迅速的出現了最初的是非觀,如,在跳上沙發之前對自己說“不行不行”。
兒童自我控制能力發展的同時,母親也要求嬰兒遵循更多的規則,從安全、愛護物品、尊重他人到家庭常規。但是嬰兒自控行為的能力依賴於父母不斷的監督和提醒。如果要讓一個1歲半的小女孩停止玩,與父母一起做一件事,那要提醒好多次“記住我們幾分鐘後就出發”,而且必須堅持。
怎樣培養嬰兒的順從和自我控制?
對嬰兒做出溫和而敏感的反應。原理:敏感和教養有方的父母,其孩子更聽話,自我控制能力更強。
嬰兒必須停止有趣的活動時提前提醒。原理:讓嬰兒停止正在做的他喜歡的事比等著開始新的活動更難。
多催促提醒。原理:嬰兒記憶和遵守規則的能力有限,需要成人不斷的監督。
對自控行為用語言和擁抱加以讚許。原理:表揚和擁抱能強化適當的行為,提高它再次發生的概率。
鼓勵持久的注意力。原理:注意力的發展與自我控制有關,能把注意力從一個有誘惑力的刺激轉移到一個吸引力不強的刺激上的兒童,能更好地控制衝動。
重視語言發展,早期語言發展與自我控制密切相關。一歲以後,兒童開始用語言提醒自己,記住成人的期望,做到延遲滿足。
逐漸增加負符合嬰兒能力的規則。原理:隨著認知和語言發展,嬰兒開始遵守有關安全、尊重他人、愛惜財物、生活常規和簡單的規則。
2 幼兒期的主題:聽話
兩歲時,他們能使用“好”、“壞”等詞語來評價行為,並對攻擊行為或可能造成傷害的行為,產生緊張焦慮的反應。孩子變得懂事了,與此相應,父母開始要求孩子,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更多責任。
到3-4歲,兒童能說出許多規則,例如“媽媽不讓拿就不能拿”,或者“要說真話”。他們還對公平性問題進行爭論,“上次你坐在那,這次該我坐了”,“這不公平,他的更多”。
父母經常使用威脅、命令或體罰時,他們的孩子更容易破壞規則,並較少感到內疚。如果孩子做錯了事,父母就收回對他們的愛——如,不搭理孩子或者說不喜歡孩子了,兒童通常就會產生強烈的自責,認為“我不是個好孩子”,或者“沒人喜歡我”,結果為了使自己不至於過度內疚,這些兒童可能否認這些情緒,從而導致認為自己缺乏道德感。
比懲罰更好的辦法是引導,成人指出兒童不良行為對別人的影響,使兒童體會別人的情緒,以促進同理心的形成。比如一位媽媽說:“她感到很傷心,因為你還沒有給她布娃娃”。只要父母溫和地解釋與兒童的理解能力相適應,而且堅持要求兒童聽從並遵守,引導即使對兩歲的孩子也是有效的。使用這種方法,幼兒會較少出現不當行為,在做錯事後也會勇於坦白並彌補過失。
這種方法還能促使兒童主動地服從道德標準。
首先引導讓兒童知道該怎麼做,在以後的情境中他們也能應用這些知識,通過指出行為對別人的影響,引導法可以激發兒童的共情和同情;
其次給孩子解釋這樣做的原因,鼓勵他們堅持這個原則;過分依靠懲罰、威脅或要收回對他們的愛等教育方式,會使兒童感到焦慮和害怕,從而想不清楚該怎麼做,妨礙兒童把道德規則真正內化。
當必須聽話時,例如,三歲孩子要跑到大街上去,用嚴厲命令或強迫身體控制來限制兒童行為是正當的;
當希望實現長期的教育目標時,例如,對人有禮貌、友好,就要靠更多的溫情和說理;
對待非常嚴重的行為,如撒謊和盜竊,需要把強制性說教和說理結合起來使用。
暫停,這種方法可以使兒童離開當時的情境,例如,讓他們呆在自己的房間,直到他們願意表現出適當的行為。當兒童行為失控時,幾分鐘的暫停足以改變行為,並且會給生氣的父母提供一段冷靜的時間;另一種方法是取消特權,比如看喜歡的動畫片,和暫停一樣,取消特權可以使父母避免使用嚴厲的體罰。
當父母決定使用懲罰時,可以藉助以下三種方式,提高有效性。
一致性。在某些場合允許孩子表現出不適當行為,但在另一些場合去譴責孩子的這種行為,會使孩子感到困惑,這種不被接受的行為就會持續發生。
溫暖的親子關係。受到父母關心疼愛的孩子,會對懲罰所伴隨的與父母感情的中斷感到非常難受,他們希望儘快重新獲得父母的疼愛和支援。
解釋。解釋輕微懲罰的原因,會幫助孩子知道該怎麼做,以及這樣做的原因,這種方法比單純使用懲罰更有助於錯誤行為的減少。
積極的訓練。跟孩子建立一種相互尊重的關係,教孩子該怎麼做,對好行為給予表揚,這些積極的訓練方式可以鼓勵孩子的好行為。
3 小學期的主題:公平
到了小學時期,他們有更多的時間把行為規則加以內化,例如“樂於助人是一種好品質”,“拿走不屬於你的東西是不對的”,這種變化使兒童更加獨立和值得信賴,他們能承擔更多的責任,從去超市購物到照看弟弟妹妹。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當兒童從充滿關愛的成人那裡,得到一致性的指導和榜樣的時候,這些進步才會出現。
小學時期的兒童並不只是模仿別人的行為,他們開始主動的思考對與錯。
這個階段,兒童會經常遇到分配公平的問題:如何公平的分配物品。
4歲的兒童就已經懂得分享了。但他們的出發點看起來是自私的,“我會分享,因為我不這樣做,他就不和我玩了”或“我給他一些,因為我比他大,所以我要多留一些”。
到了小學期,兒童對分配公平問題的觀點更為成熟,隨著年齡增長,他們對這個問題會經歷三個階段。
5-6歲,絕對公平。小學低年級兒童的關注點,在於確保每個人得到一樣多的資源,比如錢、遊戲中的次序和受到的對待。
6-7歲,論功行賞。這個時期的兒童認為應當給那些做事特別努力或在某件事情上表現特別突出的人額外的獎賞。
8歲以後,平等、慷慨。這個年齡的兒童認為:應該給處於劣勢的人特殊照顧。年長兒童還會調整調整他們的公平原則,以適應情境,比如:與陌生人交往時應平等為主,與朋友交往時則應該慷慨。
7-8歲的兒童,不再認為說真話總是好的,撒謊總是壞的,他們會考慮行為對別人有利或不利的意圖,他們對一些坦率的說法不以為然,比如直接告訴一個同學,說自己不喜歡他的畫。
隨著公平觀念的進步,兒童想到的因素越來越多,他們開始把道德規則與社會規範分開來。例如小學生能夠區分目的明確的規範“不要在學校走廊裡跑,以免受傷”與沒有明確理由的規範“不要在操場上唱歌”。
他們開始關注一個命令是否公平和人道,而不是出自何人之口,如,“不要打架”或“蛋糕要大家分享”,無論是家長、校長、老師還是同學他們都會認同,而在幼兒期他們更關注做出指示的人是誰。
這一時期,他們開始慢慢懂得某些選擇,比如,髮型、朋友和娛樂活動應當由自己來決定,隨著這種看法不斷增強,成人需要給兒童更多的尊重,聽取他們的想法、和他們討論,當觀點不同時通過協商作出決定。
4 青少年期:個人權利
隨著對於社會了解的越來越多,青少年開始思考一些新的問題:當人的需求與別人的期望相沖突時,應該怎麼辦?相應的他們在解決道德問題上越來越公正、平等、平衡。
他們不再認為規則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靈活的,是人們商定的、必要時可以修改的。因此年長兒童和青少年,會採用理想互惠的公平標準,他們對自己和別人的幸福同樣關心,信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一階段的青少年意識到,行為的結果和動機都是判斷行為的基礎。
青少年的進步,還體現在他們對情境的推理上,這導致了倫理道德、社會常規和個人選擇之間的矛盾。
他們非常關心個人選擇問題,這反映出他們的同一性探索和獨立性的增強,他們比年幼兒童更堅定的認為穿著、髮型、日記和擇友都是個人的事情,而不是父母、老師該管的事。
隨著個人選擇範圍的擴大,他們更加在意個人選擇與社會責任之間的衝突,開始關心政治,尤其關注限制個人權利的法律、制度、規定,如言論自由、宗教信仰、婚姻、子女養育、結社等。
對這些問題,青少年比小學生更敏感,比如問他們同伴群體能否以籍貫為由把一個兒童拒之門外,四年級的學生一般回答說,在任何情況下,這種排斥都是不公平的;但是對公平理解更深刻的高一學生卻表示,在一定情況下,例如,這個群體是個好友圈,而不是興趣群體,或者這個群體是以性別為基礎的而不是以籍貫為基礎的,這時候是可以拒之門外的。
隨著青少年逐漸把個人權利與理想的互惠原則加以整合,他們越來越發現道德規則和社會成員之間的重疊,最後他們意識到嚴重違反常規行為也會傷害別人,如生吃過大蒜後去公共場所、在興趣小組討論會上破壞秩序,因為這些行為要麼給別人帶來煩惱,要麼違反了平等相待的原則。
隨著年齡增長,年輕人對公平的理解更加深刻,他們意識到,社會常規不僅是權威人物的命令,對維護一個公正、和平的社會,也必不可少。
像兒童期一樣。充滿關懷的父母教育方式,以及對是非對錯的討論,有助於青少年道德判斷能力的發展,如果父母仔細地傾聽,讓青少年子女對各種問題作出解釋,給孩子機會進行高水平推理,就能幫助他們提高是非判斷的能力;相反,如果父母經常說教、威脅、諷刺挖苦,青少年就會很難獲得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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