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辯的基本知識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目前的辯論中,對於奧瑞岡辯論有著越來越多的追捧,而對於花辯有著越來越強的不屑,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花辯中的小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首先,奧瑞岡賽制有著其獨特的優勢,這是毋庸置疑的,否則也不會存在那麼久。奧瑞岡對於循證的不懈追求,使得辯論變得有內涵,的確規避了很多無意義的花辯、避免了很多無意義的空談,更限制了隨意製造假論據的惡劣行為。並且,對於證據效力的追求,使得學生們在辯論準備的過程中,讀了很多學術的東西,增長了很多知識,這樣一來,即使輸了比賽的一方,也不會沒有收穫。所以說,在這些許許多多的方面,奧瑞岡賽制對於辯論賽的發展、對於辯手的個人成長,都是有所裨益的。

  但是,這些不是小編要說的重點。如果說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奧瑞岡賽制進行政策性辯論,這是一件值得拍手稱快的好事。但是如果有人認為奧瑞岡是最佳的辯論模式,甚至認為花辯是一種令人不齒的東西,那麼小編想,這就過猶不及了。畢竟,奧瑞岡賽制存在著一些缺點,而這些恰恰是花辯可以彌補的。

  第一,對辯手的專業性要求限制了辯手的廣泛參與性。

  奧瑞岡賽制重視舉證、尤其重視學術的證據,這對於辯論內涵的提升有所裨益,但正如一個硬幣的正反兩面,這種提升是以限制專業外人士的參與為代價的。如果我們探討一個法律的辯題,毋容置疑法律專業的同學比其他文科專業的同學有優勢,比理工農醫藝術等諸科的同學就更有優勢了,別的不用說,至少找幾個外行人不懂的術語就已經是易如反掌的了。其它專業的辯題亦是如此。其實,在臺灣的很多比賽,運用了奧瑞岡賽制,但其比賽本身往往就是“律師杯”或“財稅杯”名字我不確定等等,這樣一來,由專業人員參加的專業比賽,自然就可以用這種高標準的賽制了。但是,一些省賽、地區賽、全國賽乃至國際比賽呢?我們應該考慮給予所有高校裡所有同學平等的參與機會,獲得機會的人應該是具有辯論優勢而不是專業優勢。這樣一來,如果所有的比賽都採用奧瑞岡是不是就不合適呢?

  第二,辯題選取的限制。

  一個注重證據的比賽,就必然要選取有證據可循的辯題。這樣一來,一些感性的辯題,一些娛樂性的辯題,就無法被選取了。例如,有關愛情和婚姻的。當然,我並不是說愛情和婚姻方面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但是這些領域畢竟沒有成為科學系統,很多是因人主觀思想而異,證據的證明力度相當薄弱,難以適應於奧瑞岡這種重證據的賽制,以致最後比賽打出來有種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感覺。

  第三,評委的選取。

  辯論賽評委可以說是比賽場上的主角,至少和辯手平分秋色。不要妄想辯手是場上的主角,因為,即使某方辯手錶現得再出色,即使所有觀眾都期望在下一輪中繼續看到他們的表現,但評委一句話完全可以讓他們下一輪沒有機會表現。這是事實。我想,沒有人認為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比審判長更重要吧?關於如何構建良好的評委機制,這是後話,但評委的重要性卻與奧瑞岡賽制的嚴格要求產生了衝突。比賽要求評委在短時間內做出評判,評委不能把辯題帶回去研究一個月後再寫個報告出來,最多幾十分鐘的討論之後,評委必須給出結論。而奧瑞岡重視舉證、重視學術證據,這樣一來,就要求評委必須聽得懂這些證據。如果評委聽不懂,即使他/她沒有故意偏向某一方,也很可能造成誤判,這對於比賽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大的遺憾。這就好比刑庭的審判長由一位專門研究國際商法的法官來擔任,即使他/她沒有受賄,也很可能造成冤假錯案。但是,從辯論的另一個方面來講,如果一個學究來擔任評委是否合適呢?我想也未必。不論如何,辯論有著一定的技巧性存在,而一位老學究,未必能夠對辯論技巧有著靈活地掌握。更為糟糕的是,老學究有時往往會以自己的研究結論先入為主,這樣對抽到另一方的隊伍就很不公平。於是乎,我們就需要一個,既研究過這個話題、但卻還沒有先入為主,並且還能靈活敏捷地領悟辯論技巧的人,來充當評委。哇!好難找啊。

  上述這三點,都是小問題,只要主辦方在設計辯題、邀請評委時,多花心思,可以把其負面效應減低到最小,以致忽略不計。

  但是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奧瑞岡賽制與辯論的根本目的不完全相符。

  大專辯論是做什麼的?大家不要以為是為國家建言獻策。這個作用是有,但是微乎其微。國家不會因為國辯中“艾滋病主要是社會問題”一方獲勝,就把原計劃撥給衛生部的錢挪給社科院。至於省賽、地區賽,就更沒有太多的建言獻策之意義了。所以說,大專辯論賽的最主要的目的,是教育和學習!辯論賽制所以主要在學校中開展,而不是社會各個公司之間或政府各個部委之間,並不是因為學生們閒著沒事兒幹,也不完全是因為工作了就沒那份閒心情,而是因為辯手需要通過辯論的過程,學會思考問題、分析問題、闡述問題的方法,學會靈活應對、團隊配合,學會戰略與戰術的變換,也學會一些與辯題有關的課外知識。所以,目的在於教育和學習!!既然如此,辯手除了需要學習邏輯思考和舉證能力外,是不是應該學習遣詞造句的能力呢?是不是也應該學習用巧妙的語言博得別人認同或同情的能力呢?是不是還應該學習用貌似直來直去的語言規避對方尖銳問題的能力呢?這些有時是外交中常用的啊,不要告訴我這些都是虛偽沒用的東西。相信熟悉辯論的同學,都還記得99國辯A組決賽西交自由人譚琦的最後發言吧?一支花和一串古詩詞的連用,“傷心的人會說‘感時花濺淚’,高興的人會說‘花兒對我笑’;憂愁的人會說‘人比黃花瘦’,欣喜的人會說‘人面桃花相映紅’;有人說花是有情的,所謂‘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也有人說花很無情,‘顛狂柳絮隨風舞,輕薄桃花逐水流’。原因是什麼?是‘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雖然在客觀上講是‘花自飄零水自流’,但我們的主觀卻是‘一種相思,兩處閒愁’”。這樣的辯詞把“美是主觀感受”論述的淋漓盡致。相信大家也都還記得01國辯武大二辯袁丁關於“以成敗論英雄是不可取的”的論述吧?辯辭太長,我就不引用了。用了三段對比手法,博得了滿堂掌聲,雖說這些是完全可以被反駁掉的,但是那種震撼力已經駁不了了。那麼,今天各位不齒於花辯的同學們,各位追逐證據、追逐奧瑞岡的同學們,你們是否具有譚琦和袁丁這種遣詞造句、引經據典的能力?我不排除有些花辯是很拙劣的技巧,例如95國辯決賽中南大將“愚公不搬家,山上的鳥兒就要都搬家了”這句並不搞笑的話反覆使用三至四次。但是,這並不代表花辯技巧有問題。我不期望辯手們成長為偏科的瘸腿,重視證據和理論推導固然重要,但如果為此放棄了語言文字功底的訓練則是很不值得的。

  順著這個話題,談到大陸隊伍的辯論風格問題。有人說大陸隊伍的辯論風格不好。其實,並不是大陸隊伍的風格不好,而是有一部分大陸隊伍的水平在下降。來自中文的發源地——中國大陸的隊伍,運用遣詞造句的技巧發揮花辯的辯論風格,本身沒錯,未必一定要向港澳臺或新馬隊伍那樣注重證據、就事論事當然,後者也沒錯,大家風格不同可以殊途同歸;但是錯就錯在了眼下有些大陸隊伍水平在下降,花辯花得很糟糕,根本包裝不了自己的觀點,而是赤裸裸地暴露了狡辯中令人厭惡的一面。誰都知道,辯題沒有哪一方是完全正確的,不同的辯論風格只是不同的包裝而已,但是有些大陸的隊伍沒有繼承好花辯的華美包裝,也沒有學會注重證據的方法,於是就變得讓人不愛聽了;但進而就開始反思自己風格的問題,這個很滑稽。就好比有人英語學不好,不反思自己是否努力,而是覺得《新概念英語》這套教材不好,應該改用《走遍美國》,似乎有些荒唐。

  林林總總說了那麼多,並不是要否定奧瑞岡什麼。個人十分贊同,在一部分比賽中使用奧瑞岡賽制,可以有助於辯手多方面能力的訓練。但是,千萬不要認為奧瑞岡是最好的賽制,更不要認為花辯是沒用的東西。記得一位牛人說過——“沒有沒用的東西,只有你不會用和用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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