鉑類抗癌藥物
可能大部分人都不常聽吧,所以到底是什麼?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用。
一:
洛鉑
1.血液毒性:血小板減少最為強烈。血象改變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繼發的副作用,如血小板減少引起出血,白細胞減少引起感染。
2.胃腸道毒性:建議預防使用止吐劑;3.5%的患者發生腹瀉。
1.藥理:具烷化作用,屬烷化劑***廣義***本品對多種動物和人腫瘤細胞株有明確的細胞毒作用,與順鉑的抑瘤作用相似和較強,對耐順鉑的細 胞株,仍有一定的細胞毒作用。
2.毒理:毒性與卡鉑相似,主要毒性為骨髓造血抑制。
3.腎毒性較低,致突變作用,尚未進行致癌試驗,但這類烷化劑均有致畸和致癌的潛在作用。 靜脈注射後,血清中游離鉑的血 藥濃度-時間曲線與完整的洛鉑基本上相同,在血液迴圈中沒有或很少有代謝產物存在。本品主要經腎臟排出。
二:
奈達鉑
本品主要不良反應為骨髓抑制,其它較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噁心、嘔吐、食慾不振等消化道症狀以及肝腎功能異常、耳神經毒性、脫髮等。其它不良反應雖發生率較低,但應引起關注:
***1***嚴重不良反應: 1*** 過敏性休克症狀 2*** 腎功能異常 3***聽覺障礙、聽力低下、耳鳴 4*** 間質性肺炎 5***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症***SIADH***:表現為低鈉血癥,低滲透壓血癥,尿中鈉離子排洩增加,伴有意識障礙等
奈達鉑為順鉑類似物,與DNA結合,並抑制DNA複製,從而產生抗腫瘤活性。另外,已經證實本品在與DNA反應時,所結合的鹼基位點與順鉑相同。本品在血漿內主要以遊離形式存在,動物試驗可見本品在腎臟及膀胱分佈較多,組織濃度高於血漿濃度。本品的排洩以尿排洩為主。
1.本品與其它抗腫瘤藥***如烷化劑、抗代謝藥、抗腫瘤抗生素 等***及放療並用時,骨髓抑制作用可能增強。
2.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及鹽酸萬古黴素合用時,對腎功能和聽覺器官的損害可能增加。臨用前,用生理鹽水溶解後,再稀釋至500ml,靜脈滴注,滴注時間不應少於1小時,滴完後需繼續點滴輸液1000ml以上。推薦劑量為每次給藥80-100mg/m2,每療程給藥一次,間隔3-4周後方可進行下一療程。
三:
奧沙利鉑1.血液學方面的不良反應主要是:貧血、白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
2.非血液學方面的不良反應主要是:噁心、嘔吐、腹瀉。
3.神經系統:以末梢神經為主要表現,有時可伴有口腔周圍、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痙攣及感覺障礙。本品屬於新的鉑類衍生物,象其他鉑類衍生物一樣,奧沙利鉑通過產生烷化結合物作用於DNA,形成鏈內和鏈間交聯,從而抑制DNA的合成及複製。奧沙利鉑與DNA結合迅速,最多需15分鐘,而順鉑與DNA結合分為兩個時相,其中包括一個48小時後的延遲相。某些對順鉑耐藥的細胞系,奧沙利鉑治療均有效。
50%的鉑與紅細胞結合,而另外50%存在於血漿中。25%的血漿鉑呈遊離態,另外75%血漿鉑與蛋白質結合。蛋白質結合鉑逐步升高,於給藥第五天後穩定於95%的水平。藥物的清除分為兩個時相,其清除相半衰期約為40小時。多達50%的藥物在給藥48小時之內由尿排出***55%的藥物在6天之後清除***。由糞便排出的藥量有限***給藥11天后僅有5%經糞便排出***。
在腎功能衰竭的病人中,並不伴有毒性的增加,因此並不需要調整用藥劑量與紅細胞結合的鉑清除很慢。在給藥後的第22天,紅細胞結合鉑的水平為血漿峰值的50%,而此時大多數的總血漿鉑已被清除。在以後的用藥週期中,總的或不被離心的血漿鉑水平並無顯著升高;而紅細胞結合鉑出現明顯的早期累積現象。
在單獨或聯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面積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時,每3周***21天***給藥1次。劑量的調整應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經學的安全性為依據。
四:
卡鉑
1.常見的反應:***1***骨髓抑制為劑量限制毒性,白細胞與血小板在用藥21日後達最低點,通常在用藥後30日左右恢復;粒細胞的最低點發生於用藥後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復;白細胞與血小板減少與劑量相關,有蓄積作用;***2***注射部位疼痛。
2.較少見的反應:***1***過敏反應***皮疹或搔癢,偶見喘咳***,發生於用藥後幾分鐘之內;***2***周圍神經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3***耳毒性:高頻率的聽覺喪失首先發生,耳鳴偶見;***4***視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5***噁心及嘔吐、便祕或腹瀉、食慾減退、脫髮及頭暈,偶見變態反應和肝功能異常。本品為週期非特異性抗癌藥,直接作用於DNA,主要與細胞DNA的鏈間及鏈內交聯,破壞DNA而抑制腫瘤的生長。卡鉑在體內與血漿蛋白結合較少,主要經腎臟排洩。卡鉑在人血漿中半衰期較長,t1/2為29小時。
1.儘量避免與可能損害腎功能的藥物如氨基糖甙類抗菌素同時使用。
2.與其它抗癌藥聯合應用時,應注意適當降低劑量。
3.本品應避免與鋁化合物接觸,也不宜與其它藥物混合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濃度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靜脈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體表面積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給藥1 次;2~4次為一療程。也可採用按體表面積一次50mg/m2,一日1次,連用5日,間隔4周重複。
五:
順鉑
1.消化道反應:嚴重的噁心、嘔吐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嘔吐一般發生於給藥後1~2小時,可持續一週左右。故用本品時需並用強效止吐劑,如5-羥色胺受體拮抗止吐劑恩丹司瓊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嘔吐;
2.腎毒性:累積性及劑量相關性腎功不良是順鉑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主要為腎小管損傷。急性損害一般見於用藥後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為可逆性,反覆高劑量治療可致永續性輕至中度腎損害。目前除水化外尚無有效預防本品所致的腎毒性的手段;
3.神經毒性:神經損害如聽神經損害所致耳鳴、聽力下降較常見。末梢神經毒性與累積劑量增加有關,表現為不同程度的手、腳套樣感覺減弱或喪失,有時出現肢端麻痺、軀幹肌力下降等,一般難以恢復。癲癇及視神經乳頭水腫或球后視神經炎則較少見;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細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較輕,發生機率與每療程劑量有關,若≤100mg/m2,發生機率約10~20%,若劑量≥120mg/m2,則約40%,但亦與聯合化療中其它抗癌藥骨髓毒性的重疊有關。
5.過敏反應:可出現臉腫、氣喘、心動過速、低血壓、非特異斑丘疹類皮本品為鉑的金屬絡合物,作用似烷化劑,主要作用靶點為DNA,作用於DNA鏈間及鏈內交鏈,形成DDP~DNA複合物,干擾DNA複製,或與核蛋白及胞漿蛋白結合。屬週期非特異***。靜脈注射吸收均極迅速。注射後廣泛分佈於肝、腎、前列腺、膀胱、卵巢,亦可達胸、腹腔,極少通過血腦屏障。本品主要由腎排洩,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兩性黴素B或頭孢噻吩等與本品並用,有腎毒性疊加作用;丙磺舒與本品並用時,可致高尿酸血癥;氯黴素或利尿藥增加本品耳毒性;抗組胺藥可掩蓋本品所致的耳鳴、眩暈等症狀。
1.一般劑量:按體表面積一次20mg/m2,一日1次,連用五天,或一次30mg/m2,連用3天,並需適水化利尿。
2.大劑量:每次80~120mg/m2,靜滴,每3~4週一次,最大劑量不應超過120mg/m2,以100mg/m2為宜。為預防本品的腎臟毒性,需充分水化:順鉑***PDD***用前12小時靜滴等滲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當日輸等滲鹽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並用氯化鉀、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療過程中注意血鉀、血鎂變化,必要時需糾正低鉀、低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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