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經營合同
攤位經營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攤位經營一事,經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動後,委託乙方經營期中的_________個攤位***具體位置為_________***,為明確雙方責任,訂立以下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業務名稱:____________攤位經營***附:《____________招商說明書》***
二、1.經營地點:____________個攤位。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
經營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
三、1.經營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營業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10%的資產使用費和資源費;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3%的管理費。
2.乙方按月總營業額的5%於每月底提醛交納給甲方用於公共部位的衛生、保潔、水電等費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結算週期是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結算時間為次月10日—12日,節假日順延。
4.乙方承擔經過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員工工資及所有相關規費。員工待遇及有關規費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5.合同第一年不設最低營業額,合同第二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貳拾伍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貳拾伍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合同第三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叄拾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叄拾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發票、人員工資等有效憑證向甲方結算有關費用,收據的結算額度不得超過營業額的30%。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及相關條件如下:
裝置名稱、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購買裝置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必須根據本合同規定,及時與乙方進行結算。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甲方視情況決定,乙方不得干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叄萬元整,主要用於裝置設施保證、飲食衛生保證、合同有效履約保證等
2.乙方所經營的攤位由乙方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乙方不得再度轉包給他人,否則,立時終止合同,扣除押金壹萬元。
3.乙方的經營範圍、經營品種及其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約。
4.乙方必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向顧客收取現金等,均須通過甲方所提供的視窗機、收銀機及其票據進行結算,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任何企業或個人發生經濟往來關係,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視為違約。
7.乙方要求的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雙方同意起五天時間內結算一切費用,完成一切退場手續,向甲方如數交還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裝置、工具等,若有缺損,原價賠償。
四、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後,各攤位自行採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2.各攤位裝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負責賠償;
3.各攤位工作服自行帶回,不作退還處理;
4.水電費結清後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叄萬元,在合同正常終止一個月內,全額無息退還。
2.本合同附《美食廣場攤位管理辦法》、《飲食安全責任書》、《生產安全責任書》各一份,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5.本合同共三頁。
6.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提交臨安市當地司法機關解決。
7.合同的訂立、效力、結算、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委託方: ***簡稱甲方***
受託方: ***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租賃乙方所有的攤位甲方不能親自參與經營,現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經營,雙方就相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經營攤位位於 市場第 號攤位,其所有權為乙方所有。
二、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後,乙方有權對外出租、承包經營。
三、委託經營期限:本合同與攤位租賃合同同期執行,若該攤位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一併解除或終止。
四、委託經營收入分配:乙方每年向甲方給付攤位經營收入貳萬貳仟元,並於每年12月30日一次性支付。攤位經營其他收入與甲方無關。
五、委託經營期內,乙方所用的水、電稅費等自理。
六、委託經營期內,乙方按照 市場管理規定進行經營。
七、委託經營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出委託經營收入分配要求,若甲方出現此種要求,本合同立即自動解除,甲方無權獲得攤位經營收入。
八、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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