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已經2011年7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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