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危害,最低限度地降低損害,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給學校教書育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及原則

  1、本預案適用於學校消防突發事件。學校消防突發事件是指學校校舍、或其它學校建築用房發生火災或由於用火用電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師生人員傷亡及學校財產損失。

  2、學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處理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單位人員的消防素質,提升學校抵禦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組織機構及防範措施

  1、成立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董任科校長

  成員:胡琴章安全副校長王彩亮總務主任

  谷京然教導主任王志強政教處主任

  彭志剛法制辦主任張玉收教導副主任

  2、在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設定以下專業小組:

  ⑴滅火行動組:由董任科任滅火行動組長,胡琴章、王志雖組成學校義務消防隊。

  ⑵通訊聯絡組:由谷京然擔任組長,張玉收及各班班主任人員組成。

  ⑶疏散引導組:由胡琴章任組長,各年級班主任等相關成員組成。

  ⑷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彭志剛任組長,王志強、張麗組成。

  ⑸後勤保障組:由王彩亮任組長,各班班主任組成。

  3、建立學校消防預警機制。學校消防事件預警機制為:在“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全員消防安全預警責任制,所有學校在籍的師生員工都有義務及時提供突發消防事件的危險訊號,通過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通報程式,通報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消防事件。突發消防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學校突發消防事件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4、每學年在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練,並開展消防知識講座,使師生從理論上和實踐中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學會火災發生時逃生、救人、報警的方法。

  居安思危,充分利用用國旗下講話、班會、板報等形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到警鐘長鳴,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

  5、以防為主,消除火災隱患。師生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帶進學校。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火柴、打火機等危險品帶進學校,更不得帶進學生公寓。對學生公寓要每天進行消防檢查,對危險品要立即收繳。住校學生不得在公寓內違章用電,不得使用蠟燭、火柴等明火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6、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為消防專用,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設施用做其他用途;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若有損壞要及時修復;要定期年檢,對使用過的或壓力不足的滅火器到公安機關認可的專業部門及時加壓;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

  三、火災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

  1、學校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立即趕赴現場,預案各專業組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接報後5分鐘內趕到,組織安全疏散人員、物資和滅火撲救工作。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如興安張村北街小學,靠近定魏線等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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