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代理公司
現在的代理公司不單是註冊國內的商標,涉外商標也是可以註冊了。小編把整理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代理風險有哪些?怎麼防範?
虛假宣傳、誤導客戶是商標代理行業失範發展的典型表現。
有些代理機構對外宣稱是“國家指定商標代理機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或某某工商局商標註冊中心”,表示“商標百分之百可以註冊成功”“在客戶沒付款、沒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可以為客戶先行佔有商標”等,這些宣傳上的謊言很容易被消費者識破,而這將直接造成他們對代理機構的“信任恐慌”。
弄虛作假、欺詐經營同樣體現商標代理行業的失信狀態。
商標代理機構在進入市場前,除了要辦理企業經營的必需證件外,還要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備案,只有備案成功,才能獲得代理商標註冊的資格。然而,在實踐中,有些商標代理機構尚未備案成功,就通過委託他人提交註冊申請等方式開展業務,讓申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外,還有一些商標代理機構在接受申請人的委託後根本不向商標局遞交註冊申請,等到申請人詢問和催促時,才偽造相關文書應付了事,甚至經營一段時間後就關門、消失,讓申請人“竹籃打水一場空”。
商標代理行業的扭曲發展還體現在代理機構諮詢服務低質、專業水準缺失和不正當競爭上。
近年來,各種主體、各類人員紛紛湧進商標代理行業。某些代理機構一味追求業務量、簽單量的增加,對服務質量不甚重視,從而造成申請人商標權益的損失。另外,為了搶奪市場資源,各種惡意壓價、誹謗中傷等手段也被一些代理機構用來進行不正當競爭。
鑑於目前市場上各種違法違規代理行為層出不窮,作為一名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我建議申請人從以下4個方面出發,防範代理陷阱。
如何防範這些風險?
第一,先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官方網站查詢相關代理機構資質,從中選擇可信賴者為自己提供代理服務,原則上儘量選擇成立時間久、綜合信譽好的代理機構。另外,可以優先考慮北京地區的代理機構,因為其在地理位置上便於與商標局聯絡溝通、遞送材料。或者選擇當地代理機構,一旦發生糾紛,也有利於及時解決。
第二,對欲申請註冊的商標在行業劃分上有一定了解。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時要準確瞭解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屬於哪個類別,並根據未來發展規劃判斷需要在哪些關聯類別上註冊商標。這樣可以防止一些商標代理機構為了多收費而慫恿申請人進行不必要的全類別註冊。
第三,掌握商標註冊程式,關注註冊申請動態,避免輕信代理機構的承諾。商標局對申請註冊商標的審查是按申請時間的先後進行的,不存在“插隊”之說,要避免相信代理機構所謂的找熟人加快審查之類的保證。一般來說,在一個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流程中,從提交申請到收到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時間應該在3~4個月,如果代理機構早於3個月拿到受理通知書或者晚於4個月仍未拿到受理通知書,都可能出現問題,這時申請人應該查詢中國商標網,及時瞭解情況。
第四,正確對待商標駁回和商標異議。面對商標沒有通過審查的情形,申請人應當擺正心態正確對待,並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上決定是否進行駁回複審。當一些代理機構宣稱複審保過時,申請人不能輕信。
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條件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註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根據《馬德里協定》提交申請***指定國家為協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
***二***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註冊申請***指定國家為議定國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經過商標局受理註冊申請,或者核准註冊的商標。
***三***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註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相同或者不超過原註冊的商品範圍。
請商標國際註冊的程式
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將各項檔案寄送或直接遞交商標局,也可通過代理機構來辦理。直接申請的檔案包括:填寫好的中國國際註冊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一定要加蓋公章、國內商標註冊證***或初步審定公告***影印件一份、通過代理機構遞交申請的,應附上代理委託書、商標圖樣兩張,若是彩色商標,需彩色商標圖樣兩張。申請書應按要求填寫,字跡應清晰易於辯認。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檔案後,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傳送《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後,應儘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檔案及其它附件一併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這裡應提醒申請人注意,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註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註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後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註冊日期。
如申請人想要指定保護的國家既有“協定”成員國,又有“議定書”成員國,而在本國申請註冊的商標還未取得註冊,或者說剛剛提交申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建議申請人可先就“議定書”成員國提出國際註冊申請,當該商標在本國註冊後再就“協定”成員國提出後期領土延伸申請。這樣既能馬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又不浪費時間,儘快取得商標註冊保護,特別是當該國際註冊申請是在國內註冊申請提出六個月之內提出的,申請人還可要求優先權。
怎樣選擇國際商標註冊途徑
1、如果商標尚未在國內獲得註冊,但急需在國外目標市場獲得註冊,或被他人搶注的可能性較大,可以逐一國家註冊,好處是儘量爭取時間,減小被他人搶注的可能性,並儘快獲得註冊。
2、如果商標已經在國內獲得註冊,並且需要在較多的國家申請註冊,可以選擇馬德里申請途徑,這樣可以節省申請費用。
3、如果商標已經在國內提出註冊申請,並且獲得受理通知書,需要在較多的國家申請註冊,可以選擇馬德里申請途徑,首先指定純議定書成員國,待國內註冊核准後,再申請領土延伸。
4、如果需要註冊的國家數量不多,建議採取逐一註冊途徑,這樣有利於減小被他人搶注的可能。
5、對於尚未加入馬德里條約的國家,只能採取逐一註冊途徑。
6、如果是純中文商標,由於在國外存在在先權利衝突的可能性較小,審查相對會比較順利,可以優先考慮馬德里註冊途徑。
英文商標如果本身比較通用而獨創性不足、但對當事人又比較重要,可能存在較多的在先權利衝突,需在對各國的審查意見進行答覆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選擇馬德里途徑,通常需要在收到指定國官方通知書後臨時委託國外律師,有時時間非常,也會產生預算外費用。對於這樣的情況,如果選擇逐一國家註冊,分別委託當地律師從申請提交一直跟進到申請結束,可以避免前述不利情況的出現,也有利儘可能多的獲得註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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