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吃了藥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懷孕時期,吃了藥怎麼辦呢?下面讓小編跟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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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誰說懷孕不能吃藥,現在太多人有這樣的誤區了。有多少人是一邊懷孕一邊治療的?
你做的那些藥都沒有問題,都不是致畸藥。不會用胎兒有影響。
懷孕初期用錯藥對胎兒只有一種傷害,就是導致流產,其它的胎兒還沒有發育呢,想傷害也傷害不了啊。
你只要不是腹部異常陣痛,不是陰道出血,怕什麼怕?
我看了一本日本的懷孕書,才知道我們現在都太小心,這個不行那個不讓,在日本懷孕期間很多法定藥物是可以放心服用。在中國,藥品說明書上沒有哪個敢寫上孕婦可用的,(四季感冒片除外)一個在醫生指導上用藥就讓所有人都不敢用了。
你的情況沒有問題,放心吧。
2、懷胎十月,在這280多天裡,孕婦不可能都以“鋼鐵之軀”而不患頭疼腦熱、肚痛拉稀,以及各種不可預測的疾病。除了患了那些確認為有損胎兒、不利優生的疾病,如嚴重病毒感染、嚴重臟器疾病、嚴重營養不良及消耗性疾病,應該人流、引產中止妊娠,一般性疾病還是應該及早診治,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礙優生。
然而,現在有許多人,對“孕期不能亂用藥”的科普知識,誤解為“孕期不能用藥”。在矯枉過正,發生“孕期恐藥症”。使一些原本可以在及早正確用藥中獲得迅速痊癒的疾病,喪失治機,拖成大病。這才真正有損腹中胎兒了。“孕期恐藥症”的形成,還有一個自身心理問題。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在孕期患上某種並非肯定會有礙胎兒先天發育的一般性疾病,如腹瀉、外傷、咳嗽、便祕等,孕婦大多產生過求醫尋藥的想法,但囿於“孕期不能吃藥”的固執觀念,放棄使用藥物治療。這種情況,實際是一種孕期心理失衡的具體表現。
應當承認,孕期頭三月,胎兒體內細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統基本形成,因而對藥物特別敏感。稍有誤用藥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後三月到分娩期。腦部和泌尿系統的細胞仍處在繼續分化狀態,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在孕期不能亂服藥。但是,如果孕期生了病,不及早正確用藥治療,也會導致母體和胎兒受損。這就是一個事物有兩方面的辨證問題,即孕期不能亂服藥,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藥。這才是有利優生的科學觀點。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藥有:反應停、四環素族藥、慶大黴素類耳毒***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乙烯雌酚、磺胺類藥物、某些解熱鎮痛藥物及鎮靜類藥物等。但是,臨床也證實了很多藥物並不會對胎兒產生負性影響,如青黴素類藥物、維生素類藥物、促消化類藥物、某些止咳藥物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藥等。因此,孕期絕對禁藥並非明智,孕期用藥慎之又慎應該遵循。至於孕期生病後該用什麼藥,那就該由正規醫院有經驗的醫師決定。
剛懷孕時吃了藥怎麼辦?
瞭解藥物致畸的敏感期,一般受精後7天內,因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上,故不受藥物的影響;受精後8~15天,由於胚胎組織沒有分化,如果有藥物影響,則會引起胚胎流產、死亡;受精後15~60天,相當於末次月經後的30~75天,是胚胎器官分化形成階段,這個時期是致畸高敏感期,某些不安全藥物會引起畸胎,甚至流產或死亡,也有的胎兒出生後表現為功能障礙,這些都是錯誤用的無法彌補的損失。受精8個月後,雖藥物對已初步完成器官分化的胚胎的致畸影響減少了,但毒性作用仍不可忽視。
對於孕婦和準備懷孕的人來說,該如何保證孕期的用藥安全呢?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婦產醫院韓麗暉主任。 據韓主任介紹,妊娠婦女常因一些異常情況或疾病需要使用藥物進行治療。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與藥物的性質、用藥時胚胎髮育的階段、胎兒對藥物的敏感性、藥物劑量的大小以及用藥時間長短有關。韓主任
指出,藥物不良反應在整個孕期的不同階段危害性是不同的。在受精後最初的兩週,即第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可能有兩種結局。一種是藥物嚴重危害了受精卵,導致它無法正常分裂、發育,會造成在孕早期自然流產。另一種可能是藥物並沒有對受精卵造成“致命性”傷害,受精卵會通過超強的自我修復能力挽回損傷,並繼續發育成一個正常的胎兒。因此,如果不小心在這個階段服藥,可採取順其自然的態度。
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發育的關鍵階段,此時細胞開始定向發育,受到有害藥物的作用後即可產生形態上的異常而致畸,因此這一段時間是致畸高度敏感期。而在其後的孕期中,雖然各個系統還會繼續發育完善,但大多是功能上的影響,基本不會形成如無腦兒、先天性心臟病、肢體缺失等嚴重的畸形。因此在妊娠前3個月應儘可能避免用藥,但不包括必須的治療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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