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三篇
近年來,交通事故頻繁,我們必須重視交通安全。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歡迎閱讀。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篇一
膠濟鐵路交通事故4-28事故傷亡慘重 吸取教訓展開大反思
劉志軍說,“4·28”事故傷亡慘重,損失巨大,鐵道部黨組以及我本人和全路廣大幹部職工極為痛心。他要求立即在全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鐵道部黨組決定,從今天起,到北京奧運會結束,在全路開展為期4個月的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
要有目標、有步驟、有檢查、有考核地推進這一活動。
劉志軍強調,要嚴格排程命令管理。嚴格執行行車工作排程集中統一指揮,按規定必須釋出排程命令時,不得以檔案、電報代替排程命令。各鐵路局要對排程命令釋出、稽核、登記、轉抄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排程命令管理,嚴格排程命令釋出紀律。各局排程所將每日管內線路限速處所揭掛限速揭示牌,由工務排程和施工臺排程簽字,各行車排程臺排程員記錄清楚,對進入本區段的列車逐列核對限速要求,確保排程命令釋出、傳輸及時、準確,無漏洞、無隱患。
劉志軍要求嚴格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要嚴格按規定設定防護標誌和現場防護人員。未設好防護,禁止開工;線路狀態未恢復到准許放行列車的條件,禁止撤除防護,禁止放行列車。現場監護人員要嚴密監視列車執行狀態,發現異常立即攔停列車,並及時報告。防護標誌必須做到準確清晰。
劉志軍強調,要強化車機聯控工作。車站必須嚴格執行車機聯控制度,限速地點的關係站要主動與司機核對慢行要求,核對不一致時,寧停勿放,按規定補交命令,確保行車安全。限速執行排程命令,必須由指定車站人員進行提示。強化應急處置。機車乘務員要加強了望,發現線路嚴重晃車、限速標誌與運器資料不符等危及行車安全問題時,要果斷採取措施並及時報告車站值班員或列車排程員。
劉志軍最後要求深化落實安全生產的逐級負責制、領導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那些疏於管理、作風飄浮、工作不力、不在狀態的幹部,要及時進行調整;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篇二
研讀著安徽電力修造廠7.30交通事故、8.16太和特大交通事故等幾個事故情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薄薄的幾張紙能夠承載多少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紙上記錄的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為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11死2傷,轉眼讓喜事變成了慘痛。
今年以來,中國杭州、南京、成都等地先後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日前,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行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對酒後駕駛實行“零容忍”政策。酒後駕車在車禍原因裡佔據重要部分,嚴厲打擊漠視交通規定的醉駕者,是保障司機及廣大公民人身安全的有力手段。
發生車禍的原因許許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後,結果卻永遠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慘重車禍,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寶貴,生命只有一次。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後工作中,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好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篇三
交通事故猛於虎,不要以為事故離我們很遙遠,對於掌握一些發生交通事故後的的應對措施及方案,防患於未然還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需要解決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後 “怎麼說、怎麼做”的問題---即怎樣向交-警敘述事故經過、怎樣向保險公司報險索賠、怎樣應對事故處理?
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馬上停車,以免你的停車距離遠而交-警判你車速快。一定不要慌,先檢視傷者的情況,尤其要判斷是否屬於“碰瓷者”,然後向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險。如果此時對方要求你送傷者進醫院的話,那麼你得看好情況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車上只有你一人,那麼堅決不能送傷者進醫院,要麼等救護車來要麼等你的親朋趕到再做處理。
應急預案:準備一個電話卡,上面記錄你個能幫助你及時處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儲存律師電話號碼,以備諮詢;另外準備汽車救援公司、保險公司等的電話號碼。
2、交-警到了事故現場會進行拍照和處理,此時一定要看準交-警如何判定責任,如果是判你全責你一定要據理力爭。不過交-警經常會問你:“你有保險就判你全責吧,到時候保險好賠。”記住了千萬不要聽信交-警和保險公司的話,一定要堅持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因為保險而自己全攬上,否則惹了麻煩到後面你吃不了兜著走。
應急預案:在等待出警的這段時間裡,一定要想好怎麼應對警-察和保險勘驗人員;如果你還沒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樣子,呆在路邊想清楚了再說。自己不會想可以諮詢律師。
3、拖車的問題。一般拖車都會到,那麼你就要看情況而定了。不過只要給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車,給拖了車很麻煩的,而且花費也大。
4、傷者如果需要住院觀察的話,一定要叮囑負責的醫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況辦;也就是按醫保的程式做,如果用了昂貴的自費藥我有權告你現在醫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斷建議你用自費藥。這樣醫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費藥了。不過在傷者面前醫生如是說的話,你可以說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險法》辦的,該用什麼藥你傷者不用問我,你問醫生。醫生說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這樣就把決策權推給了醫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經和醫生說過前面的一段話了,所以他也不敢怎麼樣。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傷勢處理開藥什麼的,當然道義上應該你先把錢墊付了,不過要有個度。比如先墊付20XX或更少一些,記得要裝窮。還有如果判定責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話,那就按責任判定來墊付錢。所以前面我說的一定要堅持責任不要自己全攬了,那麼傷者用藥和住院就有所顧及了,因為你是有保險賠的,而他沒有。時間長了,費用越大他越虧。如果判了你全責那對方就佔了主動,而你卻很被動。
6、在住院期間醫療費用的消耗是相當厲害的,你根據情況適當墊付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要再墊付下去了,就說沒錢。讓對方暫時先墊付。反正到時候保險公司會把我所負責的部分賠的,到時候再給你就是。這樣可以杜絕對方繼續無休止的住院下去,我處理這件事的時候遇到醫院裡有的傷者死賴著不出院的,到時候就很麻煩。
7、在其住院期間可以考慮商談是否可以一次賠款瞭解此事,如果雙方能談妥就最好。寧願花些錢私了了更好,但必須是要其出院後到交-警大隊結案後才能把錢給他。
8、記得醫院的單據要拿在手上,如果對方不肯給,你可以在出院時到交費處再打一份詳細的清單,並且在出院時叮囑醫生出院通知單和傷勢證明必須給你,不能給傷者。因為這兩份東西是隻有一份的,結案和到保險公司索賠需要這些單據。
9、交通事故處理雙方協議一般有三次機會談。如果三次都談不成,你可以拿著所有的單據到交-警大隊處申請強制結案,那麼你就可以拿到兩份證明,此時你也可以到保險公司索賠。
10、事故發生後,記得大家要以和為貴。好好談,對方是傷者肯定在態度上比較蠻橫一些。你記住了,只要對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堅持好好談,但不代表要讓步。只是口頭上好好說,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辦了。
11、關於保險公司的賠款專案:
1 修車的費用;
2 傷者住院的費用和藥費;其中有一定的自費部分是無法避免的,所以儘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給他住,如果實在要住也要想辦法讓對方快點出院,這樣可以減少你自費的那一部分的損失。
3 關於傷者賠償的費用:誤工費---保險公司會根據對方出具的工資單進行賠付;生活補貼---按地區的不同,交-警部門有規定,保險公司也是按規定賠付;交通補貼和營養費:---這兩項要看各保險公司而定,一般營養費是按照傷者傷重情況而定的,雖然很多保險公司都沒有這一條,不過如果對方和你協議不成功後上述到法院的話,法院是會判要賠營養費的。
12、另外說說法院方面對於處理這些事故的判定原則,首先法院會根據事故情況考慮勸說雙方庭外和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法院則根據事故性質判定雙方各負的責任和賠款。注意了雖然起訴到法院營養費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據你的傷勢的。還有精神損失費一般是沒有,精神損失費是要根據事故是否對對方造成心理損害而判定的,比如:對死了兒子,母親因為這件事而瘋了什麼的!那就可能會有精神損失費,不過這還是有官司可打的專案。
13、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的話,一般費用是涉案金額的5~20%。當然訴訟費另算,不過誰輸了官司的話,對方的訴訟費也要負責出。
以上就是我處理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現在的新《交通法》的確對車主有些不公平,所以遇上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處理。一切按法律辦事沒有錯,走邪門歪道只會更加複雜。不過也要視情況而定,行動上我們不能走邪門外道,但是必要時還是可以在精神上給對方一點點壓力。讓其不敢亂來!
儘管每個人都不希望發生交通事故,不幸的是從統計學上講,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它每天都在發生.除非有自己的私人法律顧問,一般事故發生後最初一段時間,當事人需要獨自面對各種情況並作出合理應對,因此應掌握必要的交通事故處理常識: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在協商處理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後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
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四發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3、切莫擅自離開現場.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而且,如果當事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逃逸將作為加重情節.如果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肇事駕駛員將以間接故意殺人論處.
4、一定要儘可能挽留現場目擊證人直至警-察到達現場,取得他們的聯絡方式並提供給警方.
5、交通警-察在現場會做以下事情.
a應當全面、及時地收集有關證據。現場調查內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四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或者意外情況;五與交通事故有關的道路情況;六其他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事實。
b 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應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採集、提取痕跡、物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應當進行現場攝像。
現場圖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c 對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痕跡或者證據滅失的,應當及時測試、提取、保全。
d 交通警-察應當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工作證及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誌,驗明身份;對當場難以查實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傳喚。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對肇事車輛、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以上事情中繪製現場圖尤其關鍵.如您確認無誤,應當簽字.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對肇事人、其他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或者訊問。詢問或者訊問時,應當根據需要問明交通方式、駕駛人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機動車駕駛證號、準駕車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日期、駕駛經歷,駕駛前活動、休息、餐飲情況、駕駛時身體狀況,所駕車輛狀況、保險情況,行駛路線、駕駛時間、行駛速度,交通事故發生經過,臨危採取的措施及主觀心態等與交通事故有關的情況。在做筆錄時一定要記得看清無誤方可簽字.
7、一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8、調解不是事故處理的必經程式.只有當事雙方都申請警方調解,交-警部門方進行調解.
9、警方調解時對相關法律和賠償標準的理解和適用與法院是有較大差別的,是否有利,最好請教一下專門的律師;但是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被無良律師忽悠著你打了不該打的官司,免得勞神、費力、花錢不討好。
終生禁駕能被解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