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消防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建築消防設施施工在我國的建築工程中佔有很重要的位置。那麼相關人員具體應該怎樣做呢,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施工現場方面的消防制度,供大家參考。

  施工現場消防規範

  一按國家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1臨時搭設的建築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 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沙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 m2配備一隻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築施工現場,應設定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裝置和實施。

  二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時,必須經施工企業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配備的消防器材,應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換粉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不得小於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於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作業人員和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1冬季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採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線牢固,並在現場設定多處測量點。

  2採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並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定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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