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辯證邏輯辯證邏輯的方法
辯證邏輯是研究人的認識理性階段思維規律的學說,含矛盾邏輯與對稱邏輯兩大型別或兩個階段。那麼你對辯證邏輯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辯證邏輯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辯證邏輯的定義
矛盾邏輯是研究人的認識從知性階段上升到理性階段的思維規律的學說,包括分析與綜合兩種型別、兩個階段。分析是從感性具體到理性抽象,綜合是從理性抽象到理性具體。矛盾邏輯是辯證邏輯的初級階段,是形式邏輯向對稱邏輯轉化的中間環節。
對稱邏輯既指對稱的思維規律與思維方式,也指研究人的整體思維規律的學說。對稱邏輯以對稱規律為基本的思維規律,是思維內容與思維形式、思維主體與思維客體、科學本質與客觀本質對稱的邏輯。對稱邏輯是辯證邏輯的高階階段,是具象邏輯與抽象邏輯相統一的、邏輯發展的最高階段。對稱邏輯的產生,既是人類邏輯學發展的自然歷史過程,也是悖論逼出來的產物。只要運用對稱邏輯,沒有一個悖論無解。對稱邏輯的解悖能力說明,對稱邏輯是邏輯學的完成。
釋義
辯證邏輯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發生于思維中的抽象形式***見思維形式的辯證法***,對外部世界作出概括的、近似的然而卻是本質的反映。它的基本特徵是把物件看作一個整體,從內在矛盾的運動、變化及其各個方面的相互聯結中考察物件。這種邏輯既不同於把物件看作是靜止、孤立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也有別於以既成的、確定的思維形式從靜態角度認識物件的傳統邏輯***見形式邏輯***。科學的辯證邏輯如同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哲學中的革命變革一樣,也是思維科學中的重大變革。它的產生既是對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革命,也是對傳統邏輯觀念的突破。它與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認識論***見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與形式邏輯,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絡,由此構成它自身所特有的性質和作用。
辯證邏輯與辯證法、認識論 它們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絡。辯證法作為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的運動、發展的普遍規律的學說,既是研究外部世界運動發展的學說,又是研究認識與思維運動發展的學說。認識論是以研究認識的運動和發展,即人類知識產生的全部過程為主要內容的。辯證邏輯以思維的辯證運動和發展,即辯證思維作為自己的研究物件。它們分別從不同角度反映客觀世界的運動發展。因此,辯證法、認識論、邏輯三者是一致的***見辯證法、邏輯與認識論的統一***。
辯證邏輯是唯物辯證法在思維領域中的具體運用,它通過自身的範疇表現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辯證邏輯又是邏輯科學本身發展的結果,它在研究辯證思維如何反映外部世界的運動、變化和發展時,側重於揭示辯證思維本身所特有的規律性。辯證邏輯與認識論既統一又相區別,一方面,它所研究的辯證思維的形式、規律和方法,是從人類認識的歷史中總結出來的,從這點上說,辯證邏輯就是認識論;另一方面,它主要是研究理性思維的辯證運動,如概念、判斷、推理等的辯證關係,而不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的形成以及它們與概念的關係在內的整個認識的辯證運動。
辯證邏輯的基本內容
辯證邏輯研究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在推演、變化中的規律性、特點及其體現在思維方法上的辯證關係,它通過自身特有的邏輯範疇建立邏輯體系。辯證邏輯的基本內容包括基本規律、形式、方法以及邏輯範疇等。
規律
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在思維中的具體表現。客觀世界中存在的對立統一關係,在辯證思維中被反映為思維在把握具體真理的過程中,從抽象同一走向具體同一的內在發展機制。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貫穿於辯證思維過程的始終,表現為概念、判斷、推理的矛盾運動。概念的聯絡、轉化達到具體的同一,就是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在概念中的體現;具體概念的展開,就是判斷的肯定和否定的矛盾運動;判斷從肯定到否定,再從否定到肯定,以至最後得出結論的統一運動過程,就是判斷展開為推理和論證的運動。在思維中所進行的概念、判斷、推理的推演和變化等一系列矛盾運動,達到主觀和客觀的統一,最終是由實踐來證明的。因此,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不僅要求辯證思維的邏輯程序必須以客觀現實的矛盾運動為前提和出發點,而且要求辯證思維過程的每一步都用實踐來檢驗。實踐是邏輯思維的基礎,也是檢驗思維正確與否的標準。邏輯思維本身隨著實踐的發展而發展。辯證思維遵循著邏輯的基本規律而展開,在反映客觀現實矛盾的基礎上不斷前進。
辯證邏輯的形式
辯證邏輯把思維形式看作是與內容,即與思維所反映的在現實中客觀存在著的事物不可分割地聯絡著的形式。因而,它對概念、判斷、推理等邏輯思維基本形式的理解,與其他研究思維形式的學科不同。
概念是辯證思維的最基本形式,辯證思維的其他形式實際上都是概念的展開和推演。辯證邏輯把對概念的辯證本性的研究作為前提和基本任務,它研究概念的形成、發展及其內在的矛盾運動。概念在反映客觀現實時,具有一個從抽象向具體發展的過程,它不會只停留在抽象的階段上。否則,它就不可能把握客觀事物的整體,再現事物多樣性的統一。只有在概念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真正反映了事物的本質及其內在的必然聯絡時,才會達到主觀與客觀、普遍與特殊的辯證統一,從而形成具體概念。具體概念不是思維的外在形式,而是思維的本質內容和矛盾運動的形式。
從抽象概念到具體概念及概念之間邏輯聯絡的過程,是概念展開為判斷、推理的運動。原先蘊涵在概念中的矛盾,在判斷中以進一步展開的形式顯露出來。辯證邏輯正確區分了思維中的邏輯矛盾和客觀現實中存在的辯證矛盾***見邏輯矛盾與辯證矛盾***,認為判斷必須反映客觀現實中的辯證矛盾,把判斷看作是反映這種矛盾的必要的思維形式。辯證邏輯不把各種不同的判斷形式平列起來,而是從判斷的發展和相互轉化中揭示它們之間的隸屬關係。判斷的隸屬關係表現著它們的運動,表現著它們以認識深化過程為基礎的相互推導,從而明確每一判斷形式的認識意義。判斷形式的分類及其相互隸屬關係反映認識的歷史發展。判斷形式由單一性判斷到特殊性判斷和普遍性判斷的運動,是思維為了認識事物客觀過程的規律性的一種運動形式,從而也是科學認識的一般規律。
辯證邏輯不是從靜態上,而是從認識內容的變化、發展的實際過程為依據去研究推理。它並不否定在人類思維的發展中形成的併為形式邏輯所概括的精確、嚴密的推理形式,但它同時認為,歸納與演繹在人類思維過程中是辯證統一的。思維藉助於這些推理形式,從已知到未知,獲得關於事物的具體真理性的知識。在確定推理結論的真實性時,辯證邏輯則要求用實踐去檢驗。在辯證邏輯中,邏輯證明和實踐證明是相統一的,《資本論》第 1卷關於商品上升到貨幣以及貨幣轉化為資本的分析,就是邏輯證明和實踐證明相統一的範例。辯證邏輯推理的一個主要特點,是把推理過程看作分析矛盾和觖決矛盾的過程。
辯證邏輯對科學理論這種思維形式給予特別的注意。科學理論是由一系列概念、判斷、推理組成的對某一科學領域系統總結的思維形式。辯證邏輯研究科學理論的發生和發展的規律性以及在科學理論的形成和發展中各種思維形式的相互關係。
辯證邏輯的方法
辯證邏輯的方法是辯證思維的邏輯工具,是人們對辯證邏輯基本規律的認識和運用,是科學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理論思維手段。辯證邏輯的基該方法主要有:從抽象上升到具體、歸納與演繹的統一,分析與綜合的統一,以及邏輯的與歷史的統一。這些方法既不能相互代替,又相互聯結,共同作用於人類辯證思維的全過程。
從抽象上升到具體,既體現了人類辯證思維最基本的特徵,又是辯證邏輯最主要的方法。抽象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質規定在思維中的反映,它作為邏輯的起點表現在思維行程中。具體是指思維對事物各方面的本質規定的完整的反映。現實中的具體,是直觀和表象的起點;而作為思維中的具體,則在思維程序中表現為結果或邏輯的終點。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要求人們客觀地分析、研究物件各個方面的本質規定及其內在聯絡,以便在概念或範疇的相互聯結上,從起點經過中介到達終點,形成一個反映客觀必然聯絡的邏輯體系。這種方法反映了科學的認識從具體到抽象、再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發展過程。它不僅要求把具體事實作為科學抽象的依據和前提,而且要求從抽象上升到具體,使對客觀事物抽象的規定在思維程序中導致具體的再現。
辯證思維中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邏輯程序,離不開歸納和演繹的統一、分析與綜合的統一的方法。歸納是從個別性的或特殊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的方法。演繹是從一般性的前提推出個別性的或特殊性結論的方法。辯證邏輯從人的認識是在實踐基礎上由個別到一般、又由一般到個別的完整的認識過程出發,把歸納和演繹看作是相互聯絡、相互滲透和相互轉化的辯證統一的方法。這種方法要求人們從一般和個別、普遍和特殊的相互聯結上把握事物的內部矛盾,分析事物的矛盾運動。分析是思維把事物分解為各個部分加以考察的方法。綜合是把事物的各個部分聯結成一個整體加以考察的方法。辯證邏輯把分析與綜合看作是同一方法的不可分割的環節,兩者相互依存、相互滲透和相互轉化。每一具體概念的形成,既要分析物件的各個方面,又要綜合地把握物件的整體。在辯證思維過程中,從提出問題到解決問題,每一步都是分析與綜合方法的結合運用,一切論斷都是經過分析和綜合的結果。歸納與演繹的統一、分析與綜合的統一既是辯證思維的邏輯方法,又是各門具體科學認識事物的一般科學方法。
在辯證思維中,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邏輯程序,與客觀現實的歷史和人類認識的歷史程序是一致的,邏輯的程序是歷史發展過程在思維中的概括反映。邏輯的與歷史的統一的方法,要求思維或理論的邏輯程序與現實的歷史發展程序相一致,與思維或理論的發展歷史相一致。所謂歷史的方法,就是遵循歷史的順序把握歷史現象的基本線索,把握它的內在聯絡,從而揭示歷史發展的必然性;所謂邏輯的方法,就是從理論思維形式最基本的關係出發,揭示一切矛盾的萌芽,把握事物發生發展的規律。雖然在歷史學科中,往往突出歷史的方法,而在理論學科中突出邏輯的方法,但二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理論的研究不能脫離歷史和現實;同樣,歷史的研究也不能脫離理論和邏輯。這種邏輯的與歷史的統一的方法,要求人們在科學研究和建立科學理論時,必須揭示物件發展過程與認識發展過程的規律性;在安排理論體系各個概念、範疇的邏輯順序時,應當符合被考察物件的歷史發展的基本線索,反映它的內在聯絡。
邏輯範疇邏輯範疇是從各門具體科學中概括出來的最一般的概念,是思維把握真理的必不可少的手段。辯證邏輯的範疇, 如歸納、 演繹、分析、綜合、抽象、具體等等,是辯證思維的基本環節,也是構成辯證邏輯體系的紐帶。它具有認識與思維方法的功能和特點,是在各門科學中發揮著普遍有效的邏輯方法和工具的作用。
辯證邏輯的範疇是對客觀世界辯證運動的本質反映,又體現著辯證思維的基本特性,同時還標誌著人類認識的深化。因此,要立足於辯證法、認識論、邏輯三者一致的基礎上考察邏輯範疇。辯證邏輯主要從邏輯功能這一側面研究範疇,說明三者之間的聯絡和區別。它既研究各門科學所共同使用的範疇,又研究自身的範疇體系,揭示客觀現實的最一般聯絡以及人們對其認識發展的最一般途徑。建立辯證邏輯的範疇體系是科學發展的需要,它有助於科學研究和科學理論的系統化。
辯證邏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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