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部工作計劃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7日

  重視和加強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既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又是公司自身的實際需要。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1

  2012年,xx法律工作要繼續按照公司領導的安排和公司確定的經營目標和工作思路,以“圍繞一箇中心,落實四個到位,爭取兩個提升”為指導思想,以推進合規管理,防範、化解法律風險為主線,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企業經營發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法律支援。

  一、加強法律意識建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2012年,建議在公司範圍內開展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普法教育及培訓工作,要以合同管理為主題,密切結合本公司經營管理實際,務實、有效的組織開展,通過活動,在整體上提高員工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同時,積極推進合同管理工作,進而從整體上提高員工依法經營意識和執行操作水平,強化全面風險管理,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法律審查,防範風險,服務基層要堅持法律審查的獨立性,繼續做好對合同的審查工作,加大對臨攤的監管核查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平時管理相對薄弱的業務和環節的法律審查及指導,如有必要做好法律意見書,並督促落實。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業務、及時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保證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通過參與談判、合同文字起草、釋出法律風險提示及法律審查等方式,為經營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務。

  三、加強業務合同管理,提高經營合規水平加強對合同文本實施工作的指導管理,進一步規範合同文字的使用,不斷提升合同質量。按照租賃管理等要求,對合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同時要把合同的檢查作為日常例行工作,並持之以恆,力求關口前移、消除隱患。

  四、改進訴訟管理,提高訴訟效益繼續加強訴訟論證,提高訴訟效益,杜絕無效益訴訟。繼續強化案件管理,全力推進未執結案件的執行,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援,力求勝訴案件執行收回等工作有所突破。改進訴訟管理,要對企業經營,特別是合同案件發生條件及其管理中風險預警進行論證、提出可行的處理辦法,為完善合同管理、做好預警反應、及時中止風險提供法律服務。

  五、做好自律監管工作,切實防範法律事務工作風險按照法律事務工作自律監管的要求,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責,對各公司各部室及分支機構的法律事務工作做好檢查,對各項職責範圍內的業務做好自查。

  六、關注業務經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調研工作要在往年開展的調研工作基礎上,改進工作方式,提高調研水平,為領導決策和規範業務操作提供法律支援。加強調研的主動性,多深入基層,瞭解基層單位在業務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風險隱患,紮實掌握第一手資料,在此基礎上嚴密論證,揭示風險隱患,提出可行性建議。注重對業務經營中前瞻性問題的研究,及時識別風險、提示風險和提出對策。

  八、從法律角度出發,加強專業技術學習,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督促各基層單位法治企、依法行政,從而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實重視法律工作;加強對公司經營中法律工作的指導,明確工作目標;加強學習和培訓,全面提高經營人員素質,著力培養與法律事務有關人員求真務實、踏實嚴謹的工作作風和團結協作的工作氛圍,充分發揮法律事務對經營管理的支援保障功能。

  篇2

  法務部根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要求,堅持以事前預防、事中控制為主、事後補救為輔為原則,以高效、準確和自律為法律服務準則,結合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法律服務的實際需求,制定法務部工作計劃。

  一、把好合同簽訂及法律檔案關

  1、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檔案稽核的機制,加強合同稽核的有效性。

  2、進一步完善合同範本的修改和製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稽核保持自收到文字4小時內稽核完畢,並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或進行相應的修改,但特殊情況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的起草自詳細瞭解相應的具體內容後6小時內完成,但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合同管理,規範審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儘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

  6、保持敢於直言的風格,大膽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風險和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

  二、認真做好法律補救工作

  1、協助集團公司有關管理部門及各子公司對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關要求後2天內開始行動。

  2、在清理和催收中,發現重大法律問題立即向相關部門、子公司提出警示,同時向集團公司分管領導、總裁、董事長報告相關案情,使領導迅速作出決策。

  3、接到訴訟請求後,自領導批准之日起15日內完成法院立案。

  4、發現需訴訟的案件,有義務向集團公司報告情況,並建

  議提請領導批准起訴。

  5、對起訴或應訴案件的代理,儘量保持自行代理。

  6、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協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

  7、訴訟案件做到有求必應、認真負責、及時完成。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

  1、與集團公司其他職能部門協作,爭取申請“馳名商標”等榮譽,提高企業無形資產的含金量。

  2、按集團公司需求,積極協助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相關子公司完成商標的申辦註冊工作。

  3、做好商標、商業祕密等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四、積極做好法律培訓和宣傳工作

  1、根據集團公司的要求,積極配合各子公司,採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對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觸法律的業務、採購及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法律培訓。

  2、在日常工作中,法務部不定時地為集團公司股東、董事、集團相關部門和各子公司解答法律諮詢和進行法律宣傳。

  五、提高自身素質

  1、加強學習新知識,吸收新知識,爭取機會參與業務培訓和同行交流。

  2、鑑於法務部自身缺少法律專業人員,爭取通過集團執行部向社會招聘1-2名本科以上的法律專業人才,最好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語和運用國際經濟法律、商業慣例,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涉外經濟活動的法律支援和服務

  ****集團有限公司法務部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一、法務部工作職責

  二、法務部工作程式

  法務部工作職責

  1、要當好集團公司股東會、股東、領導及相關部門和各子公司的法律顧問,有重大決策性事務提供諮詢和法律意見書。

  2、負責督促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子公司各項法律規範的建立,對各子公司規章制度的調研和修訂,並持續其改進完善。保證子公司的經營、管理依法進行,確保子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以達到子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

  3、負責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集團公司相關領導,並有權對相關部門、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

  4、根據集團公司領導的需要,可列席各子公司股東會和由該公司高管組織、參加的會議,就相關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和發表法律意見。

  5、負責各子公司的合同文字的制定、修改,根據集團公司領導的要求,參與子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簽訂,對各類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負責對各子公司合同檔案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6、修訂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的各崗位工作職責。

  7、為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提供法律諮詢,對各子公司員工進行法律培訓,就公司的經營管理提供相關的法律資訊。

  8、代表各子公司處理各類仲裁、訴訟案件。

  9、全面負責公司員工違法、違紀、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損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的調查、處理。

  10、積極協助各子公司做好智慧財產權的申請、維護。

  11、負責制訂並稽核各子公司的各類法律檔案。

  12、配合、協助集團有關部門、子公司對應收賬款進行催收,根據集團公司領導要求,可以直接辦理疑難應收帳款的催收。

  法務部工作程式

  為加強法務部工作管理,完善法務管理流程,提高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最大限度的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程式。

  一、制訂本工作程式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

  1、法律工作特殊職能要求法律人員需要相對獨立對外開展工作,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應進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日常經濟合同審查以及合同的管理、公司對外行文把關、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公司涉訟案件處理、訴訟文書領取與提交、訴訟卷宗的整理與歸檔、外聘律師的聯絡與溝通等都要職責到人;合同審查做到嚴格把關,決不讓風險出現在審查環節中,另外所提出的審查意見要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本程式所指的法律事務包括訴訟、仲裁、出具法律意見書、稽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諮詢、出具催告函,法律風險預防與控制、法律知識的宣傳培訓等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3、本程式適用於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其中案件產生的具體單位稱為責任單位,與案件有關的單位稱為相關單位。

  4、法務部在集團公司的分管、總裁、董事長領導下,負責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法律事務的指導、決策、協調和服務工作。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必須在法務部的指導和決策下開展工作,所有的法律事務事宜,不論時間、地點,都應及時向法務部彙報和請示。

  二、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理程式

  1、法律糾紛案件是指各類訴訟、非訴訟、仲裁或者可能引起的訴訟、非訴訟、仲裁爭議的案件。

  2、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理程式是指糾紛產生後,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相關子公司採取的與經濟糾紛有關的工作程式,包括訴訟程式發生之前的溝通、協調,訴訟或仲裁的開庭前庭審準備,審理中的證據補充,案件審理的全過程,直到判***裁***決或調解後生效法律文書的履行、案件總結。

  3、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接到法院送達的案件訴訟材料後,立即轉交法務部,由法務部進行統一安排,採取相應措施。

  4、法務部收到經濟糾紛訴訟材料後填寫《法律案件登記表》,立即通知責任單位,責任單位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接納案件材料,並在接到案件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案件的情況向法務部做出書面彙報,以便於儘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決經濟糾紛方案。

  5、事實清楚、沒有較大爭議或訴訟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糾紛案件,經法務部稽核後,由責任單位自行處理。責任單位應在確保案件真實、帳目清楚的前提下,及時與原告及法院協商,法務部提供指導服務,爭取和解,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減少訴訟費用和違約金等費用的支出。責任單位處理完畢後將處理結果及時彙報法務部。

  6、事實不清、爭議較大或訴訟標的額在5萬元以上的糾紛案件,公司法務部直接參與處理案件的審理階段,與責任單位共同解決;責任單位須全力配合,積極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詳細彙報全面、真實的案情,並派專人與法務部聯絡,負責經濟案件的全過程,相關單位也應積極配合,提供辦案所需資料。

  7、法律糾紛案件處理過程中可能達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線,應由案件處理責任人事先以書面形式報法務部審批。

  8、責任單位聘請專業律師處理法律糾紛案件,應事先將委託合同及所需費用報法務部審批。

  9、案件結案後15日內,責任單位具體經辦人整理案卷、編寫案件總結報告一併上報法務部,由法務部移交集團公司檔案室存檔備案。

  10、法律糾紛發生後,因案件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本金、

  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及其他開支均由責任單位承擔,並計入具體專案成本。

  11、各子公司每半年應對本單位案件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填報《法律糾紛案件統計表》,分別於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報送至法務部,報表內容必須真實、資料文字準確、填報完整,報送的案件要根據每半年情況及時更新,不得瞞報和漏報。

  三、法律風險預防與控制程式

  1、法務部負責對合同訂立履行中的法律風險如合同條款風險、安全風險、工期風險、資金風險實行審閱及提示,對簽約和履約存在重大風險的專案實施監控,適時釋出《履約風險警示書》。

  2、子公司對履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應制定防範措施,填寫《專案法律風險防範措施表》包括:合同單方解除權的行使條件與程式;工程停、窩工狀況下工效下降的計算方式及損失賠償範圍;工程停建、緩建,中間停工時退場、現場保護、工程移交、結算方法和損失賠償範圍;工程進度款拖欠情況下的工期處理;因拖欠工程款等原因造成工程結算竣工驗收延期情況下的工程結算程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各子公司負責收集所屬專案《專案法律風險防範措施表》並於每季度末30日前上報法務部。

  3、各子公司負責人為本單位範圍內證據保留工作的責任人。對於發函並取得對方簽收蓋章的書面材料、通過特快專遞郵寄對方的催告函、催款函、採用公正方式送達的證明所涉及到子公司都要加以保管,為以後出現法律糾紛提供勝訴的依據。

  4、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應樹立債權保護意識,在債權的訴訟保護時效期間之內,應主動向債務人辦理財務對賬手續並要求對方簽字蓋章確認或發催告函、申請書,以有效維護企業各項權利。

  5、各子公司都應當時刻關注債務人的清償能力,高度重視公司債權的安全,對於需要通過訴訟才能實現的債權,需及時主張權利,將對外債權的有關情況上報法務部,經法務部仔細分析後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與主要領導研究決定,以便爭取主動,實

  施依法清欠。

  篇3

  一、合同及法律檔案的稽核、起草

  1,協助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檔案稽核的機制,加強合同稽核的有效性。

  2,進一步完善合同範本的修改和製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稽核保持自收到文字2小時內稽核完畢,並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或進行相應的修改,但特殊情況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的起草自詳細瞭解相應的具體內容後4小時內完成,但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合同管理,規範審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儘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風險。

  6,保持敢於直言的風格,大膽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風險和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

  二、 法律補救功能中的計劃

  1,協助公司有關管理部門及業務部門對公司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關要求後2天內開始行動。

  2,在清理和催收中,發現重大法律問題立即向相關部門提出警示,同時向公司報告相關案情,使領導迅速作出決策。

  3,接到訴訟請求後,自領導批准之日起15日內完成法院立案。 4,發現需訴訟的案件,有義務向公司報告情況,並建議提請領導批准起訴。

  5,對起訴或應訴案件的代理,大多數保持自行代理。 6,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協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 7,訴訟案件做到有求必應、認真負責、及時完成。

  三、 智慧財產權管理計劃

  1,與公司其他職能部門協作,爭取申請“上海市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等榮譽,提高企業無形資產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準確率地完成商標的申辦註冊工作。 3,做好商標、商業祕密等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四、法律培訓和宣傳計劃

  1,根據公司的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採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對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觸法律的業務、採購及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法律培訓。

  2,擬對公司涉及商標、商業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智慧財產權知識點的培訓。

  3,在進行法律培訓的同時,法務部不定時地解答法律諮詢和進行法律宣傳。

  五、自身素質提高

  1、加強學習新知識,吸收新知識,爭取機會參與業務培訓和同行交流。

  2、鑑於法務部自身還未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語和運用國際經濟法律、商業慣例,對公司涉外經濟活動的法律支援和服務還缺乏力度,有待繼續學習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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