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會議講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一:

  近年來,我局高度重視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積極推進殘疾人就業、培訓、社保、維權四項工作,努力擴大殘疾人就業規模,提高社保覆蓋面,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1、 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殘疾人的就業是殘疾人生存之本,我們努力推薦殘疾人就業。第一,積極開發殘疾人就業公益崗位,鼓勵各類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與民政部門和殘聯聯合舉辦殘疾人專項市場,推薦殘疾人就業;第二,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鼓勵和組織自謀職業的殘疾人蔘加社會保險,並予以適當的補貼;第三,開展建立“充分就業社群”活動,對殘疾人建立幫扶機制,2010年,先後推薦80名殘疾人就業。 2、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主要從三個方面做好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第一,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一般居民醫保費每人每年按260元標準籌集,而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已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實行個人繳納20元,政府每人每年補助240元。第二是新農保。新農保政策,給予普通人每人每年30-50元的補貼,而對重度殘疾人蔘加新農保給予每人每年100元補貼。第三,二等乙級

  2 傷殘軍人從去年起統一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3、推進殘疾人就業技能培訓。協助市殘聯,依託職業培訓機構,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對首次參加就業前培訓的免收或減收培訓費。2010年,我們先後組織了3批次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其中有部分職工取得中、高階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技能等級資格證書。

  4、推進殘疾人權益維護工作。加強殘疾人勞動就業執法監察,提高殘疾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落實殘疾人勞動保護政策,規範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去年,我們受理殘疾人投訴舉報案件19件,立案查處13件,責令用人單位與14名職工簽訂合同,為5名職工追討欠薪近6萬元。

  我們在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與先進單位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努力,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助殘工作。

  1、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工作。加大對用人單位的政策宣傳力度,積極開展殘疾人就業推薦工作,通過舉辦殘疾人招聘會來搭建用人單位與殘疾人求職者的溝通平臺,引導、服務用人單位積極開發並安排適宜殘疾人工作的崗位。積極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積極扶持有條件的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對經過專案前期可行性評估的創業專案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或者給予資金扶持,幫助殘疾人解決資金難問題。積極配合市殘聯,加強對本市有就業能力、有就業願望的失業殘疾人進行培訓,培訓費用全額補助。

  2、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針對殘疾人群體低就業率和高貧困率的現狀,以政府鼓勵、推動、促進殘疾人就業為契機,提高殘疾人蔘加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參保率,讓殘疾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業有所靠。對於一些無就業能力的重度殘疾或智力、精神殘疾人,建議政府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幫助他們參加養老及醫療保險,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

  3. 加大殘疾人醫療救助力度。增加對城鄉殘疾人蔘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補助,降低醫療費用報銷門檻,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和限額,讓更多殘疾人能夠享受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實惠。此外,考慮到殘疾人的經濟困難和實際看病需求,進一步研究政策,逐步向殘疾人傾斜;根據上級要求,建議政府逐步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醫療康復專案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範圍,進一步減輕殘疾人經濟負擔。 各位領導,同志們,做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對於保護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為江都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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