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要隨身攜帶嗎
隨著現在經濟的飛速發展,購買私家車已經非常普遍。買車的時候需要填寫相關材料辦理行駛證,大家都知道有駕駛證才可以駕駛車輛,那麼行駛證需要隨身攜帶嗎?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行駛證是否隨身攜帶。
行駛證必須隨身攜帶嗎
國務院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
行駛證的概念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註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註的證芯。
行駛證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準!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保險索賠憑證。對於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償。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駕駛證是證明持證本人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而行駛證時證明對應車輛的有效證件,兩個是不同的證件,不能混為一談。兩證結合用,不能互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行駛證和牌照是車輛上路的必備條件。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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