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民間收藏的文物介紹
這幾年民間收藏迅速崛起,有很多人都想收藏一些收藏品。那麼在我國,民間收藏的什麼文物是不被國家法律允許的?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整理的不允許民間收藏的文物,一起來看看。
不允許民間收藏的文物
收藏進入了一個越熱人越多,人越多市場越熱的環形迴圈。在這種熱潮的帶動下,民間收藏迅猛發展,甚至已到了家家戶戶、老老少少都要翻起老鹽罐子看看有沒有底款的地步。趁著熱潮而來,很多藏友在踏進收藏圈前卻並沒有做足功課,不知道真假怎麼區分,不懂得哪種收藏違法法律。這次,記者邀請我市兩位知名律師為大家講解收藏中必須注意到的法律紅線。
河南京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東昇表示,藏友涉足收藏應該先從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中國境內地下、水下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於國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出土的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屬於國家所有;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以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組織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禁止將館藏文物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
上述規定,是現階段民間文物收藏、交易的底限,圈定了民間文物收藏、交易的界線圖。那麼國家允許的民間收藏、取得文物的方式主要有哪些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主要包括: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從文物商店購買;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等。
不能買賣的文物介紹
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例如,近幾年全國各地多起“天價烏木”事件中的烏木,由於其珍稀且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不管是誰發現、在哪裡發現,均不影響其屬於國有的性質。
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不屬於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
來源不合法的文物。博物館館藏的文物若在買賣市場出現,一般來講都是通過盜竊等非法渠道獲得,其來源不合法,不得進行買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古玩市場上的珍貴藏品據統計70%~80%都是贗品,其本身屬於藝術品不屬於文物,所以可以買賣。
民間文物收藏行情
在特定範圍內民間文物收藏豐富
近年來,國內私人博物館如雨後春筍般興起,數量增長迅速,可見民間收藏相當豐富。國內民間文物收藏處於一種怎樣的現狀?這也是眾所關心的問題。深圳望野博物館館長閻焰向本報記者介紹,民間收藏,顧名思義,是老百姓的個人收藏行為。但是一旦上升到“博物館”的高度,就要明晰概念,博物館只有“國有”和“非國有”的兩種,沒有“私人博物館”和“民間博物館”這些說法。近些年‘非國有’博物館發展迅猛,由此的確可以確認社會流散的文物量非常大。這裡面也有巨大的甄別工作,不能一股腦把任何舊貨都當成“文物”,同時也不能期望一夜之間社會上的流散文物都得到合理的利用。“整個‘非國有’博物館和私人的收藏,還是任重道遠。只有對私人收藏進行細緻的梳理分類甄別,最後這些社會流散文物才能成為整體社會文物收藏特別是‘國有文物’收藏的重要組成部分。”
全世界範圍內的民間文物收藏都非常豐富。而有一個問題要提在前面,那就是在特定範圍內民間文物收藏豐富,但並不代表人人都有機會收集到“民間文物”。閻焰解釋說:“因為文物知識是一個相對非常專業的行業,它需要巨大的資訊和知識儲備,所以不適合全社會一窩蜂去搞‘民間文物收藏’。一窩蜂的結果就是行業會煩亂無比,假貨橫流。”
讓民眾有心有力有知識收藏
為建立健全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的政策措施,同時要規範文物鑑定活動,推廣科技手段在文物鑑定中的應用,據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下來將開展民間文物收藏情況調研,組織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相關課題研究,建立健全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的政策措施,印發《文物拍賣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文物市場管理辦法》,“規範文物經營活動,引導民間收藏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提出“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會文物管理服務水平”。按照閻焰的理解,其中的“民間收藏”概念應是指社會上流散的沒有進入國家視野的非國有文物的收藏、收集。那麼,在這項利好訊息的影響下,民間收藏能否就此迎來“春天”?又會不會引發新一輪的文物收藏熱呢?
鼓勵合法民間合法收藏文物,對社會流散的民間文物肯定是一大利好。“但是因為‘文物’的複雜屬性,和界定繁瑣,加上真偽問題嚴重。這個鼓勵在最終實施期間一定還會遇到很多問題。不過整個規定所給出的方向性利好,是全社會有目共睹的。”
民間文物收藏,不單單是規範,而且還有許多社會和政府的工作要做。最後目的是做到讓民眾有心收藏、有力收藏、有知識收藏。讓優秀的中國傳統藝術文化為整個新時代服務,讓人民的文化素養進入全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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