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吊籃租賃合同
近年來,高層建築、超高層建築日益增多,許多施工單位為了儘早拆除腳手架,以節約租賃成本,而在建築外立面裝飾階段普遍使用吊籃,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吊籃規格:ZLP 數量: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裝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內吊籃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
二.吊籃的安裝使用: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負責.
1. 甲方負責吊籃的技術指導與除錯,並對乙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2. 如乙方使用機械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後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維修,並填寫維修單,雙方簽字。
3. 吊籃的使用期間,乙方至少每週一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裝置的執行狀況和規範使用情況。如甲方一旦發現違規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裝置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後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吊籃租賃期自吊籃裝置裝車驗貨日起算至吊籃運輸裝置搬運到地面歸還甲方之日止連續計算。以吊籃裝置***進/出***場清單驗貨,如乙方拒籤進出場清單以甲方提供為準。如有損壞缺失按價賠償***附表***。乙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甲方時安好無損,並清除吊籃上的施工殘留贓物。
四.計費標準和計費方法:
1.日租金:*** ***元/臺/天,
2、押金:*** ***
3.運費:*** ***。
4、檢測費:*** ***
5.租期在*** ***天內按2000元/臺/次的出庫最低租金計租,超出天數每天增加租金*** ***元/臺。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於吊籃的租賃,與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籃的結構、不得向第三方轉租吊籃、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地點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氣等原因***,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應在每月*** ***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吊籃作業,直到收回吊籃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全部責任。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責任》。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引發的後果負全責。
甲方必須配置一根與作業高度相等的安全繩,作業人員每人必須配有安全帶,如需甲方購置,費用另計。
六.補充條款:如現場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籃的損壞,現場賠付,如不賠付,甲方不給維修。
七.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本著誠信,互諒,協作的原則,如有分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濟南市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裝置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 ,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裝置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除錯、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裝置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裝置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裝置,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裝置,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裝置的使用,裝置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裝置的執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裝置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裝置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裝置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裝置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施工機械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