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督對政府機關權利濫用有什麼作用
為了防止政府的權利被濫用,國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下面是由小編為你整理的行政監督的作用有哪些,歡迎大家閱讀!
行政監督的作用
行政監督是指政黨、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社會組織、社會輿論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統內部,依法對政府和行政人員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進行監察和督促的活動,這是廣義的行政監督。
行政監督的特點:監督主體的多樣性;監督物件的雙重性;監督內容的雙向性;監督主體的層次性;法律地位的獨立性。行政監督的重要作用:
***1***能有效地強化和改善公共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進行政監督機關的廉政建設。通過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監督和對監督所揭露出來的問題的處理,促使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堅持依法辦事,提高行政效率。
***2***是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進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有效制度。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採取得力妥當的措施,使其造成的損失得到彌補或減少到最小程度。
***3***是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順利發展的重要保障。
行政系統的監督
***1***一般行政監督。是基於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各級政府對其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的監督。其特徵:主體與物件之間具有領導服從關係,具有普遍性和較強的約束力;屬於政府系統和組織內部的監督,具有內部監督的各種優點和不足;層級監督的內容最為廣泛,包括了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主要形式有:工作報告、檢查、專案調查、審查、備案、批准、提出議案、改變和撤消、懲戒等。
***2***行政監察。是指國家行政組織內專司監察職能的監察部門對其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行的監督、糾舉和懲戒活動,它屬於行政機關內部的一種專門監督。行政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內行使監督權的職能部門;行政監察的物件是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
行政監察的內容:通過執法檢查、受理公民的檢舉與控告、受理行政監察物件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訴、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扥方式對行政監察物件的廉政與勤政狀況進行經常性的、直接的監督檢查。
行政監察機關的領導體制:我國行政監察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即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受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的雙重領導,監察業務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
行政監察管轄權:行政監察管轄權與行政監察權既有聯絡又有區別。行政監察權是國家賦予行政監察機關對行政監察物件的違紀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力;行政監察管轄權是指對某個具體的違紀行為在行政監察機內部由哪一級或哪一個行政監察機關實施監督。行政監察機關依法擁有監督權是確定管轄權的前提,管轄權是行政監察權的進一步落實,行政監察權必須通過管轄權來行使和體現。
行政監察機關的職權:基本職權包括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行政處分權***決定權***四種。輔助職權包括對監督事項涉及的單位和個人的查詢權,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時的請求協助權、對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的處置權等。
監察工作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依法行使政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各人的干涉;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依靠群眾。
***3***審計監督。是指專門審計機關和其他受委託的人員依法對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政及經濟活動進行稽核檢查,以判斷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的監督、評價和鑑證活動。它是一項專門的財政經濟法律監督制度。
我國目前設定的審計機關有中央審計機關***審計署***和地方審計機關兩種。我國審計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地方審計機關同時接受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在行政上,審計機關直接受本級政府行政首長領導;在業務上,地方審計機關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垂直領導。
我國審計體制的特點
國家審計具有強制性,國家審計具有權威性。
審計監督的主要內容:財政預算的執行和財政決算;信貸計劃的執行及其結果;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專案的財務收支;國家資產的管理情況;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借用國外資金、接受國際援助的財務收支;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效益;嚴重侵佔國家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經濟利益的行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責任的有關審計事項;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對違反財經法規的被審計單位,審計機關可根據情況採取不同的處分方式。
監理人履行的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