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沿街經營戶一封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為了改善道路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沿街經營戶急需嚴整。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供您參閱!

  範文一

  城區居民、沿街經營戶:

  您們好!近年來,我們的城市居住環境在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變得越來越整潔,這是全縣人民齊心協力、共同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的結果,也是您多年來對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理解支援和關心幫助的結果!

  為提升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我們採取了一系列的衛生整治工作,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整治效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們決定實行垃圾分類收集,請給予理解支援。

  1、沿街經營性門市自備垃圾桶,放置在店內,提前將垃圾分類,在保潔人員上門收集垃圾時投放於垃圾收集設施內。

  2、各類經營攤點需自備垃圾收集設施,產生的垃圾自行收集,經營結束後帶走或投放於附近的垃圾收集容器內,請勿亂丟棄。

  3、請勿隨地吐痰;請將果皮、紙屑、菸蒂、口香糖、塑料袋等廢棄物投放於分類收集容器內;車輛駕乘人員請勿隨手丟棄廢棄物;攜帶寵物出門應自備糞便收集容器。

  “城市是我家、潔淨靠大家”!只要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我們的生活環境將會變得更加整潔、更加優美!我們個人的良好行為還將會影響到很多身邊的人,從而帶動廣大市民文明意識、衛生意識的整體提高!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範文二

  尊敬的沿街經營業戶:

  您們好!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秩序事關一個城市的宜居水平和廣大市民的福祉,是城市品質、形象、美譽的重要支撐。為了維護我市良好的市容環境秩序,為全市人民創造宜居幸福的生活環境,按照《山東省城鎮容貌與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青島市禁止非法佔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場地從事經營活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即日起,我市將對沿街門店超出許可經營範圍從事經營行為、擅自佔用店前道路擺賣物品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予以告知:

  一、六區四市所有主次幹道都納入整治範圍。

  二、沿街從事經營活動的門店,必須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提供餐飲服務的,還需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環保行政審批許可手續、從業人員健康證等相關手續,嚴禁無證照經營行為。

  三、所有沿街經營門店,不得在店外擺賣商品、堆放物料、傾倒垃圾、排放汙水,不得隨意佔用店前公共區域從事經營活動。

  四、所有沿街經營門店,要認真履行“門前五包”責任制***包衛生環境、包園林綠化、包公共秩序、包立面整潔、包城管資訊報送***,嚴格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保持店鋪周邊環境衛生整潔有序,自覺愛護店鋪周邊公共設施和花草樹木,嚴禁倚店亂搭棚廈、私設篷帳,嚴禁亂貼亂畫、亂設廣告招牌及其他設施,保持店鋪建築立面整潔。

  五、經允許設定的門頭牌匾、廣告燈箱等要加強日常維護,確保規範、整潔、完好、安全。

  六、請廣大經營業戶對照以上要求自查自糾,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自覺整改。尚未整改的業戶,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維護城市環境,是每個市民的責任。當前我市正在開展建立全國衛生城市複審工作,為了我們這座城市的榮譽,為了我們生活的城市品質,為你我他創造更好的工作生活環境,我們希望您立即行動,共同努力。我們相信,有您的大力支援配合,有我們的共同努力,我們的城市會更加宜居、幸福。

  衷心感謝您的理解支援!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範文三

  沿街經營戶:

  為了改善道路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16年8月28日起對五嶽西路主幹道進行封閉式改造。為保證行人車輛正常通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沿街門店一律店內經營,門外禁止擺放商品、堆放貨物,確保道路改造期間道路暢通有序。

  二、對未按要求整改,繼續店外經營、店外擺放的,縣城管執法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整治。

  在道路改造建設過程中,將會對沿街經營戶、市民的工作、生活和出行帶來一定的影響和不便,請沿街經營戶和廣大市民給予理解、配合和支援,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對不服從管理者,將依法進行處罰;對暴力抗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者,將移交司法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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