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婚嫁習俗
福建青年男女婚嫁聽從父母之命、媒約之言,一切由父母包辦,按傳統禮俗進行。經過議婚、訂婚、納彩、請期、登龍而後迎親結婚。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福建結婚風俗習慣一、議婚
是媒人將男女雙方和家庭的情況,向對方詳細介紹。得到雙方父母同意,媒人便把女方的“年庚”***出生年、月、日、時辰***用紅紙書寫,交給男方。男方父母將“年庚”置於祖堂神臺下壓擱7天,如無發生不吉利的事,就請算命先生把女方“年庚”和男方“年庚”進行對照,雙方八字“生庚”不會相剋,父母認為合適,即初步議定姻緣。
福建結婚風俗習慣二、訂盟即訂婚
通過媒人洽談,雙方將聘金、酒禮、嫁妝議定後,即行訂盟。訂盟一為“明訂”,即男方辦禮物***雞、鴨、豬肉、海味、聘金、灑禮、衣料等***送往女方,女方接受禮物後,回給男方“允盟帖”和贈送少量禮物叫“換帖”;另一種叫“暗訂”,男方只備辦部分聘金和少量禮物給女方,女方則回贈幾件菲薄的東西,不換貼。有的男方辦一至兩桌酒,請直系血親赴宴,以示婚事議定。定親後男女雙方可來往。
福建結婚風俗習慣三、納彩
訂婚後,男方把雙方議定的彩禮數目,用正式禮帖由媒人送往女方家。
福建結婚風俗習慣四、請期***俗稱“送日子”***
男方將擇定的結婚日期,用紅帖隨同聘金、酒禮等一併送到女方家,女方同意後回給男方“允期”紅帖,男女雙方便積極準備婚嫁事宜。
福建結婚風俗習慣五、登龍
城區在結婚前夕,由媒人陪女婿到岳丈家上門。辦食匣禮物一擔,有的人坐轎子,擎一對高照***高燈籠***前往。岳丈家設酒宴款待。女婿先渴祖先,後跪拜岳丈、伯叔等長輩。受拜者要贈紅包給女婿,稱“見面禮”。
福建結婚風俗習慣六、迎親
在擇定的結婚日,男家張燈結綵,貼紅對聯,辦起結婚晚筵,親友登門賀喜。婚禮前一天,男家向女家送“起嫁擔”,由媒人護送挑往女家。中午,女家辦“離家酒妄”。下午,男家備些“鳳冠霞破”***婚禮服裝***,抬著花轎,擎高照***上貼紅紙書寫“某姓民”與“某世”***和手燈籠各一隻,松明兩盞,樂班吹哨吶,上女家迎接新娘。新娘離開孃家,城區在白天,農村一般在下半夜。樂班吹打鬧堂,催促新娘梳妝打扮,穿紅衣紅褲,披霞帔、戴鳳冠,紅綢巾遮若頭臉,胸前掛護心銅鏡和桂圓一串,紅毯墊地,由孃舅或媒人抱新娘出閨房,站立紅毯拜祖先和父母、孃舅、伯叔等,辭別登轎。新娘上轎前,由老婦人試坐,稱“鎮轎”;然後抱新娘入轎。花轎到男家,妝奮先入門,舊時妝奮一般為一隻花箱***盛首飾***、被子一條、蚊帳一頂、衣箱一擔、梳妝鏡匣、馬桶、火籠一對等,富裕人家除豐厚妝奮外,還有陪嫁脾女、棺木和田地。新娘一般要等到近午時入門,舉行入門儀式。樂班吹鬧,燃放鞭炮,花轎入門進廳堂,由接嫁婆***喜娘***牽新娘立於左邊,新郎站在右邊拜堂。三拜禮畢,新郎先人洞房,新娘由接嫁婆迎接牽行,叫來童男玉女,與新娘扛“七星斗”步入洞房。新娘入房後,不論男女老少都可入房逗引新娘,讓新娘唱歌、講故事、端茶敬菸,叫做“鬧洞房”。婚禮後,大宴賓客,菜餚豐盛的有六盤十碗,一般四盤八碗,以墨魚、銀魚、海蔘、雞、鴨、魚、蛋、豬肉等為主菜。城關、朱口的小腸灌蛋的“鼓子菜”和糯米、紅棗、蓮子拌白糖同蒸的“一盆雪”很有特色,酒宴十分豐盛。入夜,夫妻飲交杯酒。
福建結婚風俗: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仍沿用舊時婚禮與習俗。也有少數人舉行“文明結婚”,婚禮從簡,借用公共場所或機關學校的禮堂舉行婚禮,有雙方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新郎新娘在雙方的結婚書上簽字蓋章,就是合法夫妻了。婚禮後設宴慶賀。民國以前,同姓男女不通婚,但有表兄妹近親結婚的。民國時,法律禁止近親結婚,便有遠房或異地的同姓男女結婚,但仍受父母限制。
福建結婚風俗:新時代
1949年後,傳統的習俗逐漸改革,向文明簡樸方向發展。現在男女青年婚嫁,大多數都是經過相互認識、接觸,互訪家庭,徵得雙方父母同意後,向法定部門登記,領取結婚證。雙方商定結婚日期,舉行女到男家***也有男到女家***婚禮。迎親不再用花轎,城內多用汽車、摩托車,農村用拖拉機、自行車迎新娘,也有步行迎娶的。拜堂儀式已廢棄,只在婚禮前,男方送一定的禮金、禮品給女方。女方也置辦必要的傢俱、衣物作為嫁妝。婚禮後辦酒宴請親朋好友,多的十幾桌,少的五六桌。20世紀80年代以來,男女青年熱衷舉行簡樸、隆重、有紀念意義的集體婚禮、新婚茶話會,旅行結婚的也增多了。但是,近年來也有一些人操辦婚事鋪張浪費,大辦筵席和索取高額聘禮,有的地方甚至又沿用了過去的禮儀婚嫁習俗。
莆田婚嫁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