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制安全教育精彩演講稿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小學生的安全問題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以及社會的穩定,因此,對青少年學生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緩。怎麼作小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講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講稿,歡迎閱讀。

  篇1:小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講稿

  各位同學:

  你們好!

  今天,我給大家上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小學生應當瞭解哪些法律常識》

  一、學生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小學、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是當今法治社會的需要。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法商”,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對待和處理自己周邊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 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個別學生父母讓自己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學生:你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你學了《義務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如:某家養的狗咬傷了行路的學生怎麼辦?你學習了《民法通則》等127條後,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總之,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三、學好了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體現人民利益,違法就是違揹人民利益,損害了人民利益,國家的法律靠全體人民來維護,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學習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順利進。因此,中、小學生學習法律非常必要。

  二、學生應當學習哪些法律

  作為在校學生,你們的年齡基本都介於6至12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是心理成長,變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階段,用一顆平衡的、正直的心態沿著正確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事業中取得輝煌的成績。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錯了路也許會貽誤終身。我們應當瞭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麼樣的年齡段應當負責什麼法律責任,從而來了解我們中小學生應當掌握的哪幾種法律常識。

  一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哪些保護。

  二14至16週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6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6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治安管理罰法》修改前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14週歲為治安處罰年齡,也就是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違法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以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我們學習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就知道自己如果違了法犯了罪,將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刑罰,從而做到自覺守法、護法,請同學們注意的是:法律不因為你不知道法律的規定,而實行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不追究責任,形象的說:“法盲”觸犯了國家法律同樣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這就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三、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他們正處於成長髮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群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四、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12週歲以上方能騎自行車上路。 第六條第四次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1、學生乘車時應該注意的安全:①頭部、手不要伸出車窗外;②上、下車不要擁擠;③不要強行搭乘機動車;④乘車時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與司機聊天,影響司機安全駕駛„„

  2、學生行走時應該注意的安全:①靠右側靠邊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遊戲、打球等;③橫穿公路時,要前後觀看清楚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橫行斑馬線或天橋的地方,要走斑觀線或天橋,不要闖紅燈!④不要向過往車輛拋雜物„„

  同學們!讓我們利用團、隊活動時間,來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商”,讓法律陪伴我們一起健康成長!

  篇2:小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講稿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

  安全這個永恆的主題,今天我們再一次提起它,心裡總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麼?安全就是愛護和保護人的生命不受損害。安全就是一種尊嚴,它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會有歡樂和溫暖;生活中,擁有了安全,就有歡聲笑語。但是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小學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應該被這些血淋淋的數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國家教委等單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並將每年3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作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讓我們將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們自己的安全上吧。為此,我要求每位同學時刻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同學們,在上學、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規則。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你想過沒有?可千萬別存僥倖心理;我們中的個別同學,不遵守交通規則橫穿馬路。那麼怎樣走路才能保證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千萬不要在馬路上打打鬧鬧,追逐嬉戲,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猛跑,與車輛搶道。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若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靜清醒地思考該如何妥善處理,卻不可一時衝動而鬥毆釀成災難。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這一切必須以人身安全為前提。我們的安全不僅關乎我們自己,更關乎著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社會各界關注我們成長的人。

  讓這些無謂的“離去”少些再少些吧,讓“安全的承諾”多些再多些吧!

  謝謝大家!

  篇3:小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講稿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今天紅領巾廣播的主題是《小學生法制教育》 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再改正就很難了,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後悔也就晚了。

  其實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道德與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遊戲室、網咖、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而小學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導致走向犯罪道路。還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措施的,比如家人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送工讀學校進行教育等等。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麼辦呢?下面給同學們提幾點建議:

  1、珍惜學習機會。要堅持在校學習。自覺接受家庭和學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鑑別能力。不要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犯罪行為。

  3、謹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師敬長,團結愛護同學,謹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良的閒散人員交往,特別是那些有前科劣跡的人。

  4、切莫虛榮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虛榮、攀比心理,說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增強防範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開啟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輕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學會善於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蠻幹,要學會用報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還是需要我們自己積極學習《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警惕學習生活中的不良行為,要從小做起,加強自身修養,用科學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做到明事理、辯是非,“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這一切必須以人身安全為前提。我們的安全不僅關乎我們自己,更關乎著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社會各界關注我們成長的人。

  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

  紅領巾廣播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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