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的人物生平
李衛***1686年-1738年***,字又玠,號恰亭,祖籍河北正定,明初遷居豐縣,彭城李氏四房十一世孫。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歡迎大家閱讀。
早期經歷
康熙二十六年正月初一***1687年2月2日***,李衛出生於江蘇豐縣一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不久便入朝廷任兵部員外郎一職。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李衛任戶部郎中一職。
平步青雲
雍正帝即位後,便立即任命李衛為直隸驛傳道,未到任又改任命為雲南鹽驛道。在鹽驛道任上,李衛政績顯著,不久後的雍正二年***1724年***,李衛升任布政使,主管全省財政稅賦,但仍然兼管鹽務的職務。雍正三年***1725年***,李衛被提拔為浙江巡撫,一年後的雍正四年***1726年***,李衛兼任兩浙鹽政使。雍正五年***1727年***李衛升任浙江總督。李衛並無卓越的家庭背景,然而不可否認的是,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不過十年之間,李衛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閒職,一路擔任各種要職,並最終官居總督,成為朝廷一品要員、封疆大吏,其升遷速度不可謂不快。
緝查私鹽
縱覽李衛的任職經歷,不難發現,其長期主管或兼管一方的鹽政工作。早在雍正即位的第一年,李衛便被任命為雲南鹽驛道,一年後升任布政使但仍兼管鹽務工作。兩年之後,已經任職浙江巡撫的李衛又被命令兼任兩浙鹽政使的要職,由此說明,李衛在管理鹽政、緝查私鹽方面,是很在行的。
清代劃分十幾個鹽區,浙江鹽區是其中之一,浙鹽在浙、蘇、皖、贛四省行銷。但清代體制僵化,在浙鹽區靠近兩淮鹽區的地方,不能買就近便宜的兩淮之鹽,只能吃價高的浙鹽,因此導致越區販私盛行,官鹽運銷不暢。李衛加強緝私隊伍力量,重點打擊具有強大組織的大鹽梟。沈氏是著名的鹽梟,其部下數百名,擁有大船數艘,經常擊敗官兵,走私氣焰非常囂張。李衛任用韓景琦,與沈氏鬥法,終於將其擒拿。
雍正四年***1726年***,面對私鹽氾濫的情況,李衛提出,在浙江私販出沒的“適中孔道”——海寧安鎮設官兵巡緝查私,並令常鎮道及京口,軍標副將等官員督飭將吏水陸巡查,嚴防兩淮私鹽從鎮江府入侵浙鹽行銷區,以此保障浙鹽的銷路。與此同時,堅決打擊鹽梟的肆虐活動。
與此同時李衛及時有效地向朝廷上疏,他認為要治理浙江私鹽猖獗的問題,需要以海寧長安鎮為中心,向外擴散,部署一定兵力,加強巡查。同時奏請朝廷,令副將、城守參將等軍官在江南蘇、鬆、常、鎮四府周圍安排水陸兵力,隨時緝捕私鹽販賣者。
修築海塘
在浙江任上,李衛還著重辦理了浙江海塘事宜。海塘即海堤,是江浙兩省沿海居民用來抵禦海潮侵襲的重要設施。海塘工程主要集中在江蘇的浙江和浙江的嘉興、杭州、紹興四府,尤以錢塘江口的海寧塘最為險要。李衛很重視修築海塘,幾乎每年都要奏請整治。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皇帝因不滿意江南總督範時繹對松江海塘改土易石工程的辦理,令李衛赴工查勘,並採納了李衛的修治方案,由李衛同江南督撫稽查治理。海塘工程系由政府財政開支,但所撥款額多不敷用且必須先經奏準,然後興辦。李衛在浙江多方面自籌資金,“除應動用正項之外,皆系每歲設法鹽務等類節省額外盈餘陸續抵用”。
善於捕盜
除了緝查私鹽,李衛亦擅長捕盜。雍正六年***1728年***,朝廷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將吏聽節制。”李衛通過明察暗訪得知,當時江南盜賊出沒、橫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時任江南督臣範時繹、按察使馬世對諸盜賊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包庇,經常以替身代為受過,使其逃過一劫。李衛得知此情況,毫不徇情上書彈劾。範時繹隨後被解除職務,調離原官職,馬世被髮配充軍。
甘鳳池武藝高強,江湖之上名氣很大。他早在康熙時期曾在浙江參加過反對朝廷的“朱三太子案”。雍正時期,又聯絡張雲如等從事反清復明的活動,並準備於雍正八年秋天舉事。雍正七年***1729年***,李衛偵破了這一犯罪團伙。甘鳳池最終被判處死刑。
李衛的人物結局
雍正七年***1729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太子太傅。雍正十年***1732年***五月,又被任命為署理刑部尚書。不久後李衛出任直隸總督。乾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1738年12月3日***,李衛因病去世,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諡敏達。
《李衛當官》
《李衛當官》是由鄭軍執導,徐崢、陳好、唐國強、杜志國、徐敏、焦晃、李倩、王繪春等聯袂主演的古裝喜劇。該劇以雍正當政前後為時代背景,講述了出身卑微的李衛在紅顏知己嶽思盈的幫助下,運用小人物的機智博得雍正寵愛,一路巧鬥各級貪官汙吏,最後當上兩江總督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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