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安全黑板報內容資料
現在的年輕人要樹立應有的法律意識,否則招來橫禍悔不當初。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律安全黑板報案例,希望從中得到啟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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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發帖法律小常識:網上辱罵他人是違法行為!
在部落格上留言罵人的行為,法院最終判定的是:侵犯他人名譽權、人格權等,處賠償精神損失500-10000元不等,部分情節嚴重者將要被刑事拘留。
提醒同學們:網上語言一定要文明,現在任何網上違法犯罪都能被查到,不要為了逞一時之快而抱恨終生。同時,作為被侵害者,一定要加強自我防衛意識,生活、學習、工作受到影響時一定要上報學校政教處,情節嚴重的要報警。
二、 中學生人際交往與犯罪
案例一:湖北隨州安居一名16歲學生,在襄樊某技校讀書,一次在人民廣場坐‘麻木’***麻木相當於溫州的電動三輪車***,不僅不給錢,還讓‘麻木’司機給他錢,還威脅說不給就找他麻煩,要多少呢?20元。‘麻木’司機報了案,構成搶劫罪,被判4年。
案例二:劉某、王某和張某都是某中學的在校高二學生。
2006年2至5月,三人糾集在一起,先後在學校門口,學生上學路上等地,搶劫作案6次,搶劫現金113元,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第一次,2006年2月22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第二次,2006年3月7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第三次,2006年3月9日下午搶得現金20元;
第四次,2006年3月26日下午搶得現金25元;
第五次,2006年4月7日下午搶得現金28元;
第六次,2006年5月9日下午搶得現金20元;
以上劉某參與搶劫6次,王某參與搶劫4次,張某參與搶劫3次。所搶現金被三人用於吃喝花用。
最後法院判罰劉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500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元。
縱觀他們犯罪的過程,主要是因為缺乏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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