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推薦
為了規範企業出差人員的行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帶來了出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於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儘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後應於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後,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僱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後經總經理特准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後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一、出差管理辦法
ⅰ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代理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僱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准後,一份送祕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祕書處稽核,總經理核准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後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籤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後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於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籤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稽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稽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於最近期發放工資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於日後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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