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國際商標註冊
近年來,註冊國際商標的朋友開始多了起來,在龍崗怎麼註冊國際商標?註冊國際商標有哪些程式?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條件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註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根據《馬德里協定》提交申請***指定國家為協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
***二***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註冊申請***指定國家為議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過商標局受理註冊申請,或者核准註冊的商標。
***三***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註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相同或者不超過原註冊的商品範圍。
註冊國際商標要準備哪些材料
***1***申請書。所有國家都規定要填寫申請書,除美國規定申請書必須由申請人自己填寫外,其他大多數國家不作規定,申請書可由代理人代為填寫,中國也接受這種申請,因為商品分類各國規定不同,申請人往往弄不清如何填寫,只好將事先簽好字的空白申請書委託代理人填寫。
此外,各國大都規定每件商標應填送1份申請書,也有少數國家例外,只要商標相同,允許幾種不同類別的商品只填寫1份申請書。
***2***委託書。委託書是商標申請人委託並授權代理人辦理申請商標註冊的重要檔案。絕大多數國家規定申請註冊時都要附送委託書。
辦理委託書手續也不盡相同,一般說,發達的國家要求比較寬,如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家,要求委託書由申請人簽字就可以,不需要再經過公證和認證手續。有些國家則要求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或認證手續。中國規定委託書要經過公證,但如果對方國家不需公證或認證,中國也按對等原則辦理。
***3***本國註冊證件。有些國家,如馬德里協定的一些國家和中東阿拉伯國家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時,須提交該商標在其本國註冊的證件。一些國家對中國商標法公佈前所發的沒有註冊有效期限的註冊證,還要求中國註冊機關提供這個商標有效期限為10年的證明。
***4***國籍證明書和企業登記證明書。國籍證明書是證明申請人國籍的證件。申請人如果是公司組織,只要在其本國取得證明它是根據該國法律組織而成的公司即可以了。有的國家規定可以提交企業登記證明,或以公司、商業登記摘錄代替國籍證明書。
***5***其他證件。有少數國家還要求附送一些其他檔案,如瑞士要求企業地址證明;南葉門要求商標所有權宣告書等。
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程式
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將各項檔案寄送或直接遞交商標局,也可通過代理機構來辦理。直接申請的檔案包括:填寫好的中國國際註冊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一定要加蓋公章、國內商標註冊證***或初步審定公告***影印件一份、通過代理機構遞交申請的,應附上代理委託書、商標圖樣兩張,若是彩色商標,需彩色商標圖樣兩張。申請書應按要求填寫,字跡應清晰易於辯認。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檔案後,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傳送《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後,應儘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檔案及其它附件一併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這裡應提醒申請人注意,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註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註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後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註冊日期。
如申請人想要指定保護的國家既有“協定”成員國,又有“議定書”成員國,而在本國申請註冊的商標還未取得註冊,或者說剛剛提交申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建議申請人可先就“議定書”成員國提出國際註冊申請,當該商標在本國註冊後再就“協定”成員國提出後期領土延伸申請。這樣既能馬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又不浪費時間,儘快取得商標註冊保護,特別是當該國際註冊申請是在國內註冊申請提出六個月之內提出的,申請人還可要求優先權。
註冊國際商標的注意事項
1、確定產品出口國的清單,依據清單、產品種類和性質,根據企業的實力,有重點、有選擇、有針對的進行註冊。
2、在產品出口前便辦理在出口國的商標註冊,以掃清障礙。對於以申請或註冊在先為原則的國家,如日本、韓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國,註冊時機的把握宜早不宜遲。否則,會給他人造成搶注的機會。對於以使用在先為原則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等國,應早將出口商標到該國商業中使用並註冊。
3、既要在主要商品上註冊,又要在為主產品提供相應的服務類註冊。此戰術的優勢在於,可以有效地防止海外投機分子變相註冊。
4、在辦理海外商標註冊時,應適時地掌握註冊的時機,巧用優先權,另一方面,還應充分了解有關國際或地區性條約、協定或法規,並能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利用好這些資源,及時辦理海外商標註冊。
馬德里國際註冊的優點
1、手續更簡便
目前加入《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的國家已經達84多個,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業大國。國際商標申請人可僅需直接向所屬國商標主管部們提出申請,不必再委託其他國外的商標代理人或組織辦理;申請人僅需用一種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簡單的申請書,即可同時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甚至所有這些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方式大大方便。在規費的支付上,申請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幣向原屬局的主管機關或以瑞士法郎向國際局直接支付。
而相對於以向這些國家逐一申請註冊的情況,可以免去了分別需向不同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使用不同語言、提交不同規定要求的申請書、支付不同種類外幣等等的繁瑣程式。因此可以說,馬德里體系的商標申請手續非常簡便。
2、申請費用較低
商標馬德里國際註冊的費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礎註冊費,二是指定國家的費用,三是本國商標主管機關的費用。
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在一份申請中指定一個或者多個成員國要求對其申請商標進行保護,無論指定一個成員國還是指定全部成員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均只需繳納一份基礎註冊費,因此,指定的國家越多越合算。
繳納的申請費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一規費,或根據“議定書”再繳納單獨規費,而無須逐一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交費。另外,根據“協定”及“議定書”,國際註冊申請人可不經過代理人,直接向本國的商標主管機關提出註冊申請,從而可節省一筆代理費。從數額上看,國際註冊費大大低於分別向每個國家申請註冊的費用,後者一般包括該國商標註冊規費、代理費和翻譯費等。商標申請人在馬德里所有成員國就一個類別申請商標註冊所需的費用是逐一國家申請註冊所需費用的1、12~1、11。因此,費用明顯低廉。
3、時間快捷
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之日起,如果手續齊備並按規定繳納費用,一般六個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頒發的商標國際註冊證明。其上載明商標的國際註冊號和國際註冊日。不過,該國際商標註冊證明只是表明國際局收到了國際註冊申請,並經審查符合國際局的要求,已經或者即將把該申請提交給各指定國進行審查。該商標能否在各指定國獲准註冊,還是要以各指定國的審查為準。
根據“協定”和“議定書”的規定,該商標申請自國際局登記此項國際註冊之日起十二個月***協定***或十八個月***議定書***內,申請人指定保護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有權駁回這一領土延伸申請,也就是說,從國際註冊日起,如果被指定國在上述的規定期限內沒有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顯然,申請人在十二個月或十八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就能知道自己的國際註冊商標在各有關國家是否得到保護。
對於那些實際審查期限非常長的國家,此種規定大大縮短了申請人為得到該國的商標註冊保護而需等待的時間。比如義大利,如果到該國單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正常情況下獲得商標註冊的時間約為3年-4年,而通過馬德里國際註冊體系,從申請到取得商標國際註冊證書,再到義大利按規定能夠花費的審查期限,全部時間加起來最長不超過20個月,比單獨申請註冊的時間短很多。
4、維護管理便捷
申請人提出商標國際註冊申請後,便可獲得國際局頒發的國際註冊證,獲得對應的國際註冊號。通過該國際註冊號,即可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網站上對自己所申請註冊的商標指定各個締約方的審查情況進行查詢。申請人也可通過該國際註冊號直接向國際局辦理商標的後續事宜,比如變更、轉讓、續展、登出等。因此,通過馬德里體系申請商標國際註冊使得申請人對自身的商標維護管理更為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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