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專案管理手冊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3日

  專案管理是運用管理的知識、工具和技術於專案活動上,來達成解決專案的問題或達成專案的需求,那麼企業的專案管理手冊怎麼寫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專案管理手冊如下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專案管理,規範專案建設程式和行為,提高專案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縣農業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由縣農業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國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主權外債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農業專案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農業專案實行領導責任制。縣農業jú長對局屬農業專案的實施負領導責任。專案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專案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後的執行等負總責。縣農業局產業發展科作為專案管理職能科室,負責局屬農業專案的規劃佈局、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式,包括提出專案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後評價等階段。小型專案或者田間試驗類專案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合併簡化程式。

  專案前期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式做好前期工作。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前期工作包括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申報、評估及審批,以及提出開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施工圖設計、進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六條專案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要提出專案建議書。專案建議書必須對專案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專案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託有相應工程諮詢資質的機構編寫,經縣農業局統一行文,由產業發展科向上級申報。小型專案或田間試驗類專案,可由專案建設單位自行編寫申報材料,經縣農業局專家組審定後,向產業發展科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備案,再由專案建設單位自行申報。

  第七條專案建議書批准後,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專案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選,並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論、專案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地點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內容、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專案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力、招標方案、結論與建議等。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諮詢資質的機構編寫。技術和工藝較為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專案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八條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設計檔案。專案初步設計檔案根據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標準、規範、定額進行編制,主要包括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裝置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專案初步設計檔案批准後,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檔案均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機構編制,並達到規定的深度。

  第九條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准的專案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檔案。

  第十條縣農業局系統各單位包括機關各科室、縣農技中心各專業站、局屬各二級單位,本制度統稱為局各單位均有爭取專案的義務和職責。局各單位應加強與業務線上各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絡,積極向上爭資。鼓勵局各單位積極與外單位開展聯合專案,但必須經jú長批准,並報產業發展科備案,接受局裡的監督指導和財務審計。

  專案實施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要嚴格執行專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程式,必須獲得農業部或省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批覆檔案。同時在實施前,還要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使用審批等手續。

  第十二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五制”,即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驗收等制度。同時要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三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儀器、裝置、材料的採購要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專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必須經專案審批部門批准: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儀器、裝置、材料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於本條第二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或房屋類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必須由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工程監理工作。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委託,對工程質量、投資使用、建設進度等內容進行監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獨立履行監督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裝置材料採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在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並下達第一次專案投資計劃後的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必須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專案投資計劃後,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農業部將暫停下達專案投資計-,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建設專案,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檔案,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專案,建設單位必須儘早向縣農業局提交書面報告,由產業發展科按程式向原專案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得到 書面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設單位要會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標準和規範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隱蔽工程質量預檢覆檢制度。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裝置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裝置。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規定,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局屬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財務管理由財務審計科負責,實行分專案單獨作帳、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對專案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做到專款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式、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撥付資金,所有開支均應遵循“先申請、後審批、再支出”的程式,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必須由局黨委明確一名局領導組織專案實施,並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成立專案實施小組。小型專案或田間試驗類專案由實施單位負責人為專案責任人,並設定一名專案聯絡員。嚴格落實“一個專案一名責任人和聯絡員,一個月一次工作進度交流例會”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三條專案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主動積極加強與產業發展科的溝通聯絡,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互動、靈活、高效。同時,產業發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案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專案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每個專案的聯絡員必須全面掌握專案情況,每月22日前向產業發展科書面或者電話報告專案投入和進度等最新情況,再由產業發展科彙總後,於當月月底向局長彙報全域性的專案進展情況。

  專案督查驗收

  第二十五條小型專案或田間試驗類專案由實施單位自行組織自查,接受縣農業局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專案驗收,而且在專案驗收結束後,實施單位必須向產業發展科報告驗收結果,並提交一份完整的驗收材料存檔。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由產業發展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接受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專案驗收。

  第二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完工後,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產業發展科提請對專案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再由縣農業局統一行文,向上級申請對專案進行正式驗收。

  第二十七條為了確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專案一次性通過驗收,各相關單位要密切分工協作。產業發展科負責協調聯絡上級相關部門,編制專案驗收材料彙編,彙總整理專案檔案資料等;財務審計科負責獲得相關單位的專案結算稽核報告檔案、專案資金審計報告,編制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理歸集專案資金使用票據、賬目等;現場監督單位負責協調施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施工階段的所有施工和監理資料,安排佈置驗收觀摩現場等。

  第二十八條要高度重視專案檔案管理。n型專案或田間試驗類專案由實施單位自行管理檔案。局屬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從申報到竣工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所產生的檔案、材料、資料等,都必須歸口產業發展科統一管理。專案順利通過驗收後,再由產業發展科將專案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局辦公室,按資料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入檔案室。

  第二十九條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的主要檔案資料包括:

  申報立項階段:關於申報專案或編制專案可行性報告、專案實施方案的通知,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委託編制合同、可研報告文字及批覆檔案,專案初步設計委託編制合同、初步設計文字及批覆檔案,專案施工圖設計委託編制合同、施工圖文字及批覆檔案,下達投資計劃檔案,專案環境影響評估意見,成立專案領導小組檔案等。

  招標投標階段: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縣發改局對招標方案的批覆檔案,招標公告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通知書,資格預審檔案,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標單位技術標書,公證書等。

  建設實施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儀器裝置採購合同或申請政府採購的檔案及批覆,工程規劃許可批覆檔案,土地使用審批檔案,開工報告,開工通知書,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結算書,工程監理資料,工程竣工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儀器裝置試執行報告等。

  竣工驗收階段:專案結算稽核報告檔案,專案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專案資金審計報告,專案實施情況總結,其他有關審批、調整、檢驗檔案和相關技術資料等。

  專案宣傳推介

  第三十條縣農業局辦公室負責統籌專案宣傳報道。局各單位應認真n好專案的包裝工作,策劃設計宣傳方案,努力提高專案的知名度,為全域性爭取榮譽,也為以後爭取更多的專案打好基礎。

  第三十一條對通過了可行性論證的專案,應積極組織對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聯絡專案合作單位或個人,盡最大努力使專案最終能夠實施。對正在實施或已建設完成的專案,應組織好對外宣傳材料,利用各種相關場合、各種媒介對外宣傳,擴大影響。

  第三十二條應積極主動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專案的運作情況,努力爭取專案資金等支援。

  第三十三條專案宣傳中必須嚴格財務開支制度,控制各種宣傳費用,做到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大的宣傳效果。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所稱農業基本建設專案,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以擴大生產業務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展後勁和事業發展能力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專案,包括種植業專案,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態環保、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市場資訊、質量安全等專案。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產業發展科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修訂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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