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環境立法
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早就意識到了保護自然環境的重要性。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世界最早的環境保護法《伐崇令》,周文王時的公元前1150年頒佈,規定:“毋壞 屋,毋填井,毋伐樹木,毋動六畜。有不如令者,死無赦”。此 法距今已3100多年,是世界最早的環境保護法。
《田律》記載秦代關於農田耕作和山林保護的相關法律制度。
典籍相關
田律之一
【原文】
雨為?〈澍〉,及誘***秀***粟,輒以書言?〈澍〉稼、誘***秀***粟及豤***墾***田?毋***無***稼者頃數。稼已生後而雨,亦輒言雨少多,所利頃數。早〈旱〉及暴風雨、水潦、?***螽***?、?它物傷稼者,亦輒言其頃數。近縣令輕足行其書,遠縣令郵行之,盡八月之。
【譯文】
下及時雨和穀物抽穗,應即書面報告受雨、抽穗的頃數和已開墾而末耕種田地頃數。禾稼生長期下雨,也要立即報告降雨量和受益田地頃數。如有旱災、暴風雨、澇災、蝗蟲及其他蟲害等損傷了禾稼,也要報告受災頃數。距離近的縣,由走得快的人專送報告,距離遠的縣由驛站傳送,在八月底以前送達。
田律之二
【原文】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魚鱉,置?罔***網***,到七月而縱之。唯不幸死而伐綰***棺***享***槨***者,是不用時。邑之?***近***皁及它禁苑者,麛時毋敢將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獸及捕獸者,勿敢殺;其追獸及捕獸者,殺之。河***呵***禁所殺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殺者,食其肉而入皮。
【譯文】
春天二月,不準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準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準燒草作為肥料,不準採剛發芽的植物,或捉取幼獸、卵,不準……毒殺魚鱉,不準設定捕捉鳥獸的陷阱和綱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只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製造棺槨的才不受季節限制。居邑靠近牛馬的皁和其它禁苑的,幼獸繁殖時不準帶著狗去狩獵。百姓的狗進入禁苑和捕獸的,不準打死;如追獸和捕獸的要打死。在專門設定的警戒地區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繳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繳狗皮。
田律之三
【原文】
入頃芻?,以其受田之數,無豤***墾***不豤***墾***,頃入芻三石、?二石。芻自黃?及?束以上皆受之。入芻?,相輸度,可?***也***。
【譯文】
每頃田地應繳的芻***喂牲畜的草--錄者注***稾***穀類植物的莖杆--錄者注***,按照所受田地的數量繳納,不論墾種與否,每頃繳芻三石,稾二石,幹葉和亂草夠束以上均收,繳納時,可以運來稱量。
田律之四
【原文】
禾、芻?徹***撤***木、薦,輒上石數縣廷。勿用,復以薦蓋。
【譯文】
穀物、芻稾撤下來的木頭的草墊,應即向縣廷報告糧草石數,木頭和草墊不要移作他用,要用來墊蓋糧草。
田律之五
【原文】
乘馬服牛稟,過二月弗稟、弗致者,皆止,勿稟、致。稟大田而毋***無***恆籍者,以其致到日稟之,勿深致。
【譯文】
駕車牛馬的飼料,過期兩個月沒有領取或傳送的,都截止不再領發,向大田領取而未設固定帳目的,按其領取憑證所到日期發給,不得超過憑證的規定。
田律之六
【原文】
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酉***酒***,田嗇夫、部佐謹禁御之,有不從令者有罪。
【譯文】
居住在農村的百姓不準賣酒,田嗇夫及部佐應嚴加禁止,違反法令的有罪。
田律的簡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秦簡***雲夢秦簡***共兩百零一枚簡、律文一百零八條,包括田律六條。
田律,簡文共六條。就其內容來說,主要是有關管理農田生產的法律,其中也包括有關分配土地的內容。對於受災農田要求迅速以書面報告災情,並詳細規定文書傳遞的方式,顯示秦國重農的一面。此外,律文中對於生態的保育頗為重視。關於《田律》是世界上第一部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一說流傳頗廣。
律文中其他部分的條文亦值得注意,如:"入頃芻稾,以其受田之數,無豤***墾***不豤***墾***,頃入芻三石、稾二石。"***第8簡***可與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田律〉:"入頃芻稾,頃入芻三石;上郡地惡,頃入芻二石;稾皆二石。"***第240簡***可相互對照,顯示漢代仍沿襲秦的徵收數額,僅對部分地區予以放寬。此外,田律部分律文,例如"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獸及捕獸者,勿敢殺;其追獸及捕獸者,殺之。河***呵***禁所殺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殺者,食其肉而入皮."***第6-7簡***《龍崗秦簡》也出現相應的內容:"它禁苑,食其肉而入其皮"***第83簡***,可由此進一步瞭解秦的禁苑管理制度。
地方立法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