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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這個人人都熟悉的詞語,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法律黑板報的圖片和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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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黑板報相關資料1:法律的名言
1*** 刑一而正百,殺一而慎萬。——桓寬***漢***《鹽鐵論·疾貪》
2*** 懲罰是對正義 的伸張。——英國 奧古斯丁
3*** 陛下雖在萬人之上,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英國法諺
4*** 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5*** 憲法創制者給咱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6*** 榮耀所禁止的法律卻往往應允。——威·索林
7*** 法律是無私的,對誰都一視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馬斯
8*** 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貝卡利亞
9***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10***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講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愛·科克
11***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學大全》
12*** 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凱爾森***美***《法律和國家概論》
13*** 水者火之備,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寬***漢***《鹽鐵論·申韓》
14*** 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關於法律的名言——貝卡利亞
15*** 法者,治之端也。——荀況***戰國***《荀子·君道》
法律黑板報相關資料2:法律的徵文
“法律”一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紀律一樣,時刻在規範著自己的行為。法律是威嚴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為法律的存在,社會井然有序;因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我們從小就通過老師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一些啟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後又通過了一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故事,給人啟迪給人以反思。
老師給我們講過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小明的學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媽媽每天都要給他20元的零花錢,而他也很大方,經常請一些小哥們們吃東西,時間一長,他的這種行為不知怎麼被高年級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們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錢一塊兒花,有事一起扛,而且還經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這樣過了一段是時間後,一天深夜,這位高年級的大哥哥帶著小明跑進了中學生不該進的地方——網咖。大哥哥教他玩了一個網路遊戲後,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課的時侯,小明每一節課都在渾渾噩噩中度過。在班主任的反覆詢問下,小明終於承認自己上網了。上午放學後,老師請來了小明的媽媽。媽媽瞭解後,想與小明溝通,但小明始終不肯。深夜又一次來臨,小明無視於老師與家長的勸說,又與大哥哥走進了網咖世界,一玩又是一個通宵。媽媽發現他一下子把零用錢都花光了,就決定不再給他零用錢。可小明為了玩遊戲竟然什麼都不顧了,等爸爸媽媽睡熟後,偷偷地拿走媽媽放的錢。但那些錢只能讓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個月。
兩個月後,小明已身無分文,沒有辦法,就只好到處去偷。他看見一個阿姨正在服裝店裡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這使小明很高興,因為他有錢了,又可以到網咖去玩了。就這樣,小明一邊偷一邊玩,最終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這時他的爸爸媽媽還矇在鼓裡。小明被關進了少年犯管教所。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為不慎交友,而後又沉迷於網路,所以才不好好學習,整夜泡在網咖裡。久而久之,逐漸惡化,錢少了就開始偷、搶、拐、騙之類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說髒話,甚至偷竊等壞習慣,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現在我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同學,父母長期出門在外,自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由於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心理變得不夠健康不知道尊重爺爺奶奶,不體諒老人生活的艱辛,由於生活艱苦羨慕他人優越的生活條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東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個學習優秀的好學生,就是沒有養成好習慣,經常偷別人東西,最後發展到違法犯罪。
近年來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衝動,不計後果。如:建國以來,浙江紹興第一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一些遊手好閒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賭博和玩遊戲,為弄錢綁票索要錢物二萬餘元,並將9歲的男孩殺死。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到網咖玩遊戲,不要跟社會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一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一天晚上,某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凶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學。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與劉小樂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等待他的法律的嚴懲。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體現人與社會的公平、公正的社會準則。當今是現實的,有些人群在討論,先輩留下來的傳統美德是否過時,這時就必須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路遊戲CS後,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咖裡鑽。苦於家裡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麼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揹著書包直奔網咖,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咖,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週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裡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法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行執行。
“遵紀守法”從表面上看是一個詞。可我會把它拆成兩部分來理解:“遵紀”;“守法”。“遵紀”,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規、班規都是“遵紀”的表現,當然也是自律的表現。但是,“守法”呢?並不容易。“守法”不僅僅應該不觸犯法律,而且還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規觸犯一次沒關係,下次注意”的念頭,可要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個句子是從小學到大的,現在的放鬆警惕,就是為以後犯錯誤埋下種子,慢慢積累,終究會釀成大錯。等到釀成大錯的時候,就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還不如把它們現在就“扼殺在搖籃裡”。懂法不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我認為在必要的時候,要懂得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我們要做一名遵紀、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們心中,“法”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因為它代表著公平和威嚴,如一把無情的利劍,公平有利地揮灑在每一個角落,令犯罪分子心驚膽寒,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它又是正義的化身,能讓浪子洗新革面,重獲新生。法無處不在,它存在於我們的身邊,就在我們的周圍,如電磁波一樣無聲無息地編織著一張無邊無際的巨網,法網恢恢,無論是君臣還是庶民,只要觸犯了法律,就將難逃法網;法海無邊,對浪子而言,卻又回頭是岸。
當今社會是法制的社會,全民普法,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我們實實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護法,修身立德,立志報國”是我們必然的選擇!我們每個人都應將法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只有認真學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我們要用“依法治國”的方略去營造一個社會欣欣向榮、人民安居樂業的伊甸園,去實現祖國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尋法的真諦。
總之,作為一箇中學生,我們要遵守學校紀律,尊敬老師,關愛身邊的同學,同時要依法律己,自己不違法犯罪,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付出的努力還將很多,很多。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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