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服務合同
隨著服務經濟的來臨,消費者對客戶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簽定日期: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第一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對 區域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統一化的保安巡邏服務。並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和區域實施安全保衛,做好防火、防盜、防
第二條 乙方將按照甲方所規定的區域將實行日夜巡視,並積極配合協助甲方搞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條 認真盤查可疑人員及出入車輛,校驗有關嫌疑人員的工作證或有關證件。
第四條 在工作區域內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彙報,並認真填寫執勤記錄。
二、聘用保安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第五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共 名。
第六條 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b 年 月 日。
第七條 服務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八條 保安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勞動工時。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應遵守《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限制。
四、保安服務質量要求
第九條 著裝整齊,佩帶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責,每週進行二次訓練。 第十一條 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建立緊急處理機制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應迅速及時投入執行。
第十三條 建立月檢、季檢制度,對每名保安各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以督促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條 每半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第十五條 崗位執勤的保安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制度規定及巡邏規範要求,熟悉各區域周圍的地形、地勢及設施情況。
第十六條 對於區域內發生的一切可疑情況,在問清來意、進行登記之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絡核實。
五、服務費標準及支付
第十七條 保安服務費標準為:
保安員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全年費用: 。
第十八條 保安服務費實行按 預付制,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為 每 保安服務費: 。如支付日期最後1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則節假日、公休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為支付期限。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裝置。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援、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義務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服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負責人以外人員的直接指揮。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責支付保安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如工傷、醫療等***等福利費用和伙食費,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保證所派保安員具備任職崗位職業資格。
第三十條 乙方應及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七、雙方協商的其他內容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內遇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服務費價格。
第三十三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責任的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八條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已方各執貳 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甲方***客戶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甲乙雙方是平等民事主體,本著自願的原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一條 服務內容: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專業優質的月嫂服務,乙方也願意為甲方提供此項服務。
第二條 “金牌月嫂情況”:“金牌月嫂” ***姓名***,身份證 , 電話 。甲方在三天之內如覺不滿意,可由乙方再另行調換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內最多調換一次。
第三條 服務期限: 在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派遣月嫂進入甲方家庭或醫院之日起開始服務,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不能確定具體起始時間,以月嫂開始工作的當天為準,事後補填***。合同期的具體描述為:起始日自合同約定的第一天上午8點乙方月嫂進入甲方家庭或醫院開始,或者自甲方要求乙方月嫂提供服務的當日24點之前開始;終止日自合同約定的最後一天的次日上午8點終止。
第四條 服務地點***家庭住址***:
第五條 服務費:
服務費共計 元整人民幣。其中定金為全款的30% 元人民幣在合同簽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崗三日之內甲方需支付剩餘的全部服務費 元,如有其他費用產生,由甲、乙雙方進行適時結算,所有費用款項均由乙方委派專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若對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務不滿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態度散漫惡劣、不服從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 不能勝任相應工作、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人員。
2.甲方有權拒絕月嫂在其住所從事與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月嫂明確其生活習慣、家 庭禁忌、母嬰狀況等,合理安排日常護理事務;
3.自乙方月嫂開始工作之日起,甲方負責解決乙方月嫂的住宿和飲食,產生的費用由甲方獨自承擔。
4.甲方應保障月嫂白天時間每天不少於三個小時的休息調整時間;甲方應每週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時間,即30天之內休息4天,月嫂在甲方處服務的實際工作日為26天,月嫂連續工作26天而未休息的,則視同服務週期為30天,第26個工作日後的次日8點結束本次服務。在月嫂休息期間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員照料,月嫂應在休息之後的次日上午8點之前到達甲方住所。如甲方需月嫂在休息時間和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工作的,需另支付費用給乙方,週末加班費標準為 ,法定假日費用標準為 ,此費用可事後結算。
5.如發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損害或財物損失時,經雙方核實確認後,有權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賠償;乙方月嫂在甲方處工作時甲方負有保障其安全的義務,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內遭受人身、財產等損害時,甲方負有全部賠償責任。
6.不得與乙方月嫂私下達成任何協議;如無續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繼續服務;不得不經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誘乙方月嫂違反乙方和月嫂之間勞動合同,導致月嫂從乙方辭職而為甲方服務;否則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5倍的經濟損失。
7.甲方及其家屬應尊重月嫂人格,保持與月嫂良好的互動和溝通,甲方有義務向家庭成員申明月嫂只聽從於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8.甲方對月嫂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及違法工作;如遇月嫂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離開服務地點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
9.甲方有義務在約定時間內付清相應費用,否則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應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超過7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違約金。
10.甲方有義務保守合同內容中包含的各項商業祕密,如約定的服務費用、交費方式、服務內容、***等,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資訊,否則賠償乙方3000元的損失費,損失費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認真履行義務,督促和指導月嫂做好服務工作。
2.乙方應與甲方保持經常的聯絡,有義務保持溝通渠道的暢通,及時處理甲方的反饋意見;乙方客服主管姓名 電話 座機 。
3.為甲方委派經身份驗證、體檢合格、誠實可靠、技能過硬的“金牌月嫂”,並按時進入甲方家庭服務。
4.乙方月嫂有事請假外出應徵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離崗,禁止遲到早退,如有發生經調查確認後,應向甲方誠懇道歉並支付100元—300元的罰金。
5.乙方月嫂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其他第三方服務,包括為甲方的家庭成員服務,有權拒絕甲方的家務勞動,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母嬰需在外治療的或經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處從事與合同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不得有任何主觀惡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7.乙方在本合同簽定時需向甲方主動出示乙方公司營業執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證、健康證、育嬰師資格證等有效資訊。
8.乙方有義務對月嫂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有義務對甲方進行定期不定期地回訪、慰問,瞭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務情況,及時解決甲方投訴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繼續服務時,有權為甲方調換同等級別的月嫂,本協議繼續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月嫂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不退還甲方費用,如發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罵月嫂、多次重複讓月嫂從事《服務內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絕的;不按時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的等。
第八條 其它約定
1. 服務期滿甲方若延長服務期,應徵求乙方同意並提前7天與乙方續簽合同。
2.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不再續約,合同雙方應於當日確認各方權利義務的履行是否完畢,認真檢查有無財物丟失或人身損害,確認無誤後本合同自動終止,不再為他方損失承擔責任。
3.合同期內,若甲方要求調換月嫂,乙方最多可調換一次***兩個月以上的長期合同另行協商***,經調換後甲方仍不滿意的,乙方不再調換月嫂,本合同自然終止,產生的費用雙方依據實際工作量按天據實結算。
4.合同的附件《服務內容》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戶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