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都有哪些情形
在生活中,食品安全的問題一直是百姓最關心的,然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還是有很多。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希望能幫到你們。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四***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
***六***容器包裝汙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汙染的;
***七***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九***超過保質期限的;
***十***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新增劑的或者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
保障食品安全問題的方法
1、淨化市場源頭
重點應對人民每天需食用的糧食作物、蔬菜、水果、飲用水等嚴加控管,進行規範型、創新型種植、生產結構及生產保障體系調整。市場上的食品應由大型的、符合質量要求的、國家認可的種植專業戶、集團,生產廠家的食品佔絕大部分,對落後的、零星的、質量無保障的種植戶、生產小廠適時淘汰,或成無人問津而自滅。淨化市場源頭是重點,這一步抓好了,購者放心。
2、建立市場級檢測體系
即在中、大型超市、農貿市場設定檢測儀器、提供檢測方法,隨時對有關食品主要質量引數進行檢測,可由市場專職檢測人員或人民群眾開展抽檢。國家應投入一定費用開展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供市場快速確認質量。如此,不合格產品難以上市,也不敢上市,杜絕不合格產品的上市。
3、增加媒體透明度
網上、電視臺、報紙應有計劃、有針對性適時報導食品檢測結果,對優質、合格產品進行表彰,引來認購者,使其受益,不合格者曝光,讓其下架或受冷落,令其整改或停產,多方面、全方位展開關注,持之以恆。
國家食品安全法的相關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新增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的貯存和運輸;
***六***對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安全資訊的公佈和本法對農業投入品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
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資訊共享機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鄉鎮或者特定區域設立派出機構。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第九條 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和獎懲機制,提供食品安全資訊、技術等服務,引導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違反本法規定,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鼓勵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第十一條 國家鼓勵和支援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鼓勵和支援食品生產經營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範。
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第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向有關部門瞭解食品安全資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十四條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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