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所出納崗位職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出納主要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發。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核算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所出納工作職責。

  財務所出納員崗位職責1:

  1.嚴格執行國家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

  2.認真執行原始憑證的稽核、審批制度,及時處理各項收支業務,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

  3.根據現行財務制度中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認真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嚴格把好支出第一關。

  4.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每日核對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數額,經常核對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各開戶銀行實有餘額,做到日清月結,賬證、賬賬、賬款相符。

  5.不隨意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不挪用公款,認真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及相關票據印鑑,努力控制庫存現金限額,確保資金安全。

  6.完成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所出納崗位職責2: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做到不坐支、不宕款、不白條抵庫, 不留帳外現金,庫存現金不超限額。

  2、嚴格稽核報銷憑證,做到票證合法,手續齊全。未經批准或內 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不予報銷。

  3、序時逐筆地記好現金日記帳,及時正確地編制記帳憑證,定期 與行財員核對現金帳面餘額,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4、按政策規定正確處理臨時借支和及時扣收工作,配合行財員做 好個人借支宕款的回收工作。

  5、做好農業 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財務所出納員崗位職責3:

  一、負責根據《現金管理制度》做好鄉鎮政府機關及所屬機構的現金收付、繳存和日常報帳工作;

  二、負責按規定管理現金支票、庫存備用金;

  三、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按月與會計對帳,做到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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