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交通違章行為有幾種和預防方法
道路上經常可見一些危險行為,如闖紅燈、酒駕、超速等等,而這些統稱為交通違章行為。其中,根據情節的輕重區分了嚴重交通違章行為。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嚴重交通違章行為種類,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嚴重交通違章行為有幾種
交通事故的發生和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密不可分的,下面介紹幾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1、疲勞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上,疲勞駕駛主要是因為駕駛員長期的在同一種單一的路況下駕駛,神經系統成放鬆狀態,在遇到危險情況的時候不能立刻緊張起來,反應遲鈍。這是春、夏季高速公路上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2、客車超員行為。
3、超速行駛行為。十起事故九次快,車速過快,單位時間內人的反應是有限的,過快的車速使駕駛人的反應時間大大減少,這已成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4、不按規定停車、超低速行駛及酒後駕駛行為。
怎麼預防交通事故
1、交通安全教育從孩子抓起。1957年,法國就把交通安全課作為學校的課程之一。40多年過去了,當初確定的目標仍未達到。不過,一些中小學採取的主動行動雖然沒有超出當地的範圍,卻是卓有成效的。
2、鼓勵提前學習駕駛技術。法國青年從16歲起就可以學習駕駛汽車。但中學生參加學習駕駛技術的人並不多,原因是青年學生的積極性不高,家長抽不出時間來陪練。青年接受力強,學車快,駕駛技術考試獲得通過的比率較高。統計表明,提前參加駕駛技術學習並考核合格的青年後來不大容易出交易事故。
3、改革駕駛執照考核制度。人們一直在談論改革駕駛執照考核制度,但卻一直沒有真正進行這一改革。駕駛理論考試是從1975年開始實行的。儘管正式的全國汽車駕駛教育計劃規定了學習正確駕駛汽車應遵循的階段,但許多駕校仍只要求學員學會最低限度的知識和技術。
統計表明,在死於交通事故的人中,有1、4的人是15-24歲的青年人。法律將規定,嚴重違章的、駕駛經驗不足的開車人必須進行“補課”。
4、經常檢查駕駛能力。在法國,好幾個省都已實行了司機繼續教育制度每10年要進修一次,按照這種制度,開車人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駕駛理論知識水平,甚至要定期接受駕駛技術檢查和體格檢查。此外,申請駕駛執照的人必須能夠看清楚15-20米距離內的汽車牌照號碼。
5、交通監測雷達的設定應當合理。在法國,開車人都有這樣一種感覺:用於檢測違章行為的雷達都設在不那麼危險的路段,交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為國家收費” 上。在發生交通事故最多的路段以及在市區學校附近,雷達安裝得不夠多。今後,新一代雷達將負責這些路段或地點的交通監測。
6、嚴格禁止酒後駕車。特別是週末,酒後駕車常常導致許多人喪命。據一個研究機構最近進行的調查,現在,每兩個駕車人中有1人承認自己酒後駕車。在對待酒後駕車的問題上,交通主管當局至少應當像對待超速行車那樣嚴厲。
7、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出於安全考慮,有人曾要砍掉路旁的梧桐樹。此事曾使人們感到可笑。我們是不應當砍掉路旁的梧桐樹的。的確,有許多車毀人亡的事故是汽車撞固定障礙物如樹木的結果。但據一項研究表明,如果在某些路段的路旁設立一些安全“導軌”,許多人就可以避免喪命。
8、調整行車速度限制。在法國,在不那麼寬的、靠近學校的路段以時速50公里的速度行車,可以被看成是犯罪,但實際上這卻是合法的;而白天在寬敞平坦的高速公路上行車的時速如果超過130公里,應當說是無罪的,但實際上卻是非法的。交通管理部門說,行車速度越快,就越要求開車人集中注意力,開車人也就越容易疲乏。儘管如此,交通管理部門也應當考慮一下:有必要調整行車的速度限制。
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2、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4、不按規定停車,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5、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記分6分。
7、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未按規定行駛的,罰款50元,記分3分。
8、載人不符合規定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分。
9、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載貨超過載質量未達30%的,記分2分。
11、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裝置警告標誌的,罰款100元,並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12、載物超過核定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13、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記分2分。
14、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5、正常情況下駕車低於最低時速行駛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6、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7、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8、實習駕駛員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的,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
20、在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違反管制措施的,記分3分。
21、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其他人員違反規定的,罰款20元。
22、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記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罰款10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2分。
24、壓車道分界線行駛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上落客貨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6、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或試車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27、未經許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車輛的,罰款200元。
28、施工人員、機械場地不按規定著反光衣、噴塗標誌、設定安全防護設施的,罰款200元。
29、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
30、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1、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車道上停車時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立即轉移到右側安全地帶的,罰款100元,記分12分。
33、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35、不按規定停車或因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並處吊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36、駕駛與駕駛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37、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
39、駕駛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40、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1、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3分。
42、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准行駛的機動車輛的,罰款50元。
43、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30元,並處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4、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單處吊證1個月,記分2分。
45、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
高跟鞋開車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