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手抄報
法是關於人世和神世的學問,關於正義與不正義的科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1:法律與良心
在柏林牆推倒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裡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希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牆倒後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沒有挑選的權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則指出:“作為警察,不施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自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牴觸之時,良心是最高的行動原則,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準繩。”
短評: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在那個萬不得已的局勢下,打,但應當故意打不準——不把人家打死,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聽從命令”為藉口,去跨越道德倫理的底線。這就是“一釐米主權”的道德義務,否則就必需承擔罪責。
圖一
圖二
圖三
2:法律小故事
身患殘疾的母親病重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年僅15歲的兒子小剛品學兼優,還是班幹部。家裡的困難小剛都看在眼裡,他非常清楚錢對於母親及整個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間,街坊一在工讀學校就讀的孩子找到小剛,對他說有辦法能弄到錢,並向小剛保證,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發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憧憬著“要是能弄到好多錢,就可以給我媽媽動手術了”。兩人一合計,目標鎖定在了小剛一個家裡很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於是兩人藉口找明明玩,由小剛敲開了明明的家門。兩個半大孩子進去後,在明明父母在場的情況下,鄰家孩子掏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大聲宣佈:“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將其制服,傻在當場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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