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衙門的介紹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在北京設立的外事機構,簡稱“衙門”。1861年1月,由恭親王奕奏請設立,由奕等充任事務大臣。衙門最初主持外交與通商事務,後來擴大管理辦工廠、修鐵路、開礦山、辦學校、派留學生等,權力越來越大,成為清政府的重要決策機構。下面給大家帶來。
鴉片戰爭前,清政府認為同外國關係僅是“理藩而已,無所謂外交也”。俄國使臣來華,沿例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國均由禮部接待辦理。鴉片戰爭後,由兩廣總督專辦與歐美國家的交涉,特加欽差大臣頭銜,稱“五口通商大臣”。《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相繼簽訂後,各國在華設使館、駐使節。他們為控制清政府,不願意以“蠻夷”的身份同帶有封建社會衙門習氣的清政府的外交機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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