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夥協議糾紛的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3日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來合夥開辦公司,在這過程中合夥人發生了矛盾,導致合夥協議破裂,怎麼依法解除合夥協議,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合夥協議糾紛的解除依據的內容,歡迎閱讀。

  合夥協議糾紛的解除規定

  1、法律依據***民通意見***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依法核准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並有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合夥負責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未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 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推舉訴訟代表人,應當辦理書面委託手續。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並約定參與合夥盈餘分配,但不參與合夥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動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餘分配的,視為合夥人。

  3、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按照規定債務承擔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其過錯 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4、只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的合夥人,對於合夥 經營的虧損額,對外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技術 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合夥人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餘分配比例的,按照其餘合夥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5、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戶,雖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錯誤地登記為集體所有制 的企業,但實際為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戶的,應當按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戶對待。

  6、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但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夥關係 。

  7、在合夥經營過程中增加合夥人,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照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應當認定入夥無效。

  合作協議定義

  根據2006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

  1、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

  2、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

  3、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4、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

  合作協議到期,怎麼寫解除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決定共同投資成立"xxxx",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投資總額:xx萬元.其中甲方為xx萬元;乙方為xx萬元.該款項應自本 協議簽署之日起xxxx年x月x日到位.

  ***二***由甲方負責"xxxxxxxxx公司"的證照辦理事宜,相關費用,由雙方平均分 擔.辦理證照的時間,應以三個月為限,逾期未能辦完,且無正當理由的, 乙方有權撤回投資.已經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三***在證照辦理完成後,由甲方負責公司的房屋租賃裝修、裝置購置、安裝單位 的選擇,但應充分聽取乙方的意見.

  ***四***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銀行存款、交費、交稅等事宜.

  ***五***利潤分配:雙方協商後,利潤每年***月***分配一次,在扣除房租、水電、工 商、稅費、人員工資等後,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但應留足裝置維修和更 新的費用,不少於xxxx元.

  ***六***本協議有效期三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到期如願意繼續合作, 可續簽新的協議書.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時起效.

  ***八***協議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

  2、本協議在生效後30天內未能履行。

  3、乙方存在經營欺詐行為並影響甲方利益的。

  ***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解決。

  2、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身份證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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