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文3篇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係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下面是財務管理制度範文,歡迎參閱。
財務管理制度範文1: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計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資料準確、賬目清晰。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準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地反映財務狀況,並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責會計核算,特別對應收、應付等往來賬要及時清算和催收;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財產物品進行盤點,做到賬帳相符,賬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情況及時彙報。
4、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確保資產的資金來源。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稽核批准制度辦理收付。
4、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稽核和發放。
8、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彙總收付款憑證並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
10、每月底將銀行存款餘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險櫃鑰匙,密碼不得洩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裝置、車輛、傢俱、電器、其他裝置等,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2、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3、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准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准,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範圍內使用。
4、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式進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託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必須做到用章登記。
五、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檔案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必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途汽車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員工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天20元標準。
5、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天10元標準。
6、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物資採購規定
1、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於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採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稽核。
2、計劃外採購或臨時增加的專案,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稽核。
3、財務室對各部門採購計劃和預算進行稽核,經稽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採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必須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並簽定供貨協議。
5、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
6、採購人員採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託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現金。
7、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採購人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採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必須限額。
8、物資採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必須由財務室審查,經批准後,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以公司名義向外傳送的正式檔案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並在辦理完畢後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後,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上述開支的必須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後再予補籤。
4、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財務管理制度範文2: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一機關經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經費開支要堅持節約、高效的原則。一次性開支數額較小的,辦公室主任批准,由分管同志承辦。一次性開支數額較大的,需由會主要領導批准。所有開支,均實行先審批後承辦,未經批准不予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使用。 一切辦公用品,均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時到辦公室領取。非易耗公用物品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各委室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三會議經費開支。 辦公室編報預算,報有關領導稽核,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招待費開支。 接待工作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統一安排。本市來人聯絡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上級或外地來人,嚴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標準執行。外地有關單位參觀來訪,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費用自理。招待費的使用情況定期向會主要領導彙報。?
五所有經費的開支實行每週簽字制度。 承辦人要及時向辦公室負責同志說明開支來由,由辦公室主任簽字後報銷。原則上無正當理由超過一週的發票不予報銷。?
六堅持日清月結。 辦公室財會人員要認真負責,所有票據要有經辦人簽字,有關負責同志稽核簽字,辦公室主任簽字方能報銷。每月報告一次財務收支情況,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務質量。
財務管理制度範文3:餐飲財務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中心實行財務集中管理,部門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2.餐飲服務中心所屬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國家,學校和後勤發展集團有關財務的,法律,法令,法規及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財務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3.餐飲中心財務室負責日常的報帳,算帳,記帳等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同時也要為中心主任提供會計資訊和經濟分析資料,參與中心的規劃和決策。
4.財務室協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實行主任"一支筆"的財務審批制度。
5.會計人員應盡職盡責作好會計工作,嚴格實行會計監督,遵守成本開支範圍,降低伙食成本費用。會計人員應根據《會計法》和《會計人員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權力和義務。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2.遵守"現金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嚴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準用任何方式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4.現金髮生差錯,要及時查明原因,作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處理。
5.各部門當天收入的現金要及時上繳中心財務室,財務室要及時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規定。
6.每天營業收入的現金要由保管員,核算員負責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點,核對無誤後及時入帳,並由部門負責人、當事人簽字。
7.任何人不得將收入的現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採購人員使用現金,必須由二人負責,持市場購貨報銷單經中心主任審批後,到中心財務室報帳。
9.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馬虎,造成現金丟失、被盜,應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賠償損失。
三.銀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會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出借,出租銀行帳號,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填寫結算憑證,必須認真,準確,清楚,不準塗改,大小寫金額要一致。
3.出納人員從銀行購回支票,首先要按號碼順序在支票登記薄中登記,然後啟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納員要認真核對銀行往來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對未達帳款要及時催要清理。
5.中心會計要不定期檢查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6.支票與印鑑要分開存放。
7.採購員領取支票前,必須填寫《餐飲服務中心空白轉帳支票領請單》,經主任批准後,由出納員填好日期,用途,限額,方可領取。
8.採購員使用支票結帳後,要及時報帳,如遇特殊情況,經主任批准後,也必須在月底前結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程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須填寫借款單,由中心主任審批後方可支付。
3.採購人員週轉金到年底必須歸還,次年重新辦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須在任務完成一週內報帳。
五.收據管理與報帳制度
1.建立收據信用登記薄,由專人負責管理。
2.開錯的收據,必須全套留存在本收據本內,不準撕下廢棄。
3.購買伙食原材料商品報帳時,必須填寫市場購貨單及發貨票方可報帳,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4.報帳時,市場購貨單,發貨票,必須有保管員,經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簽字後方可報銷。同時,發貨票為一票多樣商品時,必須列出購物名細及單價,保管員,經手人簽字後附在發貨票後。
5.旅差費按學校財務規定執行。
六.會計憑證複合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憑證要不定期進行抽查,並在裝訂前要進行復核。
2.對於複核出有錯誤的會計憑證,要按規定的程式改正。
3.會計檔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詢。
4.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要整理成卷,裝訂成冊,並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毀損散失和洩密。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要銷燬時,必須報集團財務科批准後方可銷燬。
6.會計檔案銷燬時,應在後勤集團財務科派人監督下,經中心會計出納核對準確後進行,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字,蓋章並將銷燬情況報告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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