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最輕處罰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7日

  在我國醉駕是很嚴重的交通事故中的一種,我國的《交通法》法裡面有明確的規定,我國是禁止醉駕的,如果醉駕被抓住是要受到處罰的,那麼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醉駕最輕處罰規定。

  醉駕最輕處罰規定

  一、《刑法》對醉駕的處罰規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規定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相關司法解釋對醉駕的處罰規定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醉駕可以保釋嗎

  《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保釋。對符合保釋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保釋、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醉駕保釋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保釋: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保釋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保釋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保釋的。

  保釋、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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