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定節假日元宵節是不是雙倍工資
元宵節,又稱為“上元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那元宵節的工資是有多少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元宵節是不是雙倍工資
元宵節不是法定節假日,元宵節是工作日沒有工資。元宵節是重要的民族傳統節日,有一部分意見建議將其也設立為國家法定節日,黨和國家對此進行了認真研究。最後考慮到目前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不宜再增加,而元宵節距離春節較近,因此暫不將元宵節增設為法定假日。而中秋節雖然也與國慶節相鄰,但相比之下中秋節影響更大,故其是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釋出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后,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
㈠ 應付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
㈡ 計薪天數
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一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並無影響。”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後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
此前有媒體稱,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根據新計算方法,這種說法有誤。
“以前的演算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法》“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以前一直都是將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均視為不用支付工資,365天刨除這兩塊所剩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計算日工資和加班工資。而此演算法一直與《勞動法》相悖,包括剛剛廢止的2000年釋出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增加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對於勞動者的影響僅在於,將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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