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有什麼規定
勞動者在工作日上班夠了8個小時之後就是休息的時間了,要是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費的,那加班費是怎麼規定、怎麼計算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的規定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標準
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還有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週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根據有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另外,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我國傳統的農曆重陽節等其他節日,也不放假。
節假日上班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法定節日工作不允許調休,按3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費,雙休日允許調休,未調休按2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費,其它時間加班按1.5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費。
工作日加班費不給要怎麼維權
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依法維權時,勞動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例如考勤卡、單位就餐記錄等。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千萬不能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此外,針對個別單位為加班的職工發“紅包”,並且把“紅包”視作職工的加班工資的現象,呂科長表示,“紅包”是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類似於年終獎,但並不能代替節日期間的加班工資。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準備好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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