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勞動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範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 方 勞 動 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益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11 年7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巡 線 員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 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生產工作需加班加點的,需服從各站站長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無 。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按實際巡線公里數核算。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險。

  第十二條 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②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②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纜線路發生重大故障或屢次發生故障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賠償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從事的勞動工種屬不定時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第二十五條 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主 要 負 責 人 :簽名

  年 月

  鑑證機構蓋章:

  乙方:簽名年 月年 月日日日

  範本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 方 勞 動 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益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11 年7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巡 線 員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 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生產工作需加班加點的,需服從各站站長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無 。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按實際巡線公里數核算。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險。

  第十二條 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②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②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纜線路發生重大故障或屢次發生故障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賠償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從事的勞動工種屬不定時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第二十五條 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主 要 負 責 人 :簽名

  年 月

  鑑證機構蓋章:

  乙方:簽名年 月年 月日日日

  範本三

  甲方

  立合同人以下簡稱,雙方同意訂立合同, 乙方

  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一、合同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在甲方服務。

  二、工作專案: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工作場所內。應接受甲方監督與指揮,並擔任下列各項工作: 一

  二

  三

  三、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監督指揮,於下列地點擔任本合同所規定工作。

  一

  二

  三

  四、工作時間:

  一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小時,自 時 分起至 時 分止;乙方連續工作4小時,甲方至少應給予30分鐘的休息時間。

  二甲方因業務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時,其延時工資的補給,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五、休假:

  一乙方於每7日中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

  二法定假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放假的時間,均應休假。三特別休假:

  1. 甲方對乙方繼續工作滿一定時間者,應依勞動法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特別休假;休假日期由雙方協商排定。

  2. 特別休假如因年度終了或合同終了而應休未休者,甲方應折發代金。

  四甲方經徵得乙方同意使其在本合同所訂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六、請假

  一乙方因正常事由請假或申請婚、喪、特休假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准後,方可生效。病假及偶發事件,來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處理。

  前項假期,依照政府有關勞動法辦理。

  二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規定辦理。

  三前列一、二項請假期間內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規定辦理。

  四各種請假日數的計算,以該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當年任職不滿全年者,依比例計算。

  七、工資:

  一甲方應按 給付乙方工資 元,甲方不得預扣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二按月給付工資,甲方應於每月日及日次發給。

  三工資及平均工資的計算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工資調整由雙方協議,並參酌甲方薪給制度定奪。

  八、年終獎金或紅利:

  甲方在營業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取股息、公積外,對於全年無過失的乙方,才可分配年終獎金或紅利。

  九、福利:

  乙方於服務期間內,依法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措施。

  十、退休:乙方繼續服務到時法定年限,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十一、終止合同:

  一甲方預先提出終止合同:

  甲方得依勞動合同相關規定預先告知乙方終止合同,並應依規定給付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二甲方不經預告終止合同:

  甲方得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不經預先告知乙方終止合同。

  三乙方預先告知終止合同:

  乙方得依勞動法相關規定預告甲方終止本合同;如非依合同法相關規定而不經預告自行終止合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相當於預告期間工資金額外,所致甲方生產或工作停頓時,乙方亦應負賠償責任。

  四乙方不經預先告知終止合同:

  乙方得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不經預先告知甲方終止合同;並得依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甲方給付資遣費。

  十二、職業災害:

  如乙方發生職業災害,甲方應依勞動法規定給予乙方職業災害補償。

  十三、工作規則的遵守: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四、獎懲:

  對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章制度辦理。

  十五、權利義務的其他依據:

  甲乙雙方僱用受僱期間的權利義務,悉依本合同規定辦理,本合同未規定事項,依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六、法律法規及團體協約的補充效力:

  本合同所規定事項與團體協約或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相悖時,依團體協約或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七、合同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可隨時修訂。十八、合同的儲存: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儲存一份。

  立合同人:

  甲 方:

  代 表 人: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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